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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福音的方法

谢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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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438期-2014.03|主题/从传道书看人生(上)

向软弱的人,我就做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做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这是这一段经文的重点。在这个前提之下,保罗在前文先说:“我甘心做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如果想得人,就要先得他(她)的心;而做仆人服事众人,令他(她)们觉得信耶稣的人确实很好,你便得到他(她)们的心了。这是多得人的有效方法。

举例说,当主内的姊妹邀请一个家庭主妇来参加布道会的时候,常常听到的借口是:“我和家人吃过晚餐,既要收拾,且要照顾孩子,哪里赶得上你们的聚会时间呢?”有一个姊妹作见证说,当她遇到这种情形的时候,她就提早到她家里去,帮她洗碗筷、照顾她的孩子。结果,被邀请的那位太太觉得不好意思,而且很受感动,就跟着她来教会了。你要不要试试看?

“向犹太人,我就做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做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犹太人或律法以下的人,都是同族;前者强调犹太人的文化背景,后者则指着他们的宗教背景。保罗在说,他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他是法利赛人。由此可见,保罗对犹太人的文化背景和宗教背景,都非常熟悉。

“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表示保罗早就脱离律法的挟制了。“还是做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记载,保罗要带提摩太同去传福音,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利尼人,就给他行了割礼。之前,耶路撒冷会议已经议决,信从福音的外邦人无须受割礼。但这并不等于说不可受割礼,所以为了得律法以下的人,保罗便给提摩太行割礼了。

“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做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记载,保罗“生来就是罗马人”,从小就受希利尼人的教育,所以熟悉没有律法之人的文化背景。“我就做没有律法的人”,表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不认为他们“没有受割礼,属于不洁净的族类”,而亲近他们。这种做法正如主耶稣为要救赎罪人,而与他们一同吃饭一般。

“向软弱的人,我就做软弱的人”。所谓“软弱的人”,就是信心软弱的圣徒。“我就做软弱的人”,即设身处地,去了解、体贴、关怀他的软弱;然后,引证圣经上的话来安慰、激励、辅导他,并且帮助他祷告,求主怜悯,使他的信心日益坚强。之所以要这么做,乃“为要得软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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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356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