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邱义雄|圣灵月刊356期-2007.05|主题/真与假
不正常化的性关系就是淫乱,这是《箴言》屡劝人要避免的。神颁布十诫给以色列民遵守,将“不可奸淫”列为第七诫。
行淫的罪被看得那么严重,是因为它的结果可怕:“恐怕将你的尊荣给别人,将你的岁月给残忍的人;恐怕外人满得你的力量,你劳碌得来的,归入外人的家;终久,你皮肉和身体消毁。”(五9-14)。
如此就后悔莫及,无颜见人。在新约圣经保罗强调行淫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污秽自己),也败坏自己的灵性,这是一种不荣耀神的行为()。
本段经文作者首先勉励人要谨守父母的教导,将诫命法则存记在心,然后指出淫乱的危险,劝人远离淫妇,不要受其诱惑。
一.谨守诫命(20-24)
1.自己的责任
(1) 听从父母的教导(20)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年轻人哪,要谨守父亲的训诫,不要忘记母亲的教导。
按摩西的律法规定,父母应尽责教导自己的子女(),但作儿女的也要听从父母的教训(),要“谨守”、“不可离弃”。
(2)约束自己的言行(21)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你要把他们的话铭刻在心,系在脖子上。 《思高译本》译为:应将二者常刻在你心中,系在你的颈项上。
“系在你心上,挂在你项上”这是智能导师常用的语法(三3),意思是牢记在心,永志不忘。应以“父亲的诫命”和“母亲的法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2.训诲的效用
(1) 引导你、保守你(22)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他们的教训要引导你的旅程;黑夜保守你,白天陪伴你。 《当代圣经》译为:你走路,它们引领你;你躺卧,它们护卫你;你醒来,它们就跟你亲切交谈。
如果将父母的训诲存记在心,它必作你的向导,引导你走当行的路。当你躺卧的时候,它必保守你使你不致胡思乱想,图谋罪恶;当你醒过来,使你回味这些教训是何等宝贵。
(2)照明你的路,纠正你的错(23)
《思高译本》译为:因为父命是一盏灯,母教是光明,严格的劝告是生命的道路。 《当代圣经》译为:诫命是灯,教导是光,严格的管教是生命之道。
“灯”“光”是照明之用,尤其夜间行路有灯光照亮就不会跌倒。父母的教导好比一盏光明的灯,严格的管教是生命之道,在人生坎坷的路上,使人不致迷失方向。诗篇也提到,神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将神的道存在心中,祂会照明你的路,纠正你的错,使你前途光明。
(3)保守你不受诱惑(24)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会使你远避荡妇和别人妻子的甜言蜜语。 《当代圣经》译为:它帮助你远离邪恶的女人,免受荡妇的哄骗和诱惑。
“恶妇”是指淫荡邪恶的妇人,“外女”是别人的妻子(有夫之妇)。所以这节经文所说的淫妇,不只是妓女,而是红杏出墙的坏女人。对父母的教训和智者的教导谨遵不违,他们的训诲就能保守你不受淫妇的哄骗和诱惑(参:二16)。
二.远离淫妇(25-29)
1.不要恋慕,不被勾引(25)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不要受她们美色的诱惑;不要被她们的秋波勾引。
淫妇诱人的方法是利用谄媚的舌头,说得天花乱坠;利用她的美色,使人意乱情迷;眼皮的勾引,叫人无法抗拒。智者劝告他的弟子千万不要贪恋她的美色,不要被她的秋波迷惑。
2.智者的警告(26-29)
(1)使人贫穷、丧命(26)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你能够用一块面包的代价召来娼妓,但跟有夫之妇通奸要使你丧失一切。 《思高译本》译为:因为妓女所求的只是一块饼,有夫之妇却猎取宝贵的生命。 《当代圣经》译为:因为娼妓使人倾家荡产,荡妇叫人丧失生命。
娼妓所求的虽然只是一块饼(你能够用一块面包的代价召来娼妓),但长期嫖妓满足妓女无餍的要求,到头来床头金尽,使人倾家荡产,“只剩一块饼”充饥。对方如果是有夫之妇,危险比前者更大,她会使你遭受严厉的惩罚,甚至丧失生命(参看下文)
(2)保持距离,以策安全(27-29)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你能够怀里藏火而不烧掉自己的衣服吗?你能够在炭火上走而不灼伤自己的脚吗?跟别人的妻子睡在一起会有同样的危险。 《当代圣经》译为:将火藏在怀中,那有不烧焦衣服的呢?脚踩在炽热的火炭上,又哪有不灼伤的呢?同样,与邻人妻子通奸的,必定难逃罪责。
智者用火的比喻来提醒弟子,将火藏在怀中,那有不烧焦衣服的呢?脚踩在炽热的火炭上,又那有不灼伤的呢?这是普通常识,人尽皆知。
同样地,与邻人妻子通奸的,会有同样的危险,必定难逃罪责。保罗说:“男不近女倒好”(),干柴靠近烈火,必定燃烧;同样地,亲近邻舍之妻的,近水楼台,就有行淫的可能。这就是所谓:“玩火者必自焚”。
三.玩火者必自焚(30-35)
智者说明谁玩火必定自焚的道理后,继续又用比喻道出严重的后果。
1.偷窃者必受罚(30-31)
盗贼因饥饿难忍而偷窃食物果腹,虽然人们会同情原谅,但仍不为法律所容许,仍然要受严厉的惩罚。按摩西律法的规定,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9)。这里说“赔还七倍”不可按字面讲,其意思是要受严厉惩罚,使其知所警惕。
2.与妇人行淫是无知(32)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跟人通奸的人更是愚不可及,他等于在毁灭自己。 《当代圣经》译为:跟有夫之妇通奸的,实在愚不可及;这样的人实在是自寻死路。
为求果腹而偷窃的小偷,尚且要受严惩,更何况与有夫之妇通奸犯罪的人?因为他所偷的不是干粮食品,而是偷情、偷别人的妻室;这种人实在愚不可及。按律法规定,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处死(;),他实在是自寻死路,毁灭自己。
3.被人欧打,遭受羞辱(33)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他一定被羞辱、殴打,蒙上无法除掉的羞耻。 《当代圣经》译为:到头来,只换得创伤和耻辱;他的羞耻也永远抹不掉。
从本节经文看来,在编辑《箴言》的那时代,大概已经没有按摩西的律法将犯奸淫的人处死,虽然没有死刑,但是一种严厉的体罚仍然必须运行,在众人面前被羞辱、殴打,他的羞耻永远抹不掉,真是“身败名裂”。
4.妒火燃烧,遭人报复(34-35)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一个为妒火激怒的丈夫,在报复的时候决不留情。他不接受赔偿;再多的礼物也无法熄灭他的怒火。
被人捉住,可以赔偿了事。与有夫之妇通奸的,造成的损害不是物质,而是名誉受损(戴绿帽),他的丈夫妒火燃烧,在报复时绝不留情,他可能将奸夫杀害,以泄胸中的愤恨。
这虽然是犯法的行为,但自古以来屡见不鲜,媒体报道经常可闻。因为受侵犯的人认为,再多的金钱或礼物也无法熄灭他的怒火,所以他不接受赔偿,只有将对方置于死地,才肯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