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谢宏骏|圣灵月刊381期-2009.06|主题/赞美的艺术(上)
生命从神而来,非常神圣,杀人的生命等于毁灭神的作品,抢夺神的主权。而且,人是按照神的形像创造的,所以杀人的等于破坏神的形像()。这样的罪神必追讨。
人类的第一个谋杀事件是该隐杀亚伯。神不悦纳该隐的献祭,却悦纳亚伯的献祭,该隐嫉妒亚伯,而不检讨反省自己的行为不好,他的献祭才得不到神的喜悦。杀了亚伯之后,该隐还若无其事地闲逛。神询问该隐说:“你的兄弟亚伯在哪里?”
该隐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这样的回答没有任何的羞耻和不安,他以为是暗中所做的事没有人知道。但是神对他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在神面前,生命人人平等。
每个人的血都是红色的,不分种族、肤色、贵贱、贫富、男女、老幼,一个生命就代表一个世界。如同亚当一人,从他之后,有了这个世界。所以说,毁灭一个人,可以说也毁灭了一个从他而来的世界。
这条诫命也是摩西五经都有提到的律法。挪亚出方舟,神对挪亚说,可以吃肉,但是不可吃血,因为血中有生命,而且不可流人的血,害人的命()。
然后是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领受神的话语,“故意打人以至于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这样的法律属于刑罚的比例原则(lex talionis)。古代人的报复往往超过原来受害的程度,受害一眼,却要仇敌两眼的回报。所以这个法律的原则是按照相等比例,不可超过。在法律的保障下,这是合理的对待。
但是主耶稣的教训超过这样的法律。不仅不可杀人,连心中对人的怨恨也不可。主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无用),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笨蛋),难免地狱的火。”()
约翰长老明白主耶稣的道理,清楚的强调“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虽然没有动手杀人,但是心中的恨已经像把刀一样,在精神上已将那人杀了。主耶稣要我们在心理上做好建设,这样就不会有行为的罪恶了。
自杀
自己的生命也是生命,在神面前同等贵重。伤害自己的生命也是犯了杀人的罪。生命寄放在我们身上,我们只是管理员,用户,而不是主权所有者,生命的主权在神手中。
爱惜生命就是对父母的孝敬,对神的回报。
得了严重的抑郁症有时也会有自杀的念头,觉得生命的担子承担不起,想要自杀得个解脱。但是真的走了,担子并没有解脱,还是要到神面前接受审判;而且活着的人要替我们继续承担。
生命的担子确实不是自己一个人可以承担的,彼得长老说:“你们要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祂顾念你们。”()。另外,人类是群体的动物,独居太久,容易陷入生命的绝境,所以平时要找个知己,彼此分担,互相分享,有情绪的出口就比较不会走上不归路。
吸食毒品是一种慢性自杀的行为。凡对身体有慢性伤害的环境或食物,我们都应该克制自己,明知而故犯,这是一种自杀的倾向。
安乐死
在医学的观点上,生命的最后终点由谁决定?这是个没有定论的议题。谁有权力将支持生命的呼吸器拔掉?所以现在有自己先签下“放弃急救同意书”,由自己预先决定要不要继续存活下去,或是用比较人道的观点来看,为了减轻家人的经济负担,也让这个人不要再受治疗的痛苦,给他一个“安乐死”。
但是问题还是一样,自己有权力决定自己的死活吗?是不是应该交给神来做决定?
生命的价值怎么计算?不能工作就没有价值吗?没有生产力就没有价值吗?病人只是消耗资源而已吗?急救不是因为希望吗?谁知道昏迷的呼吸器用户有没有可能醒?
“与一切活人相连的,那人还有指望,因为活着的狗比死了的狮子更强。”()。活着就有希望。
战争
侵略别人的国家绝对是不对的,这样的战争应该被唾弃;但是为了防卫自己的家园则是必须的战争。因私人怨恨而谋杀,这是绝对不可;但是为了保卫自己的生命而杀人则是容许的。战争的杀人行为就是一种防卫,警察的防卫杀人也是一样的道理。
然而,最好的防卫还是透过和平的外交手段,透过谈判的机制,毕竟生命只有一条,死了就没有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对日本长崎和广岛投了两颗原子弹,结束了大战。但是牺牲了这两个城市的居民生命和生态环境,那些居民中也许有一些反战的百姓,拒绝日本政府的侵犯行为,但是他们还是牺牲了。美国的炸弹是不是过分报仇了?
主耶稣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若不是因为防卫的缘故,最好是以善胜恶,不以暴制暴。
死刑
法律的刑罚最严重的有死刑。但是多人还在讨论,一个真心认罪悔改的死刑犯难道真的没有机会将功赎罪,将他的生命献上最有价值的补偿吗?问题是怎么判断死刑犯是真的悔改了?还是他假装的?
死刑是为了吓止恶人的行为,让他们有所惧怕,不敢作出死刑的罪恶?有死刑的存在尚且不能吓止,如果没有死刑了,这些恶人的嚣张程度会怎么样呢?这个社会岂不更可怕了?
在法律的规范下,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死刑是最后的手段。摩西律法就有多处判死刑的条例,但是一定要经过严格的审讯和两三个见证人才可以。如果是误杀的还可以到“逃城”得到平安。
人无法辨识死刑犯的悔意,虽然在法律上判了死刑,但是他若真的悔改,灵魂到神的审判台前,必有神的公义与怜悯。
堕胎
胎儿的生命何时开始计算?从受精卵在子宫着床开始,就有细胞的分化与成长,生命已经启动了。
虽然胎儿还未出生,但是胎儿的生命仍然是生命,所以堕胎同样是一种杀害生命的行为。
除了因为孕妇的生命受了威胁,在两者权衡的情况下,堕胎可以容许。但是若为了自己的其他利益而堕胎,这样的罪要受神的审判。
不要杀人还是消极的要求,积极的说,更要帮助人发挥生命的亮光,创造生命的价值。如主耶稣所说,“爱人如己”也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