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YY Liu |圣灵月刊416期-2012.05|主题/身体是圣灵的殿
坐在国道南下的客运里。
窗外景色不断变化。车内放映的是“舞力全开”(Beat the World)这部跳舞电影。片中角色们随着重拍节奏快速扭动身体,台下观众忘情呐喊回应。下了舞台,男男女女们用眼神、声音与肉体互相暗示勾引,随意亲吻、交合;换个场景,则又互相叫嚣、谩骂、掴耳光。
视线从电视屏幕上移开。环顾四周,车上其他乘客睡得一片死寂。身旁一位姊妹,正静静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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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依着人的意志与操作方式,身体可被用作不同用途:这可发出声音的喉咙,有人用它嘶吼,好奉献给舞台上、球场上的巨星;也有人用它温柔地唱诗、祈祷、颂赞神。这可灵活运动的手脚,有人用它做出各种妖娆的动作,事奉自己肉体的欲望;也有人用这手脚作卑微的服事,服事神国里最小的小子。这按神形象造成的身体,有人专注于给它各种彩妆、造型、饰品,好建造起一座座所谓个性的自我;也有人轻看这取死的身体,情愿虚己,而羡慕一个更美的、看不见的灵命。
或发出咒诅、或发出颂赞,或作这事、或作那事,似乎都是人的自主选择。
这样看来,我们是否拥有十足的主权,能自由主张自己的身子呢?
《传道书》对人生,归结出这样一个原则: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
那么,有人便会问道:为什么我们明明能够行心所愿行的、看眼所爱看的,还必须面对神的审问?我们岂不是拥有身体的自主权吗?
事实上,传道者这段话,正是在说明神人关系中一个吊诡却相当重要的法则:人虽自主,却有其限度;在此限度内,人乃是自主的。
自主性的限度:诫命
神是一位讲究秩序、法则的神。祂用话语将昴星参星系上结带,使之各行其轨,又对海水狂傲的浪,画定一个不可越过的疆界。在祂的创造里,万物各从其类、各按其时,因而成为美好。神照祂的心意,万事都能作,祂的旨意不能拦阻。也就是说,祂对自己的创造物,具有绝对的主权。祂不仅对所有受造物的属性与时候具有决定权,也具有所有权。
让我们回到圣经,想想看这古老的、永恒的故事怎么说。
起初,神创造天地()。
这是人类历史的开端,也是神给人的第一个消息。在这短短一节经句中,我们看见,神作为主词,祂是开展整个历史的唯一动力来源:空间,是被神所创造;时间,也因为神的创造才存在并开展──神是中心,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这是说,祂是一切的创造者、主宰者与所有者。神,原是我们存在的意义与理由。
作为受造物,人类自主性的限度与范围,本来就由拥有绝对主权的造物主来订定。因此我们看见,在伊甸园中,神随祂意旨指定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作为人类自由的界线;在旧约时期,神则将人圈在律法之下,直等到恩典显明;及至使徒时代以降,神给人的界线,则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借着维持这些界线,或说诫命,人便实现了造物者在创造时所预定、所期望的秩序。作为受造物,理当如此。因此,《传道书》的结论才会说:
……当记念造你的主。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13)。
敬畏造我们的主,达到神所要的秩序、神的义,这不就是受造物被造的原因吗?此乃我们的本分,也是我们最终必须站在主台前,对祂交代是否尽到本分的缘故。
倘若我们对于自主性受限制而感到不服气,认为人类主体性应当得到发展与歌颂,或抗拒圣经所教导的约束与原则,那只是因为我们对于自己是受造物这个事实,认识不清。亲爱的弟兄们,不要看错了,不要自欺,不要向神强嘴,对造自己的说:“你作什么呢?”神是窰匠,我们是泥,都是祂手的工作。这是事实,倘若不接受,事实不会改变,但我们却因想要立自己的义、自己的道理,而不服神的义、神所定的秩序。
当我们以为自己能如神一样作为善恶的标准,以自己的热心为神的眼光,那便如同那些建造巴别塔的人,以为自己能通天、能达到神的高度;又如同扫罗,以为自己能自主决定亚玛力王的生死去留。在神眼里,这样悖逆的罪,乃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因为当人以自己的义,取代神的义,便是在为自己雕刻另一个事奉的对象。因此我们必须清楚意识到,作为受造物,人是按神所看为好的方式而被限定。因此,各人要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凡事留心寻查圣经所教导的原则为何,细心明辨圣灵的微声指引,然后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而行。
限度中的自主性:产业
然而,在受造万有中,人又得到神特殊的对待。神叫人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人荣耀尊贵为冠冕,使人得与神的样式、性情、灵命、圣洁有分,并将人安置在伊甸园中,将祂手所造的都派人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人的脚下。如此看来,虽因作为受造物,人被设置限度,然而在此限度内,人却因神所赐的灵,而享受了有别于其他受造物的自主性,以治理这地。换言之,在限度内的这分自主性,乃是神赏赐给人的特殊尊贵与恩典,目的是达成神托付给人的使命。
人须运用自主性去治理神所拥有的产业,这个治理权与所有权二分的原则,从伊甸园以来,便在圣经中各种制度上观察得见。例如,以色列民的土地制度:
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以色列民照神应许,进了迦南,得了他们脚掌所踏之地为业。但土地仍归属神,人必须尊重神的所有权,不可永卖,但要世世代代在其上按照律例栽种收割、收藏安息。
再从家庭制度来看,儿女是神所赐的产业(),作父母的,虽然生了儿女,但并不拥有儿女。儿女最终是属神的,父母必须按主托付来管教,若违背此托付,未按律法照管儿女,甚至为了私利而叫儿女丧失灵命,主必大发烈怒:
并且你将给我所生的儿女焚献给他。你行淫乱岂是小事,竟将我的儿女杀了,使他们经火归与他吗?()
神称人所生的儿女为“我的儿女”,这清楚说明,祂才是真正拥有产业的那位。
再看政治制度,神国与世俗列邦不同的是,百姓不属于王。以色列民乃是神的产业,王则是神所膏来治理祂百姓的牧者:
撒母耳对扫罗说:“耶和华差遣我膏你为王,治理祂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当听从耶和华的话。”()
所以王不可忘记自己作为代理人、治理者的身分,而当听从背后那位更大的产业所有者的吩咐,运用所被赐与的自主性,忠心治理这国。
可见地土、儿女、百姓,都是神所托付的神的产业。那么身体呢?
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祂的荣耀得著称赞()。
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保罗在所论到,神之民所等候的被赎,并非指着灵魂而言,因为灵魂在我们受洗时,已从死里复活得赎了。神之民所等候的被赎,乃是所言的,身体复活、身体得赎。这么说来,既然这身体还要等候被赎,可见这身体最终的所有者,乃是万军之主;必须等到耶稣再临,主才会以不朽坏的灵体来赎。如此一来,我们便能理解,为何受洗后圣徒的肉身仍会死亡(或说睡了),又为何我们会有立志为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的软弱。这是因为,身体仍未得赎。受洗后,身体虽已脱离罪与死亡的律,但因世上罪行的引诱,肉体内含的情欲仍会被发动,而与圣灵相争。
因此,我们虽具有这身体的使用权、经营权,却没有所有权。它本质上是神所有,是托付给我们的产业,因为它最终要由神赎回。得赎之前,我们对身体的自主性,便面临两种限制:一方面是来自神的设置,也就是身体被创造时所被限定的规律,例如时间到了需要吃饭、睡眠,会年老、会生病等;另一方面,则因身体尚未得赎,属地的身体在与罪交战时,对义的自主性会受到血气与私欲的逼迫,叫我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
结语:顺服圣灵、攻克己身
这样看来,我们真是苦啊,谁能救我们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重生的洗与圣灵的更新,我们就能将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活出新生的样式。当我们自主地决定要随从圣灵,不随从肉体,我们便能对罪得胜有余,这就是真理带给我们的自由。倘若我们总是顺从肉体,任凭罪将我们拖向死亡,那么我们便失去自主性,反又成为罪的奴仆。弟兄们,我们蒙召乃是要得自由,不要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了。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我们是否清楚自己究竟为什么而活?倘若我们能明白,我们的存在实在不是为了这个世界,那就不要拿身体来事奉世界、事奉欲望、事奉自我。在被诫命所约束的自主性中,我们要叫身体每个部分都顺服圣灵,不要随从世人,将身体用来放纵情欲滚沸如水,反倒要约束自己的心、勒住自己的舌头、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躲避不义的事。
活祭乃是用身体献上的,空说信主,却没有透过身体将与主的约定实践出来,那么这个信仰便是虚伪的,也是虚幻的。敬畏神、谨守诫命,攻克己身、叫身服我,预备我们的身体成为义的器具,真正作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忠心治理神所托付的各项产业。如此,便是我们这最特殊、最尊贵的受造物,被给予自主性的意义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