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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禁食祷告?外三问

谢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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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364期-2008.01|主题/真教会(上)

【谢长老答复】

1.如何禁食祷告?需要多久? 2.主耶稣从13岁到30岁这段日子,圣经上有记载吗? 3.外邦人的定义是什么?非犹太人?非基督徒?非真耶稣教会的信徒? 4.“这世代”所指的人(),都已成为过去了。这经文是否也可用在现代的个人?

上列四个问题是美国喜瑞都教会的同灵,于2004年12月25日所提出的疑难问题。兹依据个人的查经心得,答复如下:

一、如何禁食祷告?需要多久?

如何禁食祷告?依据圣经上的说法,“禁食”是不吃不喝(;)。只说“声明禁食”,似乎没有“禁饮”,但第7节却说“也不可喝水”;由此可知,禁食是包括“不喝水”的。

在禁食祷告的事上,必须留意的有三项。其一是,不要形式化。所谓“形式化”,就是只有禁食,而没有祷告。要记得:当你最忙最累的时候,往往是你最需要恒切祷告的时候。其二是,“在神面前克苦己心”(),几种译本都译为“在神面前谦卑”。这就是说,要看清楚自己的卑微不配(),以及软弱无助()。其三是,不要故意叫人看出你正在禁食()。说得清楚一点,禁食的动机必须出于内心迫切的需求,而不可存心夸耀自己的虔诚。

禁食祷告,需要多久?一餐,或一天,或三天,可以视当时的需要而定。如果是早晨禁食,则中午才进食。如果是一天,则第二天才进食。以下类推。

每次祷告,最短半小时,或一小时。在禁食期间,要常常祷告,不可灰心。大卫说:“我曾耐性等候耶和华,祂垂听我的呼求。”()。“耐性等候”,就是永远不灰心,因为“凡事都有定期”(),神也有祂的时候。主耶稣之所以要设“切求的寡妇”之比喻,就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平时尚且需要常常祷告,何况在禁食期间呢?

关于“如何禁食祷告?”这个问题,请你参阅拙着《顺道信箱释疑1》160-167页,这里不多赘了。

二、主耶稣从13岁到30岁这段日子,圣经上有记载吗?

主耶稣的生平,都记载于《福音书》中。现在就让我们来查阅,《福音书》是怎么叙述的吧!

依据《路加福音》的记录,主耶稣从降生到12岁,是他的成长期(二15-17、40),没有发生过甚么特别的事迹,所以被省略了。

12岁是犹太人要成为“律法之子”的开始,所以那一年的逾越节,主耶稣的父母将他带去耶路撒冷守节期,让他接受律法的教导(二41-46)。然后,主耶稣就同父母下去,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二51)。之后,一直到长大成人为止,也是他的成长期(二52),没有任何值得记录的事迹,自然也就被略去了。

这段空白的时期过去,再出现的画面便是主耶稣的受洗。接着,他便开始传道,年纪约有30岁(三21-23)。不过,就“顺从他们”一语来了解(二51),他从12岁到30岁那段时期所做的,也许是在家里事奉父母,以尽身为儿子当尽的本分吧?

三、外邦人的定义是什么?

圣经说,“以色列为祂(神)所治理的国度”()。又说,以色列人是“神的儿女”,是神所拣选,属于“祂自己的子民”()。这就是说,惟有以色列国才是神的国度,除此之外,世界各国都是外邦;惟有以色列人才是神的子民,除此之外,世界万民都是外邦人。这是旧约圣经所诠释,“外邦人”之定义。

就新约圣经而言,教会便是神的国度(;;),基督徒则是神的子民()。因此,一切未信主的人都是外邦人──不属于神国度的人。不过,我们与其称他们为外邦人,倒不如称他们为“未信主的人”,以免令他们认为被排斥而产生反感。如果正在慕道中,我们便要称他们为慕道朋友了。

关于“外邦人的定义”这个问题,请你参阅拙着《顺道信箱释疑1》216页,这里就此打住了。

四、“这世代”的人(),也可指现代人吗?

的“世代”(genea)一词,原文的意思是,代、世代。在新约圣经上,有时指着当时的“世代”(),即那一个世代。有些地方译为直到“世世代代”(;),或译为历世“历代”(),即一个很长久的时期。

那么,这段经文所提到的“世代”(),到底是指着当时的世代,或是指着一个很长久的时期而说的呢?在确定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留意,在主耶稣的预言中,祂原先只提到耶路撒冷的圣殿将被拆毁那件事而已。但门徒所提出的质疑,却除了圣殿被毁灭之外,又提到基督再临和世界末日的事(1-3节)。因此,主耶稣所回答的,当然涵盖着圣殿被毁灭、基督再临和世界末日等三件事了。其次,值得思考的是,3节和34节所提到的“这些事”,是不是同样的事?这是问题的关键。

翻译圣经的学者,有的把这两处经文中的“这些事”(3、34节),解读为相同的事;因此,他们所了解的“这世代”(34节),便局限在当时的世代了。举例说:

《思高译本》和《现代中文译本》,都把3节和34节的“这些事”解读为相同的事;因此,他们都认为“这世代”(34节),就是当时的世代。如下:

“非到这一切发生了,这一世代决不会过去。”《思高译本》不但如此翻译,而且加以注释:这一代人还没有死,有关圣城毁灭的预言必要应验。

《现代中文译本》则译为:“这一代人还没有都去世以前,这一切事就要发生。”

显然,这两种译本都把“这世代”解读为当时的世代,而“这些事”(34节),便是耶路撒冷的圣殿被拆毁的情形那些事(1-2节)。如果这些译文和诠释都正确,则公元70年,罗马帝国的提多元帅率领大军攻陷圣城之时,这项预言便完全应验了。

个人却认为34节的“这世代”,是一个很长久的时期,而不应该单指当时的世代;“这些事”则涵盖着圣殿被毁灭、基督再临和世界末日等三件事,而不得局限在圣殿被毁灭那件事。理由如下:

第一、

门徒问主耶稣说:“甚么时候有这些事?……”(3节)。“这些事”,就是圣殿被拆毁的情形那些事(1-2节)。下列三种译本的译文,意思更清楚:

“这事甚么时候会发生呢?”(现代中文译本)。 “甚么时候会发生那种事呢?”(新改译,日本圣书刊行会)。 “那件事甚么时候会发生呢?”(共同译,日本圣书协会)。

第二、

34节所说的“这些事”,乃是指着5-32节所提到,将要发生的事;而那些事,大部分是公元70年圣殿被拆毁之后,才要逐渐发生的事。因此,不得将前后两处经文中的“这些事”(3节、34节),混为一谈。

第三、

门徒所提出的质疑共有三件,就是圣殿被拆毁、基督再临和世界末日等(3节)。因此,主耶稣所答复将要发生的预兆,当然涵盖着这三件事,而不可能单指圣殿被拆毁那件事。

第四、

《玛拉基书》说,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神必差遣以利亚来(四5)。“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就是世界末日(;)。受差遣而来的以利亚,便是具有以利亚之心志的施洗者约翰(;,十七12-13),他的任务是做主耶稣的开路先锋()。由这个预言的内容和应验可以了解,施洗者约翰和主耶稣的出现,便是末世的开始──世界末日是一个日子,末世则是一个很长久的时期。

第五、

“世代”(genea)一词,在新约圣经上,有时译为直到“世世代代”(;),有时译为历世“历代”(),都指着一个很长久的时期而说的。因此,34节的“这世代”也可以解读为一个很长久的时期。

依据上述的理由,我们可以如此下一个结论:所提到的“这世代”,乃是一个很长久的时期;即始自主耶稣降生的时候,直到世界末日、基督再临以前这段期间。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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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099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