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蔡恒忠|圣灵月刊412期-2012.01|主题/成败一念间
律法之子。
Bar的意思,是儿子,Mitzvah,是commandment命令。犹太男孩大约在五岁开始学摩西的书,在13岁时,不管有没有举行Bar Mitzvah的仪式,他都是律法之子,享有律法上的权利,也要像一个成人般,对律法负责。首先,他要学会佩戴Tefillin(两个黑色小皮匣,匣内装有刻字的羊皮纸,刻着:、11-16;,十一13-21)。从这一天开始,除了安息日,每天早晨,是的,每天,要把一个小皮匣连着皮带绕绑七圈在手臂,另一个套在额上,向神晨祷。因为经上说,神藉摩西所吩咐的那些话,要记在心上,教训儿女,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
许多正统犹太人对神认真敬虔的态度,令人叹服,也往往让人汗颜。我是主所拣选、蒙福的人,有时忙得连早祷的时候都无法专心,只能透支着主耶稣诸般的怜悯,在歉意中阿们。
我想到从小明白圣经的提摩太……。
但你所学习的,所确信的,要存在心里;因为你知道是跟谁学的,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能()。
提摩太的学习来自三方面。真理的圣灵亲自教导,加上,他有一个像父亲般带着他探寻生命的保罗。但最基本的,是生他陪他成长的母亲,友尼基。
保罗说提摩太是从小明白圣经。那是旧约圣经,且不是人手一本。若没有一字字的抄在羊皮卷上,家里不会有圣经。旧约圣经之内有永生,但读圣经的人若不信、不到主耶稣这里来,就不会有得救的智能,不能得生命()。
保罗在初期的宣道上有一个次序:先传给犹太人。当犹太人弃绝这道时,他才转向外邦人()。所以,当他第一次宣道旅行,来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和以哥念,或第二次宣道,来到帖撒罗尼迦和庇哩亚,第三次,来到以弗所时,总是先到犹太人会堂,读经、见证主,被毁谤逼迫,才转向外邦人。
当他因见证主,而被人用石头打出以哥念以后,与巴拿巴走到路司得,劈头就在城中向非犹太人传讲、行神迹,结果竟被当成希腊神,还险些被人向他们献祭。而提摩太,正是路司得人,他的父亲,是希利尼人。所以,为了让提摩太在安息日听到旧约圣经的宣读,和拉比的教导,友尼基和她的母亲罗以,必须费尽心思,在每个安息日,带着小小的提摩太到犹太人的会堂参加聚会。而提摩太也积极追求成长,热心参与事奉,以致附近以哥念教会的弟兄们认识他,也称赞他()。
因为安息日常到,所以提摩太从小明白圣经。十三岁时,他是真的Bar Mitzvah,但这并不代表他已有得救的智能,是因保罗来到路司得,让他认识了耶稣基督。保罗最终把已经有教义上危机的以弗所教会,交托给他牧养导正,让我们看到他成熟的灵性()。
我们从提摩太看到友尼基的坚忍和执着。她嫁给一个非犹太人,又居住在一个不同信仰的环境中,对持守信仰是艰巨的挑战。只能以心血去弥补,以更坚毅的心志去走那已经坎坷不堪的路。
毕竟,她要为儿子拣选的,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