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390期-2010.03|主题/滋养你的灵命
【发问人:张弟兄】
谢长老,您好!
我有好多关乎信仰的生活问题,请您帮我解答,以造就我和其他的同灵。
1.圣经说,大卫用过谋略摆脱押沙龙的追杀,所罗门也用过谋略分辨真假母亲。这样看来,基督徒学习兵法上的计谋,应该不算犯罪吧?对不对?
2.圣经上说要顺服在上的君王和掌权者,而且说抗拒他们就是抗拒神的命令。真的无论如何都要顺服他们吗?
3.一般人常说政治人物都会贪污、钩心斗角,政党最黑啦!圣经上说君王或臣宰也会抵挡神,大卫王也犯过罪。真的当上政治人物就会变成坏人吗?他们都是存心抵挡神的吗?
4.神要我们遵行祂的道,但圣经说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谁都知道,我们没有人够完全。既然如此,我们怎么可能遵行神的道呢?
5.《希伯来书》说,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但我们却不可能不犯罪。那么我们如何做到,不故意犯罪呢?
北区教会 张弟兄
【答复】
哈利路亚,主内张弟兄平安!
由来函可知,你素常不但热心听道、勤读圣经,而且凡事以遵行神的道为生活原则。这是值得庆幸的美事,愿主赐福给你。你所提出的疑难共有20题,本期先答复五题,其余将在《圣灵》月刊上陆续答复,彼此分享。
一、基督徒可否学习兵法上的计谋?
逆子押沙龙追杀父王大卫的时候,户筛用更巧妙的计谋破坏亚希多弗的计谋。押沙龙和以色列众人都说,户筛的计谋比亚希多弗的计谋更好。圣经说,“这是因耶和华定意要破坏亚希多弗的良谋,为要降祸与押沙龙。”()。由此可见,基督徒在参战的时候运用兵法上的计谋,是神所容许的。
二、基督徒在顺服掌权者的事上,有没有选择性?
依据的教训,基督徒之所以要顺服掌权者,乃因:①掌权者的权柄都出于神,所以抗拒掌权者,等于抗拒神的命令;②掌权者的任务是赏善罚恶,即替天行道;③掌权者是神的用人,对人民有益,即可使人民的生命和财物都有保障;④顺服掌权者的动机,除了免受刑罚之外,更可贵的是因为良心的缘故。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由彼得的训诲可知,基督徒在顺服掌权者的事上是有原则的;而这个原则是,为主的缘故。
在“为主的缘故”这个原则之下,如果掌权者的命令没有违反我们的信仰,则应该顺服他们的领导。反之,若与我们的信仰有所抵触,则必须“为主的缘故”抗拒他们。因为我们所敬拜的神是天地的主、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祂的权柄统管万有,连有大能的天使都要听从祂的命令,成全祂的旨意(诗一○三19-20)。而地上的掌权者不过是神的用人而已,他们的任务是赏善罚恶,替天行道;因此,他们的命令若与神的命令背道而驰,他们便不是神的用人,而是神的仇敌了。
当我们决定“为主的缘故”,要抗拒掌权者违反真道的命令之时,我们心里明白,我们已经面对了两个选择,而且不得犹豫不决。第一是,想办法移居到外国,脱离他们的辖制;第二是,如果无法出境,则留下来忍受逼迫。除此之外,我们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记载,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个金像,差人召集全国的官员来行开光之礼。传令的大声调用说:“你们一听见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窰中。”然而,但以理的三个朋友却坚持信仰的立场,勇敢抗拒王的命令。他们对王说:“我们所事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窰中救出来。王啊,祂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尼布甲尼撒怒气填胸,吩咐人把窰火加热七倍。又吩咐几个壮士把他们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窰中。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竟然在火中游行,身体没有受伤,头发也没有烧焦,连衣裳都没有火燎的气味()。
但以理的三个朋友面临杀身之祸时,所表现的是“即或不然”的信心,威武不屈的勇气。他们不怕被烈火烧死,毅然抗拒王的命令,是“为主的缘故”;他们忠贞不事二主的志节,令人肃然起敬,可做古今众圣徒效法的榜样。
三、政治人物一定会变成坏人吗?
答案是,不一定。
举例说,约瑟心中有神的地位,凡事不敢得罪神()。他虽然有智能,能为人解梦,却晓得把荣耀归给神(,四十一15-16)。更可贵的是,他以仁慈的心肠包容哥哥们的伤害;因为他明白他被卖到埃及做奴隶,是出于神的美意()。他三十岁当埃及的宰相(),是一位事亲至孝,而且爱骨肉、爱人民的政治人物(,四十三7、27-30,四十五2-15,四十六29,四十七23-25,五十1、5-11)。
再举一例说,但以理有美好的灵性,显然超乎其余的总长和总督,所以大利乌王想立他治理通国,即派任他当宰相。众总长和总督为了控告但以理,而寻找他误国的把柄。只因但以理忠心办事,毫无过失,所以他们就在但以理的信仰上寻找陷害他的理由了。他们所用的诡计是,求王立禁令,“三十日内不拘任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甚么,就必扔在狮子坑中。”并且求王加盖玉玺,使这项禁令不得更改()。
但以理虽然知道这禁令,却依然一日三次,跪在神面前祷告感谢,与素常一样。那些总长和总督便对王说:“王啊,但以理不遵你盖了玉玺的禁令,竟一日三次祈祷。”王一心想救但以理,却无计可施。于是忍痛下令,把但以理扔在狮子坑中。王对但以理说:“你所常事奉的神,祂必救你。”然后回宫,终夜禁食,睡不着觉()。
次日黎明,王急忙往狮子坑那里去。临近坑边,哀声调用但以理说:“永生神的仆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事奉的神能救你脱离狮子吗?”但以理对王说:“愿王万岁!我的神差遣使者封住狮子的口,叫狮子不伤我。因我在神面前无辜,我在王面前也没有行过亏损的事。”王就甚喜乐,吩咐人将但以理从坑里系上来。于是但以理被系上来,身上毫无损伤,因为信靠他的神()。
“但以理有美好的灵性,显然超乎其余的总长和总督”;“但以理忠心办事,毫无过失”。但以理被扔在狮子坑中之后,“王回宫,终夜禁食,睡不着觉”。“我在神面前无辜,我在王面前也没有行过亏损的事”。依据这些事实,我们可以断言,但以理是一位敬畏神,而且是忠诚事君的政治人物。
大卫王污辱了拔示巴,又谋杀她的丈夫乌利亚(、14-17)。拿单奉差遣来指责他,他实时认罪,并且写了忏悔诗,交给乐官,让圣咏队演唱(,篇首附言)。因此,蒙神饶恕,不至于灭亡(),但神的惩罚却无法幸免。接着,拿单所预告,刀剑和祸患(),果然接踵而至。虽然如此,大卫却愈受击打,愈谦卑痛悔,流泪哭泣,求神怜悯(、6-8)。
“我要歌唱慈爱和公平;耶和华啊,我要向祢歌颂!我要用智能行完全的道。祢几时到我这里来呢?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诗一○一1-2)。
1节:慈爱和公平,是神的属性(、29,十一7),也是君王应有的美德。大卫反复说,他“要歌唱慈爱和公平”,他“要向神歌颂”,表示他必以慈爱和公平为治国的原则。因为君王必须慈悲为怀,才能叫人民心服口服();惟有秉持公义,才能使邦国高举()。
2节首句:所谓“完全的道”,就是神的圣言,必须有属灵的智能才能领悟(;),并且得以明白该怎么行,才能蒙神喜悦(,十六19;)。所以说,“我要用智能行……。”
2节中句:大卫知道,若要实践神的圣言,则必须有神同在,得着祂所赐予的力量(;)。因此,他求问神说:“祢几时到我这里来呢?”
2节下句:大卫明白,为了遵行神完全的道,属灵的智能固然不可少,但“存完全的心”却是最基本的条件。“行在我家中”一句表示,家庭是行道的第一站。大卫深知,在家中能尽一家之主的本分,成为妻子心目中的好丈夫,儿女心目中的好父亲,才有能力可以治国。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大学》经一章)。
大卫所说,“我要存完全的心”,就是要正其心;“我要行完全的道”,就是要修其身;“我要行在我家中”,就是要齐其家;“我要歌唱慈爱和公平”,则是他治国的原则。大卫明白,正心和修身是齐家的先决条件,而齐家则是治国的第一步。由此可见,大卫确实是“合神心意”的明君(;),名不虚传。
政治人物是神的用人,他的任务是赏善罚恶,替天行道,借以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因此,只要认识清楚自己受托付的社会责任,安分守己,正其心,修其身,齐其家,并以慈爱和公义为秉政的最高原则,便可以胜过一切名利的诱惑,而造福社会群众了。
四、我们怎能遵行神的道呢?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为甚么说,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呢?如果真的这样,我们怎么可能遵行神的道呢?不是永远做不到吗?这是令你困惑的问题。
原来,十条诫命的根本精神是爱:前四诫所要求的是,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后六诫所要求的则是,要爱人如己()。
前四诫姑且不提,仅就后六诫而言,“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凡遵守这些诫命的,便是尊重别人的财物、身心和生命──爱人如己;反之,便是侵犯别人的财物和身心,甚至毁灭别人的家庭和生命──害人利己。所以说,“爱是不加害于人的,爱就完全了(或译为“成全了”)律法”()。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这段经文加上“”那段经文,可以解释上句(10节)所说,“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的道理所在──不但违反了“要爱人如己”的立法精神,而且冒犯了立法者,天上的独一真神。总而言之,所谓“犯一条,等于犯了众条”,乃是说它的意义,而不宜照字面上的意思解释。
“我们没有人够完全,怎么可能遵行神的道呢?”保罗所经历的灵修过程,可以给予我们明确的指引。“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这是保罗在重生以前灵修失败的实况,也是他内心极其痛苦和绝望的感受()。但受洗归入基督之后,他却有截然不同,完全得胜的生活了。他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保罗在灵修生活的事上,重生前后两种完全不同的实况告诉我们:尚未重生之前,他之所以无法弃恶从善,乃因被罪律辖制的缘故。在基督耶稣里重生之后,他之所以能过着完全得胜的生活,则因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他,叫他得以脱离罪和死的律使然。所谓“律”,就是律法,或说法律。律法有管束人的行为之力量,所以“罪和死的律”,可以解读为罪和死辖制人的力量。但“赐生命圣灵的律”,却比罪和死的律更强。因此,只要靠着那加给我们力量的圣灵,我们便可以像保罗所经历的那样,在基督耶稣里过着完全得胜的生活了(;;)。
当然,由于人性的软弱之缘故,我们有时候也会犯错。正如约翰所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又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10)。如果因为一时的软弱而犯错,则我们必须做的便是切实认罪,求神饶恕,并且决心不再犯错;若然,信实公义的神就必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了(、9)。
五、如何做到,不故意犯罪?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这是令你产生疑问的经文。而你想要明白的是,该怎么做,才不会故意犯罪?
在这段经文的下面接着说,故意犯罪的后果是,“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地狱里的永火)。”(27节)。之所以会有如此令人战惧的结局,乃因“故意犯罪”的性质是:①践踏神的儿子,②藐视使他成圣之约的血,③亵慢施恩的圣灵(28-29节)。结论是:“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29、31节)。
故意犯罪的后果既然如此可怕,那么我们该怎么做,才不致于故意犯罪呢?
第一、要不断地参加崇拜聚会
每逢参加聚会之时,都要专心听道,并且将真道存记在心,免得因为犯错而得罪神(;)。最重要的是,要时常提醒自己,停止聚会将变成习惯性,久而久之,从前所领受的真道便逐渐忘记,致使铸成后悔莫及之大错了(;)。
第二、对神要存着敬畏的心
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是祂所喜悦的,因为我们的神是烈火()。我们都知道,神有恩慈的一面,也有严厉的另一面。向那长久在祂恩慈里的人,祂是有恩慈的;但向那跌倒的人,祂却是严厉的()。切实遵行神的道,而不止于听道,是敬畏神的具体表现(;)。约瑟之所以能毅然拒绝主母的诱惑,保守身心的圣洁,乃因对神存着敬畏的心,绝对不敢得罪神的缘故()。
第三、决心顺从圣灵而行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
16节:“我说”,表示下面所要说的是保罗在灵修生活上的经历──只要决心顺从圣灵而行,就不会放纵肉体的情欲;反之,如果不愿意顺从圣灵而行,就会受情欲辖制了。我既然能做到,你们也必能做到的。
17节:之所以会这样,乃因情欲和圣灵相争,要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善;圣灵也和情欲相争,要使你们不做情欲要你们做的恶。职是之故,你们若顺从圣灵而行,圣灵便赐给你们力量,帮助你们克制情欲(;);反之,你们若不愿意顺从圣灵而行,你们便沦为罪的奴仆,而不能做所愿意做的善了(;)。
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的时候,先决心要顺从天父的旨意;即使天父要他饮尽那苦杯,他也甘愿。然后,天使才从天上显现,加添他力量,使他能如愿成就天父的意思()。
有些同灵受了圣灵之后,之所以依然放纵情欲,无法持守真道,乃因未曾决心要顺从圣灵而行的缘故,并不是圣灵没有能力改变他们。此理甚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