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383期-2009.08|主题/分享
【发问人:林弟兄】
哈利路亚,谢长老平安!
我这里有一个问题,想请问长老。我们都相信人类是神所创造的,但考古学家所发掘出来的化石之年代,却与圣经所记载神创造万物的年代不符合。为甚么?恳求不吝指教,让我得着更正确的属灵知识。
桃园县 林弟兄
【答复】
哈利路亚,主内林弟兄平安!
我知道,你之所以会提出这个疑难问题,并不是因为对圣经上的话表示怀疑;而只想明白如何给予合理的解释,使考古学上的发现与圣经不至于互相冲突。这种求知的学习精神,是主所喜悦的。
兹依据个人的查经心得答复于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愿主赐福给你。阿们!
“某人活到几岁,生了某人,某人共活了几岁就死了。”依据《创世纪》所记载的古代历史,除了第五章有这种写法之外,在该卷的其他章节也处处可以见到的(九29,十一10-26、32,二十一5,二十五7、26,三十五28,四十七28)。依此推算,从亚当到亚伯拉罕,大约是两千年。再看耶稣的家谱,从亚伯拉罕到耶稣,大约也是两千年()。从耶稣到现在,也是约有两千年。因此,从亚当受造到现在,人类的历史大约只有六千年吧?我们的老前辈都这样教导我们,我们也一直如此相信。
然而,考古学家却说,北京人的化石已经有30万年的历史了。为甚么?亚当受造到现在,不是只有六千年吗?
1985年8月,我受联总差派,前往泰国去巡牧几处教会,并开拓新地区。适逢在中国大陆出土的恐龙的化石,运来曼谷展览,机会难得,我便抽空去参观。那些恐龙的体形非常庞大,高度大约三公尺,长度大约六公尺吧?除了完整的骨骼之外,还有蛋和腿骨的化石,而且种类也有好几种。《说明书》上说,牠们生存于地球上的年代,已有几千万年,有的甚至已经超过一亿年了。这怎么可能?依据所记载,动植物与人类的受造,岂不是都在同一个时期吗?
天文学家说,分布在外太空的星球,有的距地球有几万光年,有的甚至有几十万光年。所谓“光年”,就是天文学上所用的距离单位。以光速每秒约30万公里计算,一光年约等于九兆四千六百零五亿公里(《新编国语日报辞典》,国语日报社出版)。这就是说,假设某星距地球有10万光年,则等于说,我们现在所发现那个星的光,是10万年前发射出来的;换句话说,那个星存在于外太空的年代,已经超过10万年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啊?日月和众星的受造,以及人类的受造,岂不是都在同一个时段吗?
有些学者主张,《创世记》所记载,神用六天的时间创造了天地万物(一31,二1-3),乃指着六个非常悠久的时期而言,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说一天有24小时的日子。他们所坚持的理由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工程极其巨大,仅仅六天的时间是不可能完成的。
这种主张若可以成立,则对于考古学家所发现,北京人的化石有30万年的历史,或在中国大陆出土的恐龙的化石已经超过一亿年,以及天文学家所说,有些星球存在于外太空的年代已有几十万年等事实,便似乎都可以给予合理的解释了。但我们却深信不疑,创造天地万物是神奇妙的作为;就全能的神而言,凡祂想做的,万事都可能(,十八14;)。因此,神要用六日的时间来创造天地万物,乃是轻而易举的事。
不然,如果“六日”真的是指着六个非常悠久的时期而言。那么,所记载,“有晚上,有早晨,这是第几日”(5、8、13、19、23、31),是否要解读为:“一个非常悠久的晚上过去了,接着来临的是一个非常悠久的白天,这是第几个非常悠久的时期”呢?若然,第三日(即第三个非常悠久的时期)所创造的青草、菜蔬、果树(11-13),第五日(即第五个非常悠久的时期)所创造的水族、飞鸟(20-23),以及第六日(即第六个非常悠久的时期)所创造的牲畜、昆虫、野兽、人类等(24-27、31),怎么能生存呢?
再者,如果“六日”真的是指着六个非常悠久的时期而言。那么,对于《创世记》所记载,“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二2-3)那段经文,是否要解读为“经过六个非常悠久的时期之后,接着来临的便是一个非常悠久的安息日”呢?若然,我们怎么能记念安息日呢?众所周知,当今世界各国所通用的“一周七日制”,乃依据《创世记》第一章至第二章所记载的原始数据。他们都不可能将六日解读为六个非常悠久的时期吧?否则,岂不是与他们所采用的“一周七日制”互相抵触了吗?
如果“六日”的创造不是六个非常悠久的时期,而是我们现在所说一天有24小时的日子,则从亚当受造到现在大约是六千年。若然,北京人的化石已经有30万年的历史,恐龙的化石已经超过一亿年,以及有些星球存在于外太空的年代已有几十万年等事实,该怎么解释呢?难道除了六日的创造之外,这一切都不是神所创造的吗?
下面所要作的诠释是个人的查经心得,或许可以供你作参考吧?
“起初神创造天地。”()。
这段经文可以给予我们一个非常完整,而且至为清晰的答案。怎么说呢?
第一、
“起初”一词,《七十士译本》以archee表达。在新约圣经上,archee这个字,除了“起初”之外(),也译为“初”(),或“太初”(、2),或“首先”()。“起初”与“太初”,均指永远的过去,也就是有时间的开始。由此可知,“”的创造,乃是发生于永远的过去的某个时段的创造;显然,它与“”以下所记载的“六日创造”有所分别。
第二、
“天地”的天,是宇宙间无限的空间。所谓“造天”,就是创造存在于无限之空间的万有;包括物质界的天体,以及灵界的天使。正如保罗所说:“因为万有(一切存在者)都是靠祂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天体)……,不能看见的(灵界的存在者),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包括各种阶级的天使),一概都是借着祂造的……。”()。
第三、
“天地”的地,当然是地球。所谓“造地”,就是创造地球,以及地球上的万物,包括人类、恐龙等等受造之物。正如保罗所说:“因为万有(一切存在者)都是靠祂造的……,地上的(物质界),能看见的(有形质)……,一概都是借着祂造的……。”()。
第四、
关于“起初神创造天地”的“地”,有些解经家认为它包括地质学上的一切年代,是几亿年以前的事。由“”那段经文可以知道,在亚当这个世代尚未开始以前,地球早已存在。“”以下所记载的“六日创造”,是亚当这个世代的创造。因此,有些解经家猜测,地之所以“混沌”,渊面之所以“黑暗”,或许是因为很久以前的世代之人类堕落,致使被神毁灭的结果吧?于是从“”起,神便重新创造亚当这个世代了。
结论:
《创世纪》第一章第1节所记载的“起初”(archee),指永远的过去;但它却是一个非常悠久的时期,而不是一个日子。天使的受造(),是在那永远的过去的某个时段;后来天使犯罪,成为魔鬼(;犹6),则是在那永远的过去的另一个时段()。这些历史因为与我们无关,所以被省略了。
考古学上所发现,北京人的化石有30万年的历史,以及恐龙的化石已经超过一亿年等事实,我们都无须否定。因为北京人和恐龙都受造于那永远的过去的某个时段,与“六日的创造”并不互相抵触;只因与我们无关,所以被省略了。
有一篇文章如此报道:宇宙间有好多银河系,每一个银河系各有几个太阳系;而距地球最近的太阳系,乃是好多银河系之中一个银河系之中的一个太阳系。所谓“银河系”,依据《新编国语日报辞典》的注释是:“宇宙中一个大星系,直径约10万光年,中心厚度约一万五千光年,与太阳距离约三万光年。有两千亿颗以上大小恒星和无数星云、星团。自转一周约两亿五千万年。在夜间晴空看得到的银河,是银河系密集部分在天球上的投影。”
由这些参考资料可以了解,分布于外太空的星系之年代,已经有好几亿年,甚至有几十亿年了(笔者按:由银河系自转一周约两亿五千万年这个事实,可以如此推算)。但这个事实与“六日的创造”并不冲突,因为第四日所创造的日月和众星(),是距地球最近的太阳系之受造;而几亿年前或几十亿年前已经存在的星系,乃是那永远的过去的某个时段的创造。
笔者声明:本文纯属个人的查经心得,并不代表本会的信仰立场,文责自负。当然,本文只供为研究之参考,笔者不敢断言完全正确。
不过可以令我们深信不疑的事实是,宇宙间一切存在者,包括天上的、地上的、地底下的,以及灵界的、物质界的、看不见的、看得见的,都是独一真神所创造的(;;)。
关于考古学上的发现,以及天文学家的理论,与圣经的创造论并不冲突这个议题,我们的解释即使不是很完美,甚至不知道该如何作更合理的解释,我们依然深信圣经上的话是正确的。因为圣经是神的默示(),是绝对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