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来稿

主婚人

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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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小光|圣灵月刊373期-2018.10|主题/扎根在少年

最近难得参加了在圣堂里的婚礼,真不容易啊!现在能够保守圣洁而在天父面前接受大家祝福的情形,似乎越来越少了。

“主婚人致谢词。”当司仪按着婚礼仪节进程宣念时,男女双方家长都似乎理所当然地站起来答谢致意;传统以来,父母若不当“主”婚人,谁来当?

《圣经》不是记载人类的第一场婚礼是由“亚当是神的儿子”()的阿爸父主婚?而且祂身兼介绍人及证婚人(赐福),把夏娃领到亚当面前();曾几何时,“人在世上多起来……就随意挑选……”(),是谁在主婚了?

一场婚礼,如果看不出是出于天父“主”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事先没有将这么重大的事,毕恭毕敬地与阿爸父“商量”;就算是结婚了,那位致词的“主婚人”,也不过是个陪衬的招牌,橡皮图章罢了。

士师参孙,给我们上了一门最好的教训功课;他的第一次婚姻,是在他先“喜悦”女方之后再禀告父母,要求父母“主”婚();第二次随便到只要自己“看见”,就“亲近”了(十六1);第三次更是只要自己“喜爱”,有什么不可以?(十六4)。结果是英雄变成“狗熊”,被挖出双眼,站在敌人面前被戏耍而羞辱神名。

“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专顾自己……违背父母……心不圣洁……不爱神……”();最起初由神主婚;几十年前父母尚在可主婚;慢慢地,儿女自己“主”婚了;现在很多更是奉“儿女之命”不得不完婚的,主婚权落到“孙”字辈去了。

有人说:结婚是当事人的事,又不是父母要结婚;但是“尊重神的(包括受托管理神产业的父母),神必看重他;藐视神的,他必被轻视。”()。神的儿女们!你不可不谨慎。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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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136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