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迦太基人|圣灵月刊358期-2007.07|主题/菜蔬与肥甘
前言
宗教提供一种生活规范,而“食物”往往具有代表性。一方面,食物可以供给人生长和活动的能量,另一方面,也代表着禁忌,用错误的方法,吃错的食物,会干犯神怒,导致灾难与死亡。“可不可以吃?”、“什么人可以吃?”和“怎么吃?”都是宗教生活上重要的礼仪。
“飨宴”1和“斋戒”这两种仪式普遍存在于各个宗教之中。在宗教中,人只能吃洁净的食物,而且只有祭司或蒙神拣选的人才能吃神圣的食物,所有的取食都要按照一定的仪式、制度,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才能食用。
神圣的食物代表着神给世人的“飨宴”(Fast),严格的进食规范则称为“斋戒”(Feast)。献祭时祭司需要“斋戒”,遵守禁食和禁欲等规范,献祭完之后祭司与民众分享祭物,为信众带来神的祝福与“飨宴”。
遵守“斋戒”的规范,克制自己的欲望,象征着信徒的虔诚和洁净;相反的,一个获得神恩典的人,可以自由的取用食物,可以克服食物的禁忌,享受神的“飨宴”。因此,“斋戒”和“飨宴”虽然互相排斥,但“斋戒”却可以带来“飨宴”。
圣经中的禁欲与自由
在《和合本》的中文圣经中,“斋戒”往往翻译成“禁食”,但“禁食”不仅代表着停止摄取食物,同时还代表着诸如不可行房、不可饮酒、不可吃肉、不可碰触污秽等各种禁忌与规范。“禁食”是一种分别为圣,2使自己洁净得以见神的准备工作。
在《旧约圣经》中,禁食除了代表着人的忏悔()和虔诚()以外,也像撕裂衣服或蒙灰一样,代表着悲伤()。有时候禁食是为了纪念某些节日(),至今犹太人在普珥节、赎罪日、圣殿被毁节(Tisha BAv)等节日仍有禁食的传统。
在《新约圣经》中,禁食是一种灵修。施洗约翰和法利赛人的门徒,都禁食和祷告(),禁食并被认为能够增加祷告和赶鬼的功效(),有时候门徒的聚会崇拜活动会禁食(),而使徒差派保罗与巴拿巴时,也禁食祷告()。
除了禁食以外,《新约圣经》中更强调克制情欲的禁欲,不论是犹太人或是基督徒,都强调人不能单靠外在的行为,3一切的禁欲和斋戒活动,都需要虔诚的心与之相称。旧约时代先知指责以色列人的献祭和禁食有口无心,耶稣也责备法利赛人的祷告是假冒为善。一切的宗教规范要以人为根本,故而安息日救治病人比枯守礼仪条文更重要。最严格的禁欲规范不是不能杀人,而是不能恨人,并要无条件的爱人,完完全全的原谅对方。
心灵“禁欲”使人不再受到外在的限制,只要为了别人的益处,为了良心的缘故与荣耀神,凡事都可行,凡物都可吃()。在“爱人如己”的前提下,人们拥有真正的自由()。饮食不再受到“洁净法”的限制,是“自由”的象征),一切都是神所洁净的,不再是俗物。如同我们前面所说的,“斋戒”最终带来的是恩典丰盛的“飨宴”。
历史上的禁欲主义
虽然不若“诺斯底主义”那样认为物质是邪恶的,但受到希腊哲学“灵肉二元论”的影响,《新约圣经》的作者普遍认为物质的“身体”4代表着情欲和堕落的引诱,和肉体相反的是人的“灵魂”,代表着高尚和理性。基督徒必须克服身体情欲带来的试探,成为一个“属灵”的人。5
公元第三世纪以后,许多基督徒效法《圣经》中摩西、以利亚、施洗约翰等人的典范,过着独居、清贫和虔诚的宗教生活。放弃婚姻,发誓安贫守贞,6将自己的生活完全奉献给神,许多教父都是知识渊博的哲学家,同时也是一个伟大的苦修者。7
禁欲主义强调,身体的苦修是为了培养灵魂的德性,促进灵修,达到真正的“自由”。因而苦修者除了外在的禁欲行为,更需要内心的虔诚和禁欲。难免会有舍本逐末的苦修者,或是缺乏知识的信徒,将极端的禁欲生活视为英雄行径,但禁欲主义绝非只是一种律法主义或追求功德的行为。
早在沙漠教父时代,便有许多人强调过分的苦修无益于灵性的增长,苦修的行为只是为了克制肉体的软弱,而不能喧宾夺主干扰一个人的灵修生活。艾克哈特(Meister Eckhart)在他的《教诲录》中说:“如果你(的忏悔)会被某些外在的行为所妨碍,不论是禁食、守夜、读经或是其他,就放弃他们吧。”
禁欲生活的最高理想不是凌虐自己的身体,而是避免人际关系和物质生活中带来的争闹和引诱,战胜情欲,过着与神相会的属灵生活。外在适当的困苦和操练,有益于人内在的灵性,而独身与隐居的生活,是为了带来安静的灵修时间。过分的残害自己,盲目的禁欲苦修反而是错误的。
虽然独居在自己的山洞中,但他们仍然容许苦修社区之间必要的人际交往;虽然减少饮食,但出于爱心的缘故并不拒绝别人好心的邀宴;为了健康着想,甚至容许在生病、天气过冷的时候喝酒。他们自立更生,维持生活的最低需求,将更多的时间花在静默凝思、守夜、禁食、研读《圣经》、祈祷、诵读诗篇的灵修活动之中。8中世纪东方一位修士说:“禁食与祈祷可以从灵魂中除去暴躁,守夜与静默消除任性,静坐与倾听舒缓渴望”。9
禁欲主义生活的理想并非一成不变的,有独居隐修,也有修院的集体生活,有些人崇尚出世的隐修生活,但也有些人感于耶稣爱世人的号召,一方面严格坚守贫穷的苦修生活,一方面又积极传道与投入慈善工作。中世纪中期以后,许多人效法《圣经》中的使徒时代,10居住在公社中,凡物公用,四处传道、布施财物,不持有财产,并期待天国的来临。11
宗教改革以后的新教,虽然守贞不婚的价值不再,但许多新教徒仍然强调禁欲和圣洁的生活。如英国的清教徒(Puritan),德国的再洗礼派(Anabaptism),强调应当过着贫穷和简单的勤俭生活,赚取财富是为了荣耀神,而不是追求物质生活的优渥,虽然结婚不守独身,但婚姻只是为了生养后代,而不是为了享受性爱的欢乐。12十八世纪以后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等人推广的循道运动(Methodist movement)主张按照《圣经》过着祈祷、读经、冥思和神圣团体的生活,后来并影响了二十世纪初的五旬节运动。
从历史上可以看到,虽然随着时代不同,何谓真正的虔诚?何谓苦修?何谓“过度”的禁欲?标准多有改变,但不论是出世或入世,简单朴素、灵修的禁欲生活,都还是许多基督徒对于圣洁和虔敬生活的理想,就如同读经、祷告一样。
自由与纵欲
基督教的历史上一直都把纵欲当成重罪和异端的象征。但历史上被判为纵欲主义的,大多是不易为外人所知的团体,因其隐密性而被人毁谤为恶魔崇拜、吃婴儿、纵欲和性滥交的秘密聚会。13扣除这些不实的控告,真正主张物质享乐和性生活混乱的纵欲主义实属少数。14
虽然如此,不表示基督教的历史上就没有关于纵欲主义的争论,所谓纵欲主义,常常是对禁欲的观点不同所致。禁欲主义带来自由就如同“斋戒”可以带来“飨宴”,但是对“自由”的不同解释,许多关于“自由”或“心灵”的言论,都有可能被简化为“纵欲主义”。
1.大多数的禁欲主义都强调,除了外在的禁欲行为,更需要内心的虔诚和禁欲,但如果外在的行为不重要,那是不是表示可以不用聚会、灵修、祷告,靠着虔诚的信心就得救?
2.其次,既然强调虔诚的心比外在的行为重要,而且不能杀人就是不能恨人,那么谦卑和顺服的人,就更不能有自己的欲望和定见阻挡神的工。是不是表示人不能有任何自己的意见,只能专心祈求神,让神带领他的工作?15
3.如果禁欲与灵修能使灵魂获得真正的自由,那是不是表示获得自由的人什么事都可以做?如果有神的旨意,是不是可以作违反社会道德的事情(比如说,约书亚遵守神的命令屠杀迦南人)?那么究竟是谁有资格判断何为神的旨意?
对教会而言,信徒的灵修或禁欲有时会带来纷争,许多人都希望透过禁欲主义的实践,号召信徒,创建真正属灵的教会。但这种号召难免抵触教会的权力结构,教会指责这些人骄傲自大、结党纷争,这些人也经常反过来指责教会贪财腐化,是巴比伦的大淫妇。16
大部分的异端都是热心而虔诚的信徒,对当事人来说,他是在遵行神的旨意,但是对其他人来说,他可能是在破坏社会秩序。一个人究竟是不服从教会、破坏社会善良风俗,还是因为遵行神的旨意,所以起来反对腐化败坏的教会,很难单纯从外表或他的意图判断出来。17
反观一个强调“心灵禁欲”,或是宣称可以从“禁欲”获得真正的自由的人,虽然道德高尚,行为良好,如果言词上不小心,被断章取义,就会被当成“道德虚无主义”(antinomianism)或“寂静主义”(Quietism)。18
但笔者要在这里肯定,大多数强调心灵获得自由的人,也都认可社会和一般伦理规范。而强调“心灵禁欲”的人,也可以同时是一位热心教会圣工,关怀信徒的牧人。他们既没有否定任何伦理社会规范,也没有什么事都不做,更多时候,是严格遵守禁欲规范,虔诚谦卑的。
换句话说,就如同大部分“禁欲”的基督徒都强调虔诚和发自内心的信仰,强调“心灵禁欲”和“自由”的人,往往更重视他外在的行为,如同耶稣所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结论
从《圣经》和基督教的历史上我们可以发现,禁欲主义经常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虔诚,是灵修的表现方式,这些行为常常是出于信徒自愿的,借由禁欲,一方面实实在在的实践“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教训,一方面也使自己分别为圣。
在现代人看来,这些禁欲主义的行为或许充满迷信且不合理。禁欲不是一种“功德”或“善功”,而是一种砥砺自己的灵修,一种信徒发自内心追寻的理想生活。在基督教早期,理想的信仰生活是独身安静的灵修生活;在中世纪,理想的生活是传道、贫穷的使徒生活。因着不同时代与地方,信仰生活的理想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禁欲也会有不同的标准。
在真耶稣教会早期,魏保罗曾经禁食39天,并且发愿只走路不坐车,不与妻子行房,且强调生病不能看医生。19近代仍然有些信徒坚持不看电影,不上 KTV,或甚至不看电视。这些行为在现代看来,不也是不合理吗?难道我们现在还不能烫头发吗?
笔者不否认,有许多人假宗教之名行纵欲的恶事,也有些人的苦修花招百出忘记苦修的本意。但即使如此,每个宗教,每一代伟大的苦修者都会谆谆告诫,任何信仰的行为都要有虔诚的心相对应,否则都只是空虚徒劳。
什么样才叫过分的苦修,什么样叫做纵欲,在不超过《圣经》和一般认知的基本尺度下,个人在其时代,按其领受的表现出他的信仰型式,依照个人信心,可以决定嫁娶与否,吃肉和不吃肉,本来就没有对错可言。
指责“禁欲”的人律法主义和嘲笑“自由”的人纵欲主义,都只是肤浅的语言游戏。如同前言所说,“斋戒”和“飨宴”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确实的“禁欲”,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而获得“自由”的人,往往会更加肯定“禁欲”的价值。
近代人虽然不再崇尚传统的“禁欲”生活,但是读经祷告的灵修,简单虔诚的生活仍是许多基督徒共通的价值。从《圣经》中我们学习到爱人和互为肢体的原则,从历史上我们看到不同时代的灵修典范,肯定他们的虔诚,学习他们的精神。在虔诚遵守信仰的法度中看见真正的自由,就如同《诗篇》所说“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来考究你的训词。”()
参考书目
1.Dupre, Louis and Don E. Saliers ed.1989. Christian Spirituality:Post-Reformation and Modern.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2.McGinn,Bernard and John Meyendorff ed.1986. Christian Spirituality:Origins to The Twelfth Century.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3.McGinn,Bernard.1991.The Foundations of Mysticism: Origins to the Fifth Century. New York: Crossroad Publishing Company.
4.Nikodimos of the Holy Mountain, St. and St. Makarios of Corinth.1984. The Philokalia: The Complete Text vol I - IV. London: Faber and Fabe.
5.Raitt, Jill ed. 1987. Christian Spirituality: High Middle Ages and Reformation.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6.Wimbush,Vincent L.and Richard Valantasis ed. 1995. Asceticis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注解: 1.此一标题的灵感取材自 Bynum, Caroline Walker 的《Holy Feast and Holy Fast: The Religious Significance of Food to Medieval Women》一书。
2.在“ ”中的“斋戒”和“分别为圣”原文是同一个动词。
3.例如“”中以赛亚指责以色列人徒有仪式的外表,在“中”,保罗说到“我们犹太人……”,都显现当时的犹太人对律法态度的转变。另外,比耶稣稍早的昆兰公社也强调“洁净法”必须由外在的洁净延伸到内在心灵的洁净,参阅蔡彦仁着,《天启与救赎》,(台北:立绪,2001),页162-164。
4.希腊文中有两个辞汇表示人的身体,σμα 和 σρξ,前者代表个人、个体或团体组成的单位,例如《哥林多前书》所提到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后者强调人的感官、身体的器官和血肉,同时也代表或是人身上的情欲与软弱,例如基督的肉身,这个词有时候也被翻译成“情欲”。
5.相同的辩论也发生在非基督徒的社区里面,例如斯多葛主义(Stoicism)与伊彼纠鲁主义(Epicureanism),或是公元第三世纪以后的新柏拉图主义都讨论到何谓真正的自由,以及何谓“属灵的德性”。
6.《圣经》中对于独身制度并没特别鼓吹,但也没有禁止。耶稣()和保罗()都有过类似独身的言论。许多虔诚的基督徒因而把不婚当作一种更善更美的事奉(当然,事实上是不是如此,仍然可以作讨论)。对于苦修、不婚的推崇,参阅奥古斯丁的《忏悔录》8.6或 Gregory of Nyssa 的《论贞节》。
7.如教父俄利根(Origen,185-254 CE)、翻译拉丁文《圣经》的耶柔米(Jerome,347-420 CE),以及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354-430 CE)等。
8.关于苦修生活的理想和典范,可以参阅Philokalia 中 Evagrios The Solitary 的《Outline Teaching on Asceticism and Stillness in the Solitary Life》、St. Peter on Damaskos 的《The Seven Forms of Bodily Discipline》等文章。
9.参见 Philokalia 中 Ilias the Presbyter, A Gnomic Anthology, Part I, n.74。
10.如“,四32-35”中凡物公用的公社生活,以及“”中耶稣差遣门徒不携带财物,两个两个出去传道的生活。可以参阅 Grundmann,Herbert. Religious Movements in the Middle Ages(Notre Dame: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95)。
11.如异端“清洁派”(Albigensians),教会内不同的托钵僧修会(The Friars)、圣法兰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i)等等。
12.关于清教徒的禁欲伦理,可以参考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
13.早期基督教因其隐密被指控为纵欲的团体,而后基督教也用类似的方法来指控诺斯底主义。此外,基督教在华传教,或是解严前的一贯道,其实也常常遭受类似的指控。
14.例如有些诺思底主义相信,由于不论肉体如何为恶纵欲都不会影响高尚的灵魂。但这些纪录的真实性常常受到历史学家的怀疑,认为是当时的基督徒污蔑诺思底教派所致。
15.如早期的信友会(或称贵格会)强调聚会中不应该有太多的仪式和讲道,而祷告时应该保持静默,让神的灵亲自作工,带领信徒发言和祷告。
16.如中世纪的华尔登教派(Waldensians)。
17.例如一样是心里火热为神而杀人,约书亚被当成义人,但摩西和保罗就不是。
18.有些异端是教会自己想像出来的,例如对 Beguine 修女院、艾克哈特、玛格利特波蕾特(Marguerite Porete)的指控,参阅 Lerner, Robert. The Heresy of The Free Spirit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Notre Dame: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72)。
19.参阅魏保罗之《圣灵真见证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