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来稿

​择偶条件

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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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小光|圣灵月刊369期-2008.06|主题/关怀

有机会参加新西兰第一届初中级班共31人的学生灵恩会。课程当中,对这批从小就住在国外的青少年,在婚姻认知上作了一个不记名的调查统计;在择偶条件重视的项目里,其比重顺序为:信仰占55%→相貌占30%→健康占10%→学历与财富占5%。

我们庆幸未来教会的“柱石”能对“另一半”信仰的重视,但无可讳言的,我们也对今日教会的13-18岁青少年有些担忧;他们生长在无忧无虑,“不食人间烟火”般的环境下,每日与电脑、手机为伍,忽略了神赐给我们身子应当“保养顾

惜”()的重要性,更是把外表相貌的条件,视为必然的要项;“白马王子”、“白雪公主”的憧憬,总是萦绕在心。

也许我们这些“老古板”太多虑了,不懂“少年情怀总是诗”?等他们慢慢长大了,就会把比重另作调整,像以前老传道告诫我们的,选择婚姻对象的优先级是:信仰→健康→学历→财富→相貌。会如此乐观吗?想一想今天能够“坦然”在会堂内举行结婚典礼的比例已趋下降,讲台上对男女圣洁道理的消息也日渐式微,这世代的淫乱又是有增无减……“真”教会同灵可不忧心吗?(参:)。

当然,要让青少年们更“属灵”,就当在“圣灵充满”前先“圣经充满”;家长更应率先在家有与孩子读经祷告的习惯,让他们“从小明白圣经……有得救的智能……归正……学义……得以完全。”()

让我们的青少年知道,在步向红地毯的另一端前,恪遵“三不”的原则:

一.不逗留“犯罪”现场。 二.不私下单独约会。 三.不可以身体碰触。

同时也勉励他们“三是”的信仰观念: 一.是主内联婚(不是因婚姻才成“主内”)。 二.是尊重父母。 三.是会堂结婚。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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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120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