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社会

出二十一 穿透的耳

杏树笔耕小组策划SeraH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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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杏树笔耕小组策划SeraH撰稿|圣灵月刊430期-2013.07|主题/圣工与恩赐(下)

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是什么样的情况下人会情愿不自由?什么样的原因让人情愿终身做奴仆?

记载,希伯来人的奴仆服事主人六年后,可以自由的离开主人,但也同时补述,若仆人甘愿留下来,就要让主人拿锥子刺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可是好不容易可以自由了,为什么还要当奴仆呢?这里说,是因为爱主人和主人赐的妻儿(若离开,主人赐的妻与所生的孩子是归主人所有)。更形容,是因爱主人和主人的家,且因在那里很好,于是情愿在众人面前忍受被刺穿的痛,情愿放弃自由、终身服事主人。

在我们之中,相信有不少人受洗超过了六年,其中或许有人是自己决定信主,或有人是幼时在父母安排下受洗。无论如何,信主这么久了,你是否已为自己的信仰做出了决定?是否心甘情愿走上十架的道路?或是埋怨父母,希望能多享受世间玩乐,年老了再回归主的怀抱?你应该好好思索这段信主时期,从主领受了什么,勇敢为自己的信仰负责,而不是三心二意,做个不冷不热的信徒。

如果你心里明白神的恩典胜过你在世上可得的一切,那你应该用行动表明,回应祂对你的爱。这包括让神“开通耳朵,将当受的教训印在心上”(),并忍受如刺穿般、改变自我的痛楚,且是站在门框边,向世人声明、毫不隐藏的。而在耳朵穿透以后,戴上表明身分的环,忠心服事,没有后悔的余地。这不限于立志成为专职的传道人,只要你有心志终身为主而活,任何的服事皆是如此。

这或许听起来像是牺牲,但事实上,如果你跟随的主人拥有的胜过世上一切,对你的爱更是毫不保留,那你的牺牲就不是牺牲,而是以放弃小自由换得真正的自由。人们买乐透无非想花有限的小钱买无穷的希望,而这天国的头奖,绝对更大!

“因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风吹动翻腾。这样的人不要想从主那里得什么。”()。是去,是留?你该好好做个决定。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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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329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