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小光|圣灵月刊414期-2012.03|主题/神倾福的应许──谈奉献(上)
证婚人在行结婚礼时,先得到了男方“我愿意”娶女方的承诺誓言后,转问女方:“请问×××,妳是否愿意成为×××的妻子,在主里面一生爱他,不离开他;终生作他的伴侣,帮助他……?”;女方答曰:“只要他愿意”。
换个角度思考“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是否需要说:“请问基督,祢是否愿意成为教会的丈夫,在真理里面永世爱她,不离开她;永远作她的伴侣……?”;你一定会说:太“假”了吧?去读读圣经,神说:“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基督也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圣经也提到:“祂是爱我,为我舍命”()、“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
再思考婚姻的创始者──天父,当祂把夏娃带到亚当面前时,若说:“请问夏娃,妳是否愿意成为亚当的妻子,在真理里一生爱他……?”;你也会说:不要开玩笑了!夏娃可是亚当的“骨肉”啊!(;),理所当然是“我属我的良人,他也恋慕我”()。何况除了亚当,难道神还造第二个男人可以选择?他们原是“一体”的。
是什么让婚姻制度亮起了红灯?难道是神错了?是什么让承诺的誓言“支吾”起来?难道是圣经写得不够完整?不是神错了,也不是神交代不清楚,乃是人“不听耶和华的话”(),“厌烦纯正的道里……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既然在来到神的圣堂前已先填妥“婚礼申请书”明确表明;那么在行结婚礼时,若再有所“犹豫”或“强调”,则诚属多余。
你(妳)愿意吗?让我们在婚姻的路上有所认知──
对男方:你爱她吗?愿意为她舍命?
对女方:妳爱他吗?愿意因他顺服?
然而丈夫应当敬重妻子(),妻子也应当敬重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