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社会

愿祢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

NZ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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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NZ小恩|圣灵月刊383期-2009.08|主题/分享

好不容易等到放假,在一年一度的机会里,Sara迫不及待坐飞机前往参加教会举办的青年灵修会。信主不是很久的她,深深期待透过这次的课程,不论是灵修或是《圣经》知识上的学习,均能自我充实,满载而归。

还未进入举办课程的大厅,远远飘来颂赞神的歌声,听到开会式学员们用心的高歌,让感动不已的Sara更加期待。

“哇!好壮观,每个人的心情都似乎有备而来”她告诉自己。

经过一小时的开会式,学员们各自回到寝室,准备十分钟后第一堂课。当然,不需要再回到寝室的Sara,是第一个先到教室选好坐位等待上课的学生。

不久后,两位同灵也进入教室,并且选择与新来的Sara,同坐一桌。

“妳好,我们是Coco、Nana”她们亲切的自我介绍,“请问妳是新来的吗?”

“嗯,是的,我叫Sara,很高兴认识妳们!”

课程开始之后,Sara发觉自己《圣经》知识相当缺乏,完全不与在场的同灵的程度相仿,虽然仍努力学习,但挫折与自卑感不自觉于心里作祟。在每一节课的小组讨论当中更是不敢发表意见,也因大家都善于发表,这一桌组员渐渐发觉Sara相当在“不熟悉”中显然地“突出”。

“怎么样呢Sara?妳不会吗?”

“怎么可能不会啊?拜托,这么基本的东西,别那样离谱好吗?”

另外一位则进来凑热闹:“别这样啦,应该说:感谢神!这些知识我们都懂,而且懂得比别人多喔!”

虽然Coco与Nana的口气多半是开玩笑地,但这些足以让Sara感到自己在《圣经》的知识上微不足道。往后几天原本期待满载而归的她,不禁感到不自在,于是决定,以后再也不要参加类似的课程……。

× × × ×

在教会当中,或许有信徒如同Sara遇到一些较有优越感并且自认为比其他人“资深”的同灵。有自信并非坏事,但若造成他人产生自卑感,或是喜欢拿他人来与己比较,这般信仰恐怕已经出了问题: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祢,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这是耶稣提醒自义的人所讲述的比喻,主角为法利赛人和卑微的税吏。从两人简短的祷告中,读者可以得知法利赛人的优越感(10-11),以及站在另一端税吏的绝望──唯有盼望神怜悯。耶稣所看到的不是法利赛人的善行或是税吏的恶行,而是两人所持“自高”与“自卑”的不同态度。但最终的结论如何?“这人(税吏)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14)。

这一则比喻其实有更深一层的道理存在。但在我们觉得这比喻的教训理所当然之前,请先看看我们的惯有想法:我们一般对法利赛人都有个负面刻板印象,因为《圣经》记载他们是“假冒为善”、“毒蛇的种类”、“粉饰坟墓里的骨头”等等,于是下意识下定论:谦卑的税吏在这样的对比之下“倒算为义”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

对于教会任何一位持守圣洁原则,在言语行为上都为众人榜样的圣职人员,倘若他向神因自己种种的优点来献上感谢之祭,又有什么不对呢?上述的法利赛人,就敬畏神的行为而言,他不仅做到什一奉献,还一周禁食两次;对于人,他从未作出对不起的事,并且与异性保持距离,(尤其当时受罗马帝国统治的时候,社会风气、男女关系等等极为败坏)。

为了神,这位法利赛人牺牲可以赚大钱的机会,也放弃放纵肉体享受的生活,他将身心都奉献给神,的确一点都“不像这个税吏”。因此既然外面的潮流如此败坏,作为信徒的我们难道不该向这位法利赛人看齐?相对的,那个税吏不仅是个作恶的人,更是一个损人利己,毫无道德尺度的恶人。难道一次祷告,就可以让这税吏所有的过犯一笔勾消?请问神的公义何在?

传道曾经在聚会时分享,神之所以不喜悦法利赛人并不是因为他所做的善行,反之,这些善行应该受到鼓励,甚至被社会极力推广。问题的关键是,他借着这些善行太过于“信任自己”,导致这些种种善行的“仪礼”,在不知觉中已超越天上真神的地位,而成为他所崇拜的“神”本身。这就是问题的重点:向自己祷告(11),藉用祷告的动作,向自己证明其义。

那神为什么悦纳税吏的祷告呢?是不是神觉得他实在很可怜?

那税吏“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表明他内心对神以及对自己的态度,自认不配,并且关键在于“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税吏之所以蒙神应允不是因为他在信仰上比较“热心”,而是他有自知的可贵,了解自己走投无路,无人可依,更是无法“倒转”他所犯下的一切,唯有来到主前,才能恳求神的怜悯。“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祢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

“隐而未现”,就是人不能自觉的。我们的祷告,或心里所存的意念,绝对不是在神面前证明自己的义。倘若这不自觉的“罪”未能得赦免,祷告的双手,仍然只能处在软弱的状态,因不能蒙神的悦纳和垂听。旧约历史中的以色列人虽然拜神、守节期,但因他们的“恶行”,神就不喜悦,不垂听他们的祷告()。反观我们今天的读经、祷告、事奉,是否也只是浮于表面,内在却渐渐失去信仰的生命力而不自知?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啊,愿我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在祢面前蒙悦纳。”(),这是大卫的期许,也应该是我们大家的。祷告是跟神一对一很“私人”的沟通,而非“在人前”精采的表演。一个多祷告,拥有很多《圣经》知识但不懂灵修的人,容易觉得自己不错,而陷在错觉的危险里。

是否我们的读经、祷告、事奉,每逢上教会西装笔挺等等,已不小心成为一种外在行式,而内心在不知觉中变质却不自知?因此,在教会当中,倘若我们如Coco、Nana拥有不少《圣经》知识,应该多重视灵修、多自省、多祷告(),并且于同灵或未信者之间,伸出爱心的手,帮助灵里或肉体软弱的弟兄姊妹,引领他们到主前。

《圣经》中彼得曾留下不少助人的榜样,并且不论是在美门奉主名帮助瘸子行走(),或是在多加身上所行“死人复活”的神迹(而因此间接帮助周围的穷人)()。

另外,我们也可以看出保罗助人之手,完全为神所用,给予人造就:“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借此,可以想想今天我们宝贵的双手,究竟是在为什么效力?

回到个人的层面,其实这段《路加福音》记载的“法利赛人”与“税吏”,难道不是时常共存在我们心中?

透过这个比喻,主耶稣似乎在问我们:你有多了解自己?是的,我们一方面比别人更认真追求信仰、渴慕道理,如同Coco与Nana,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也与这税吏相似:意识到自己许多方面的不足──缺乏爱心、信心,以及在内心所有的挣扎,而逐渐讨厌起自己。

是的,主耶稣知道也认同法利赛人种种的好行为,并同时也知道并且不喜悦税吏的作为,但我们必须晓得,祂讲述这比喻的用意,是提醒正活在当下的我们,点出我们心中存在的两种特质。重点是,勿步上“法利赛人”自满的“绝路”,反之,应由衷存一颗谦卑的心,才是信仰正确的方针。

人的信仰并非一直处在高峰,在人生不同的阶段,经过不同的遭遇,如同Sara体验在教会里的挫折,有时候难免会陷入软弱当中。但只要相信神离我们不远,深信祂了解并体恤我们(),在想办法走出软弱之前,让我们先主动发觉神的大爱吧!

已长时间信主的同灵往往看到较“资浅”的同灵时,下意识常常会拿对方与自己比较。人,也是从比较当中重新评价自己,给自己一个新的定位。然而问题是,我们究竟拿什么当自己的标准?所选择的标准,难道不会决定一个人的走向?这些种种必然反映出一个人与神、与人,以及与社会的关系。

所选择的标准,也将决定一个人是否成为“法利赛人”,或是“税吏”。法利赛人之所以自义,是因为他为自己选择一个较低的标准;相对的,税吏选择的标准则高,于是他不断看到自己的缺陷、领受恩典的不配,并且认定自己是个没有能力的人。当他承认自己的软弱,承认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神才施恩于他。

属灵经验丰富的保罗也曾经形容自己“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由此可见,《圣经》中值得我们效法的人物,都选择以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对今天大部分的人来说,这并非一件易事,毕竟只有当我们在神面前忘记自我,把一切事交托在祂手中,祂才有可能成为我们的避难所()。

“自高”,是指那选择低标准的人(或说选择人的标准)。相对的,“自卑”,则是指那选择神标准的人。很多时候,神会透过各种人生挑战,来关闭我们的一扇门,目的是让我们学习谦卑,不要骄傲自满,懂得向神求助。

保罗在“”也曾说:“但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因为蒙悦纳的,不是自己称许的,乃是主所称许的。”因此,盼望你我追求谦卑,放掉自己不断重复的“善行仪式”,不停地求神赦免我们隐而未现的过错,毕竟神不断地用祂的标准在衡量我们。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啊,愿我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在祢面前蒙悦纳()。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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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173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