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預言

林永基傳道

書籍章節

林永基傳道

自「千禧年主必再來」之說傳出後,著實影響了教會圈子與社會圈,經過了時間的印證,我們看出不少的人所作驚人的預言卻一一落空,由此可見,這些人都成了假先知()。

身為真教會的信徒當如何面對預言的問題?讓我們真正扮演這時代真先知的角色,正確傳講來自神的信息,引導世人趕緊信靠主耶穌,以迎接主的再臨。

研究聖經預言時,常會發現一些解經學上的問題。因此除了運用一般釋經原則之外,尚有研究先知書的解經法則。

一. 意義

預言就是神在事情未發生前,藉著祂的靈感動人說出「將來要發生的事情」,並且因著應驗使人認識祂是真神。

預言原本就含有預告末來,把不屬於當代所有的現象事先宣告出來,因此它的內容屬於一種奧秘。隱秘的事,是屬神的(),歷代以來,人對它趨之若鶩,盼望藉著有限的智慧,揭開人類命運之謎。然而阿摩司道出神的原則:「耶和華若不將奧秘啟示祂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意思是說,神在未來要採取的行動,事先一定啟示祂的先知,當他們忠實預告時,神就要為祂的啟示負責,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並且一一地兌現。

因此先知是一個傳奇人物,他經常走在時代前端,即使沒有聽眾,他仍苦口婆心地代神發言。他的預言不是一種迎合大眾,使群眾擁戴他的噱頭。他自己深知預言是從神而來的,也是一種被聖靈感動才說出來的神的話()。

二. 預言的方式

先知傳遞預言的方式有三種方式:

1. 預言

先知預告未來要發生的事情,大多以口傳的方式,但是神有時要先知以象徵行動來預告未來的信息,如以賽亞露身赤腳行走(賽二十章),預告倚靠埃及人的將受羞辱;以西結畫城於磚,表演耶路撒冷城被困的情形(結四章)。

2. 異象(含異夢)

先知在特殊靈界的經歷中,蒙神以超自然現象的畫景啟示某一種預告性信息。常見於啟示文學中,例如以西結書、但以理書、撒迦利亞書、啟示錄等。

3. 預表

這種方式遍佈舊約,不侷限在先知書中。作者藉某一項人、事、物預指或暗示新約中的基督本人或有關教會、救恩等特殊的經歷。例如過紅海預表受洗、磐石預表基督(),麥基洗德預表基督(來七章)。我們將在另章討論。

三. 預言的特徵

1. 大部份的預言都是以基督為中心(The Christ Centric Nature of prophecy):

先知最重要的工作乃是作為當代神的代言人,是一位傳道者,預言中有關於彌賽亞的信息,可說是傳道工作所承擔的特點。直到近代,教會才逐漸看清彌賽亞的預言乃舊約預言的中心。

2. 預言之循序漸進性(The progressive revelation of prophecy):

有關某項真理的預言,第一次提到時可能不甚清楚, 但是以後再提到時,則愈來愈明,如燈於黑暗中愈來愈明()。例如有關基督的預言: 在()提及女人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他的後腳跟。這裡混合地預言基督兩次降臨,一次以受苦彌賽亞的角色降臨,另一次以君王彌賽亞的角色降臨。其次()提及童女懷孕生子要稱為以馬內利。進一步於()預言基督的誕生地伯利恆。在新約()應驗了上述部分的預言,也就是基督第一次的降臨。根據()提及「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這時主第二次的降臨就應驗了。從新約應驗的事實,使我們看出舊約裡的預言循序漸進愈來愈清楚。

3. 預言具有多重應驗的特徵(The multiplex fulfilment of prophecy)

先知的預言可能在當代應驗,但這種當代的應驗僅是末世最後全面性應驗的一個局部現象而已。也就是說有許多的預言是先應驗部份,但其全部的應驗則有待將來。例如:於是神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神對亞伯蘭預言,叫他的後裔如天上的星那麼多,在舊約中,這預言的部份已應驗在以色列民身上了,完全的應驗則在天上(),得救的人無法勝數。

有些預言照字面應驗後成為預表,而這預表在後來應驗時,常以靈意來理解。

4. 先知的眼界(Prophetic perspective)

當先知在靈裡得著神的啟示,向著遙遠的未來望去,如同一個人從遠處眺望高峰(The moutain~top perspective),一個接一個的高峰看上去如同一個高峰,似乎彼此很靠近,實際上彼此距離很遠。同樣地,先知把將來要分段完成的預言常放在一起說,似乎要緊接發生的事。

例如:「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譯: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使他們稱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的,叫他得榮耀。」()。

先知在講述這段預言時,是針對當代人而說的,預告他們被擄之後,時間一到必再歸回。先知可能不知道這預言關乎未來基督再來的事。

但是主耶穌引用()這段預言而宣告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然而()曾預言了兩件事:第一件是報告神的恩年,指基督第一次降世的事(上)。第二件是神報仇的日子( 下~3),指基督第二次再臨的事。由於第二件事尚未實現,所以耶穌當時沒有唸出來。

四. 預言的種類

1. 已應驗的預言:

a. 即刻應驗的:如預言埃及人追兵將全軍覆沒(,13~17)。

b. 舊約的預言稍後在舊約時代應驗的:如預言凡在耶利哥修城立根基的時候必喪長子,安門的時候必喪幼子()。在亞哈王時此事果然發生了()。

c. 舊約預言在新約應驗的:如基督的生平及事工成為新約信息的中心。

d. 新約預言在新約時代應驗的:主預言祂受苦受死及復活的事,並且預言耶路撒冷被毀之事,都一一應驗了。

2. 正在應驗的預言:

a. 新約的預言正在應驗者,例如:世人道德日益敗壞()。

b. 舊約的預言正在應驗者,例如:但以理書中「大像」的腳與十趾()。

3. 將來會應驗的預言:

a. 舊約的預言將來會應驗者,例如:基督再來建國()。

b. 新約的預言將來才應驗者,例如:信徒被提與復活()。

隨著時間的前進,將來要成全的預言必「漸漸」或「忽然」成為時事或歷史。

五. 預言的內容

預言除了上述的分類之外,尚有另一種的分類,就其內容可以歸納為三類:

1. 關於彌賽亞的預言

這類的預言與主耶穌基督有關。舊約篇幅中這種預言俯拾可得。主耶穌自己曾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如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基督在世以僕人式的彌賽亞身分出現,已經應驗了,但是以君王式的彌賽亞身分出現,則有待主的再臨時才會兌現。

2. 關於以色列的預言

以色列是神的選民,先知奉差遣就是針對他們說預言,這些預言有的已經應驗,有的尚未應驗,茲說明如下:

a. 在短期內應驗的:

例一:亞希雅預言以色列國的分裂,時隔不久就發生了(王上十一章~十二章)。

例二:以利亞預言旱荒(王上十七章),不久就應驗了。

b. 在遠期內應驗的:

例一:以賽亞先知預言撒瑪利亞陷落(;八4),時隔十多年就應驗了。

例二:哈巴谷先知預言迦勒底人來犯猶大(),時隔四十多年就應驗了。

c. 在舊約歷史以外應驗的:

例一:但以理書預言行毀壞可憎的要出現,破壞神的殿,在希臘帝國及羅馬帝國都應驗了。

例二:以色列將復國,並且成為強大的屬靈軍隊,將在末日外邦人得救人數滿足時,就要應驗。

3. 關於外邦人的預言

舊約聖經基本前題是以神的選民為歷史的焦點,它僅提與以色列國有關的四周強國,但是它也預指了其他的外邦人都是在救恩的計畫當中。 例一:單卷預言某一國的有俄巴底亞書、那鴻書、約拿書、但以理書。 例二:預言多國命運的,在大先知書裡有: 以賽亞書十三~二十二章 耶利米書四十六~五十一章 以西結書二十五~三十二章

六. 預言解釋的基本原則

有關預言的解釋,有些是照字面應驗了,如基督降生的地點();基督以王的方式騎驢進耶路撒冷()。有些具有靈意,如地上的錫安和耶路撒冷代表信徒的屬靈居所(;);和以色列人所立的新約說明現在外邦信徒的屬靈經歷(;,十15~17)。因此在解釋預言時,可否用一般的字義釋義法或象徵的原則來解說,這是在釋經上的一個難題。例如:基督的受難與復活(賽五十三章)。

論及基督的語言含義不清,以致猶太教學者大感不解,他們以為這段聖經純粹是指選民被擄後回歸的預言。但是新約的作者得到聖靈的啟示,他們可以很清楚地明白的預言是指著基督說的,由下列所提出的六點可以加以印證:

1. 被祂子民拒絕-->

·

2. 被告口不發言-->

·

3. 代贖獻祭-->

·

4. 列在罪犯之中-->

·

5. 與富人同埋-->

· :57~60

6. 使許多人稱義-->

·

其次聖經預言的範圍廣大又複雜,涵括創世記至啟示錄,若欲解釋它,除非精通聖經、歷史、考古學,否則實難以勝任。然而若有聖靈之開導,不但能滲透萬事,在釋經上將可突破人為的障礙。儘管在預言的解釋上有重重困難,卻仍有一些基本原則可循:

1. 注意那段經文各重要專有名詞的意義

a. 地理名詞:

例如:有以攔、度瑪、基達(賽二十一)。

「以攔」:當時為波斯的屬地,在此大抵代表波斯與瑪代聯盟取替巴比倫,成為一大帝國。

「度瑪」(意思是寂靜),根據上下文提及以東境內的西珥山,所以顯然指以東。

「基達」:在聖經中是亞拉伯部族的統稱。

b. 動植物:

例如:「杏樹」():

「杏樹」與12節「留意保守」(原文作「儆醒」,參詩一○二7;一二七1)為雙關語,兩者於原文皆出自同一字根, 讀音也非常接近。

杏樹是春天最早發芽的植物,彷彿是從冬天的睡眠中首先醒過來,故以此字眼為名。神借用杏樹的異象指示耶利米,祂對自己的「約」而言(尤其是對悖逆者的審判)一直是覺醒的,且一定要實現。

c. 歷史事件:

先知所描述的未來常常用過去的歷史事件加以說明。例如:未來的審判以過去的大洪水作類比。

「這事在我好像挪亞的洪水,我怎樣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漫過遍地,我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也不斥責你」()。「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又好像羅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

d. 用語:

有些是詩歌體,有些是象徵性或表記,先知們使用的用語有時照字面的意思,有時照象徵的意義,在解釋時應體會作者的用意。

例一比喻:匠人所棄的石頭指基督說的(;;)。

例二預表:「錫安」(、3),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

例三字面的意思:「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約翰描述這句話在當時就應驗在主耶穌的身上:「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裏衣,這件裏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兵丁果然做了這事。」()。

2. 明白預言的歷史背景

解釋預言不可忽略作者的歷史背景,例如: 以賽亞書:明白以色列、猶大及周圍列國的政治。 耶利米書、以西結書:要擁有被擄時期的知識。 俄巴底亞書:要研究以東的歷史。 約拿書:要明白亞述的歷史。

預言雖然由歷史事件促成的,但不可受到純粹歷史的限制,因為在預言中仍存有超自然的性質。例如哈該書所講到聖殿的建造是以斯拉記第四、五章為背景。然而這預言卻遙指()所說的遠景。

3. 注意上下文

注意預言是否附帶有釋義或暗示:

例如: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在下文()「天使又對我說,你所看見那淫婦坐的眾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國、多方。」解釋了「眾水」之意。

4. 以經解經

由於預言有多重或重疊的應驗,顯示出先知的著作中沒有一處的預言把必成的事全部說出,故必須參照互相平行的經文。 例如:耶和華的日子:是審判的日子,參照其他的預言,綜合比較之。 ()你們要哀號,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 ()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就是密雲之日,列國受罰之期。 ()耶和華在他軍旅前發聲,他的隊伍甚大;成就他命的是強盛者。因為耶和華的日子大而可畏,誰能當得起呢? ()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你的財物必被搶掠,在你中間分散。

「餘民、聖靈的澆灌,以色列的復興、千禧年之福」,在先知書中一再重覆出現過,將這些相同或類似的預言加以比較研究,必能瞭解得更完全。

5. 解釋預言應判斷每段經文的特徵

a. 是否屬預言性或宣告性﹖

若是宣告性的信息,研讀的時候應注意下列的原則:

i 確定歷史背景。

ii 辨別特殊文體。

iii 注意其上下文。

iv 對照同期歷史。

例如撒迦利亞書的第一章並非全屬預告未來的事,1~6節就是屬道德倫理部份。它是屬被擄後的回歸時期,與以斯拉、尼希米同時期,先知要百姓悔改,回顧往事,切勿重蹈覆轍。

7~17節是屬預言,先知在異象中看見猶大有神的使者看守,知道神非常關心祂的子民,一定會重施憐憫,恢復聖殿,復興猶大城邑。

b. 是否具有條件性﹖許多預言是無條件的,神宣告要成就的,必定會發生。

例一:有關救主及祂的救恩之應許。

一般說來有條件的預言都是關乎祝福或審判的預告(申二十八章);例如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這個信息是警告尼尼微要悔改,否則就有災禍了。 例二: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建立、栽植;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

c. 預言是否應驗﹖探討預言在歷史中已應驗的,可以加深我們對神的信心,同時可以得到一些有價值的原則。

例如:神向亞伯拉罕預告以色列將在埃及為奴四百年,果然應驗了(;)。

瞭解何謂重疊性應驗、多重應驗,並且瞭解新約如何在運用舊約。如果某一段預言已在歷史中應驗了,就應以歷史來解釋。例如:「以色列啊,你的百姓雖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歸回。原來滅絕的事已定,必有公義施行,如水漲溢。因為主─萬軍之耶和華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規的結局。」()。這一段經文在以色列被擄歸回之後,已應驗了,但是保羅卻在()重提以賽亞的預言:「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這段經文是用來說明猶太人將來只有少數人可以得救。

若是帶有條件的而且尚未應驗就應特別留意不可強解。例如:「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的。」()。

彼得曾經在五旬節聖靈降臨時,引用了()告訴當代的猶太人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 保羅在羅馬書,也同樣引用,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是應驗在耶穌的身上。

但是「日頭變黑,月亮變血」這一類的話,又出現在耶穌基督橄欖山預言(),和啟示錄的第六印中()。在五旬節時日頭既沒有變黑,可見這一段的聖經只是局部性的應驗,當主再臨的時候,才會全部應驗。

6. 解釋預言應以經文的字面意義為他解釋的限制或指引:

就經文的字面解釋應採字義或靈意的解釋,實在難以作明確的規定,然而有一位學者說:「任何傳道者解釋預言若與我們的主或使徒不符合,就不符合基督教信仰。」(),那麼我們要瞭解新約如何使用舊約呢﹖

a. 有時舊約被引用證明一個論點或一個教理。

例如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主耶穌是引用(詩一一○1)說明就肉身而言,基督是大衛的子孫;但是就靈性而言,基督是大衛的主(),有此認識,就能清楚認識主耶穌了。

b. 有時舊約被引用說明一個論點

例如:「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作者用來說明在西乃山的事件裡,知道罪人在神的面前是無地可容的,但是神的救恩已成全了,人只要敬畏神,進入永不震動的國-神的教會,她的榮耀要大過先前,儘管神要再一次震動地,還要震動天,在神的國度裡永不震動。這是引用了(),並且說明了真教會未來的美景。

c. 有時舊約被引用以作為新約真理的論證

例如:「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保羅是引用了()預告神的道要傳遍天下。保羅指出福音早已傳給了猶太人,向猶太人傳的工作已經完成; 現在是向普世去傳的時候。猶太人怎麼能說沒有聽見呢?更何況神藉著自然界啟示了神的信息,也用各種奇異的恩典向人顯明,人豈能推諉責任呢?

d. 有時舊約被引用是照字義應驗於新約中

例如希律就召齊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問他們說:「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回答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裏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這是引用()來說明基督降生在伯利恆。

e. 有時舊約被引用在新約時採用擴大的預表意義

例如:「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保羅引用創世記的真理來說明創造天地的主,如何叫光照耀黑暗的世界,如今也一樣地叫基督的福音光照在信的人心裡,可以驅走罪的黑暗,讓信者成為新造的人。保羅親自經歷了聖靈的光照而認識了主。

七. 預言的分辨

自「一九九五年中共打臺灣」之說傳出後,的確影響了教會圈子與社會圈,經過了時間的印證,這驚人之預言卻一一落空,作這樣預言的人,都成了假先知()。類似這樣的假預言,不勝枚舉,茲再與一二例說明之:

1. 一九九二年九月廿八日由韓國五旬節教派所發出的信息—世界末日來臨

九月廿八日一到,電視新聞並沒有甚麼消息出來,倒是在九月三十日的中國時報報導了一則篇幅不小的消息說:在漢城的五旬節教派總部,約有一個月久的時間,信徒都聚集在教會裡,吃齋沐浴潔身準備迎接末日的來臨。有不少懷孕的婦女,因為怕耶穌來臨時,身體太重,連累別人升天的機會,於是紛紛去墮胎,有的甚至因為身懷六甲,只好開刀取出胎兒。當天晚上,警方為了防止意外發生,派出上萬名警力到該教會層層包圍,並且派出消防車、救護車準備應付。該教會擠滿了約六千名以上的信徒在禮拜堂裡面吟詩頌讚、祈禱。直到深夜十二點一到,末日並沒有按照教會領袖所說的來臨,警方在十二點一過,隨即衝入教堂裡面,將所有信徒一一強押出來,並且在牧師館裡搜出大批有價證券,且美金現鈔超過一億元。

2. 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日「飛碟會」事件:

這是有一個名叫「陳恆明」的人,提出一個看法,說神即將毀滅全世界,在毀滅之前,他將派遣「飛碟」到世界上來,載走那些信靠他傳講這信息的人。他甚至告訴許多跟隨他的信徒說:神要差遣「飛碟」到世界上,來的時間是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日。甚至他也測知神的「飛碟」將降落在美國德州一處名叫「神之地」(Godland)的小鄉鎮。於是許多人典賣家產跟隨他去美國這個小鎮,開始安心養性,潔身沐浴等待飛碟來臨。

當時轟動了許多台灣媒體記者,有的跟著他到美國去採訪,也引起美國一些媒體的注意,但是該小鎮的居民卻不認為他們的鎮乃是神要差遣「飛碟」降落的地方。而台灣的電視媒體則是連續好幾天報導此事件。

當十月三十日神的「飛碟」沒有來的時候,媒體記者又問他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陳恆明更進一步地說,神改變了他的時間,「飛碟」雖然沒有來,但是世界的末日即將來臨,時間是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他希望大家會相信他所說的一九九九年乃是神要結束地球生命的年。

但我們都知道世界末日還是沒有像陳恆明所說的來到,而他當時也曾跟記者說,如果真的沒有世界末日來臨,他會切腹自殺。但他並沒有自殺,反而又回到台灣來,並且在今年(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以「神佛靈界、宗教反攻大陸、人類神空軍總司令」的名號發出信函給基督教會、佛教會,以及陳水扁總統,說甚麼每個人都可以成為神。

也許我們會說這位陳恆明已經發瘋了,但是我要告訴大家,跟隨他到美國去的人,可不是一般人,而是高階知識份子,以及經濟能力相當好的人,否則不可能全家不事生產而到美國去,每天等著坐飛碟到天上去。

由以上的例子,可以知道魔鬼的迷惑是何等的厲害,人一旦被迷惑,受害匪淺,身為真教會的信徒當如何分辨類似的預言?下列的幾項原則供作參考:

1. 是否承認主耶穌是主,是道成肉身,並且歸榮耀給主耶穌(;)?

察驗預言的方法就是看看這預言是高舉耶穌?還是榮耀人,讓人得財利?曾經有一位婦女見證保羅是神的僕人,傳說救人的道理,卻是被巫鬼所附,叫他主人大得財利。雖然她的見證是對的,卻是為叫他主人得財利,這樣的預言不是出於神。

2. 是否內住的聖靈,在個人內心互相印證所聽到的預言(;)?

若有人跟你說:「聖靈要我告訴你去跟某某人結婚!」你會為此感到困擾嗎?像如此的預言,若出於聖靈的感動,聖靈也會感動你才對。彼得為外邦人哥尼流施洗,有聖靈吩咐他,又有聖靈臨到哥尼流家聽道的人身上,彼得就確認哥尼流家派來的人所說的異象是出於神()。

保羅勇往耶路撒冷不怕患難,是因為聖靈早對他說過,也向亞迦布說過,使他順服聖靈而行(徒廿22~23、廿一10~14)。

3. 是否與聖經的真理相違背(;)?

若有人為服事神,不顧丈夫及孩子的生活,整天禁食、禱告、讀經;甚至想與丈夫離婚,以專心事主,並且聲稱是出於神的啟示。這樣的啟示與聖經的教訓相違背。聖經告訴我們:「人若不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可見凡與聖經的真理相違背的啟示,絕對不是來自於神的啟示。

若有人講話似乎有大權柄,但是卻帶給教會不和睦,反而更加混亂;加拉太的教會受假師傅的迷惑,造成信徒仇恨保羅,令保羅為他們心裏作難()。保羅肯定假教師所傳的信息要受咒詛。

4. 傳講信息的人是否遵守主的教訓()?

保羅非常看重傳講信息的人,是否遵守主的教訓;假如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就成了假先知,必須制止他們傳講信息(、7)。

5. 傳講的信息是否引導人親近主()

傳講信息的人若專論世界的事(),迎合世人的心理,教人要積功德,就應捐更多的錢(),使人趨向於俗世的追求,愛居首位,受人崇拜;或說得了特別啟示,似乎大發熱心,要改革教會,講道中又常定人的罪,隨便論斷人,甚至以先知、使徒自居()。這些都不是出自神的信息。

也有人傳講災難的預言,使人恐懼不安,然後自稱有神的啟示,教導人只為肉身的平安求好處,不懂得面對問題,只知道逃避問題,帖撒羅尼迦教會曾有類似的情形發生(、三6~16),這些的預言也與主的教訓相違背,主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因此凡不引導人親近主、信靠主的,這樣的預言不是來自於神。

6. 傳講的信息是否應驗()?

耶利米先知與哈拿尼雅先知對於猶大國未的命運,各作了截然不同的預言(耶廿八1~17)。

哈拿尼雅預言二年之內,被擄百姓必歸回,絕對不會照耶利米所預言的,猶大國必被擄而且服事巴比倫。但是耶利米根據以前先知所得的啟示與他相同,肯定他的預言是真的,但是又有誰能相信呢?

後來神再指示耶利米警告哈拿尼雅:「你使百姓倚靠謊言,你今年必死!」結果哈拿尼雅於當年七月死亡,證明了耶利米先知的預言來自於神,不但如此,後來猶大百姓被巴比倫所擄,更證實耶利米是真先知!

可是有些預言即使應驗了,卻不見得是出於神的,我們當非常謹慎去分辨。例如掃羅藉交鬼的招出撒母耳,並且請教撒母耳面對非利人的攻擊,當如何行?這位撒母耳所預言的,後來雖然應驗了,並不表示交鬼所招出來的就是真的撒母耳,這是魔鬼的詭計(撒上廿八15~19、卅一1~6)。因為神早已不再藉先知回答掃羅的求問,怎可能允許已死去的撒母耳再被交鬼的所利用,違背神的吩咐去說預言?

八. 解釋預言應有的態度

1. 憑著信心深信神的話語必然應驗

a. 神是歷史的主宰,唯有神能指示將來必發生的事(),祂要做假神不能做的事(),證明祂才是獨一的真神()。聖經雖然不否認世人或所謂的神明(假神),有某種程度的能力,但是卻明顯地指出這些能力最終仍然在神的控制中(結廿一18~23;賽卅六13~20)。

b. 神的預言為表達神的本性,叫人看出神的信實、公義與救贖。例如: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俄巴底亞書等都可看出神的本性。

2. 當持著儆醒等候的心()

a. 預言為了教導人悔改,免去將來的禍患。

i 約拿向尼尼微人傳警告,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b. 預言也提醒人要依靠真神,才能面對不安的未來。

i 耶利米教導西底家王向巴比倫投降(耶卅七、卅八)

c. 預言讓人明白神的旨意,不可偏行邪路。

i 米該雅事先忠言警告亞哈王,出征必陣亡(王上廿二)。可見真先知傳講信息的目的是提醒人要離棄惡行,轉回歸向真神;假先知則是假神藉神的名義,縱容人們犯罪()。

d. 教導人明白將來的事,以把握機會,儆醒地事奉主。

i 主在橄欖山預言聖殿被毀及主再臨前的預兆(太廿四)。

3. 懷著活潑的盼望,力求長進()

教導人明白自己的使命,完成主的託付。

i 保羅得主指示,積極向外邦人傳福音()。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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