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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是逾越神对自由所宽容的尺度

阮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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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阮琦雅|圣灵月刊396期-2010.09|主题/异象、异梦、预言

罪隔绝人与神,它是从破坏神对自由所设的宽容尺度进入。有如亚当与夏娃,因为破坏了神与他们约定的自由权限,所以让罪有机可乘。神赐给人自由,人却因此而犯罪。

神对自由所宽容的尺度在哪里呢?在人的心里,是神将它安置在良心上,更书写在圣经里以供对照之需。当人一偏离良知将一丝私欲挂上时,罪便轻易进入,在没有圣经话语提醒、又缺乏与神对谈祷告的情况下,让人逾越神对自由所宽容的界线。

在《耶利米书》中,先知哈拿尼雅是有权柄传神的话语,但是当他破坏先知的职责规定──只传神话语的权限时,哈拿尼雅所折断的木轭,却换来了铁轭,并且神说他该年内必死;他用人自认为是好的意思抵触神所托付的职责,反做些违背神托付预定要完成计划的方法,如此高涨自我的权限带来了悲剧。

人会逾越神所赐予的权柄、该有的自由权限,往往是因从肉体的好处想,只想从职分得着权柄,而不顾神赐予权柄背后应尽的职责。例如神应允亚当和夏娃管理伊甸园的职责,且享用其中果实的权利,但就一项条款“不能吃的果子”,如果因执意自己的想法吃了,便逾越了神所赐予职责的自由权限。

更可怕的罪,是逾越创建神国的自由尺度。创建神国自然该用神的尺度建之,但是若用人的手段试着去完成神的目的,那就是被主观的自我所酿成的罪,模糊了神托付权限的界线。

《马太福音》里,耶稣明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那些人的辩白是: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祢的名传道、奉祢的名赶鬼、奉祢的名行许多异能吗?问题就出在嘴里的“奉”是不是心理上的“假藉名义”,选择了人判断的准则,让犹大与其出卖耶稣的故事不断重演;神的旨意是成就了,只是犹大丧失了名分。

当“信”字里少了神、多了自己,即是叫罪身做主,这是多么的可怕呀!

圣经里多处提及“义人必因信得生”,在传神的福音中,有多少人为的压力来自八方,考验着信靠神的心。处世圆滑,是最大失败的原因。因为要得人心,常变成要得支持的票数,以为取得多数票,便能证明替神行道,而忘了人心的取得是靠着行神的道;是让人在自己身上见着神的形像而顺服了神,岂是拿自己从神那里得着的权柄,炫燿自己,叫自己因此站立得住?

有人大叹,不结党会成孤独的无倚者。事实上,孤独正是传福音的人必须经历的信心考验。圣经明载,世上没有义人,既然知道靠人结党不对,又知道世上没有义人,为何还是宁可选择不对的多数违背唯一正确的神,去替大家背负神所不愿意看到的罪,来显明自己逾越神权限的勇猛,更硬挂着传福音的招牌?至少该像以利亚躲起来,告诉神自己对神的热心,神岂不给饼和水叫你重新得力呢?

人不去信神的可靠,宁可让自己行为超出神自由的尺度,是因为行不出神的道来。红海的水是踏入后才变干地?还是变干地后才踏入?明知答案,为何还怕?是因爱自己过于爱神!那么既然知道如此,为何不求神加添爱神的心?为何不铭记为神舍己的,才是真正得到脱离罪的辖制的方法?

神的道是人的脚绝对行得出来的。人认为它知易行难,是因为人用世俗的价值观去观看遵守神舍己得神国自由的方法。难怪眼睛要被世界得失捉住,内心要因面对丧失世上罪中之乐而焦虑。

当眼睛被世界得失捉住,加上内心陷在罪中取舍的焦虑中时,人本能的靠己捉住生存空间随即反射,让人措手不及,只能怪平日作息中,没有儆醒地事事以神的尺度丈量的结果。不以神的尺度丈量,或超越、或不及,都正是留给罪作祟的好时机。

渴望进入神的国,是每一个基督徒应该努力的方向。但是如果是要等周围已是神的国,才肯营造同属性的自我,那么将属灵的圣洁国度建筑在依存别人身上,而推卸了自己本身是神国度的一部分之职,那么既不属神,怎么渴望脱离世上罪的辖制?既是受罪的约束,就不在神自由的尺度里。

人求安定,像罗得迁往所多玛,安逸在某个团体或世俗的掩护中,难免失去了对抗罪、儆醒的心,最后终难敌罪中之乐的迷惑,毫无尺度地扩张私欲的自由。

要克服满足私欲的自由,就要像《启示录》所提醒的,买药擦亮眼睛,那要的就是以基督的心为心,看清世俗是变动的,不要将自己从神所得的安定,创建在不安定的世俗中,方才能够享受主里的平安。能不逾越神的自由尺寸,那就自然能摆脱得了罪的一切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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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220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