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356期-2007.05|主题/真与假
【发问人:张姊妹】
哈利路亚,谢长老平安! 圣经说,使徒时代的基督徒所听见的,是“真理的道”()。我的疑问是,既然有真理的道,是否
也有违反真理的道,即假道?如果这样,甚么是真道?甚么是假道?我们该如何分辨?请长老解释清楚。谢谢!
台中市 张姊妹
【谢长老答复】
哈利路亚,张姊妹平安! 《使徒行传》的作者路加叙述,庇哩亚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查考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所以他们中间多有相信的,又有希利尼尊贵的妇女,男子也不少()。
上列的经文告诉我们说,对于传道人所传的道,庇哩亚的人既不轻易信从,也不随便拒绝;而必须先天天查考圣经,明白这道是与不是,才决定要不要接受。结果,许多人相信,其中也有希利尼尊贵的妇女。
由来函可以知道,你查考圣经的态度非常严谨,犹如《使徒行传》所记载那些庇哩亚的人。正因如此,你才想要了解,该如何分辨真假道,以便持守纯正的信仰吧?这种“弃假求真”的学习精神,是主所喜悦的。愿主赐福给你,使你终身活在主的恩典中,阿们!
玆将你所提出的质疑,答复如下:
一、甚么是真理的道?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节上半段)。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将真理的道与得救的福音画一个“等号”。这就是说,惟有能叫人得救的福音,才是纯正的原始福音,而堪称为真理的道;反之,若是不能叫人得救,那便是被更改过的假福音,叫人灭亡的谬妄的道了。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为了分辨甚么是纯正的原始福音,甚么是被更改过的假福音,这段经文,可供为参考。简单说明如下:
所谓“基督之恩”(6节上句),就是基督的救赎之恩,即因信称义之恩();“别的福音”(6节下句),便是假师傅所传的假福音,即教训人因行律法称义的谬论(,五1)。
值得留意的是,惟有使徒所传的,才是纯正的原始福音。反之,任何人(包括从天上来的使者)所传的,若与使徒所传的不同,那便是被更改过的假福音;而更改福音的人,应当被咒诅,即使是从天上来的使者也不能幸免(7-8节)。这是整段经文的重点,切勿等闲视之。
使徒所传的福音之所以具有这种绝对性的权威,乃因他们所传的福音都来自耶稣基督的启示(;),并且有圣灵的教导(;;),而堪称为“纯正话语的规模”之缘故()。正因如此,他们才敢确定,他们能“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28),叫他们“因这福音得救”的()。反过来说,一切更改福音的人因为与“真理的道”背道而驰,结果是叫人做“地狱之子”(、15),当然要被咒诅了。
“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节下半段)。这段经文的末句说,“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可见受圣灵是既成的事实,也是信了基督的必然结果。问题的关键是,当今各教派的基督徒,真的都已经“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了吗?甚么叫受圣灵呢?有些牧师说:“圣灵在一切基督徒的心里,静静地没人知道。”真的是这样吗?
圣经说,彼得在哥尼流的家里还在说话的时候,圣灵便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之所以发现圣灵浇灌在他们身上,乃“因听见他们说方言”。于是彼得说,这些人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44-47)。彼得上了耶路撒冷,向众弟兄见证这件事的时候,又说:“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15)。所谓“与我们一样”,或“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就是“说方言”这件事;“当初……一样”,即与五旬节圣灵降临的实况一样。
上列的经文告诉我们说,使徒和众门徒鉴定某人有没有受圣灵的依据是,是否与他们的经历一样,会“说方言”?如果不会“说方言”,与他们受圣灵的情形不一样,便认为他还没有受圣灵了。
据我们所知,当今各教派的基督徒多数没有受圣灵,因为他们都不会“说方言”。为甚么信了基督,竟然没有领受神“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呢?惟一的原因是,他们所听见的并不是“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而是已经被更改过的假福音;如是不是这样,他们怎么不能领受神所应许的圣灵呢?
“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基业”(kleeronomia)一词,原文的意思是遗产、所分得的产业。在新约圣经上出现过14次,其中六次译为“产业”,五次译为“基业”;其他译为“家业”、“分”、“业”等,各一次。此处所说的“基业”,乃是神所应许,为我们存留在天上的产业。
我们之所以能继承那基业,乃因我们是神的儿女,也是神的后嗣;我们之所以能肯定我们是神的儿女,乃因圣灵与我们的心(原文是灵)同证,我们确实是神的儿女(;)。这就是说,圣灵不仅是做神儿女的印证,同时也是继承天国基业的凭据,非常宝贵。既然如此,一般教派的基督徒如果没有受圣灵,怎能称为神的儿女?怎能继承天国的基业呢?
二、甚么是纯正的原始福音?
五旬节圣灵大降的时候,彼得把握这个机会,举开了历史上首次布道会。结果,众人觉得扎心,就问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这就是使徒所传纯正的原始福音,叫人得救的福音,也是真理的道;任何人所传的若与此不同,便是被更改过的假福音,也是谬妄的道。
兹将上列这段经文做一个重点式的提示,以便看清楚纯正的原始福音之真面目。如下:
“众人觉得扎心,……我们当怎样行?”(37节):众人之所以会觉得扎心,乃因这时候才知道他们所杀害的耶稣,竟然是他们向来所仰望的基督(22-24节、36节)。“我们当怎样行?”就是说,我们该怎么做,我们的罪孽才能得着赦免呢?
“你们各人要悔改”(38节首句):“悔改”(metanoia)一词,原文的意思是,心思意念的改变、感到自责、悔悟等。就是将既往服从罪的倾向,转变为服从神的倾向()。悔改的表现,在消极方面是痛悔前非,远离恶事(;);在积极方面则是归向真神,热心为善(;)。
悔改的步骤是,首先要从内心承认自己的罪(;);然后决心彻底改变(、17),生活完全更新(;)。必须有这种认错自责的心态,并且有弃恶从善的决心,才可以接受洗礼。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38节第二句):“受洗”或“施洗”,要奉耶稣基督的名。奉甚么名施洗与该教派所主张的神观,有密切的关系。在五旬节会的各教派之中,凡主张三位一体神观的,都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但主张独一神观的,却坚持必须奉耶稣基督的名施洗;他们的理由是,“”的“名”,原文用单数,而耶稣便是独一真神的名。
自1917年以来,本会所主张的神观就是独一神观,我们的洗礼是奉耶稣基督的名。我们之所以要如此坚持,乃有下列四个理由:
第一、“父子圣灵”不是名(),耶稣才是名。使徒们因为了解这项真理,所以他们施洗都奉耶
稣基督的名(,十48),或奉主耶稣的名(,十九5,二十二16),而未曾奉父子圣灵的名。
第二、“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一句(),《现代中文译本》译为“借着你的名,就是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日本《文语体译本》、《共同译》、《新改译》等,都译为“在你所赐给我的你的名里保守他们”;《标准本》则译为“我在你的名里保守了他们,那名是你所赐给我的。”(I kept them in thy name,which thou hast given me.)由此可知,神的名是耶稣。
第三、圣灵是父的灵(),也是神儿子的灵()、基督的灵(;)、耶稣的灵()。因此,父子圣灵的灵是同一位灵,祂的名是耶稣。
第四、圣经说,马利亚从圣灵怀了孕,生了耶稣()。圣经又说,道成了肉身(约一14)。而圣灵是神的灵(),道即是神()。因此,耶稣乃是借着肉身显现的神(),父子圣灵的名就是耶稣()。
“洗礼”(baptisma)一词,原文的意思是浸入水中、沉在水中。希腊正统教会(Greek Orthodox Church)的洗礼,之所以要坚持“浸礼”的方式,乃因原文的字义如此。这就是他们的依据,简单明确,无庸争议。
圣经说,“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由此可知,主耶稣受洗的方式是下水受浸;即先下到水里去,然后从水里上来。为主耶稣施洗的是约翰(),而约翰施洗的方式是浸礼,所以他必须在“水多”的地方施洗(约三23)。这是主耶稣和约翰所留给我们的榜样──标准的洗礼方式。
圣经又说,施洗者腓利和受洗者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太监施洗;然后,“二人从水里上来”()。这个洗礼的实况让我们看清楚,“下水受浸”是原始教会所施行的洗礼方式;否则,何须二人同下水里去呢?这个画面还不够清晰吗?
受洗的意义有三项:第一是归入基督的死,第二是与祂一同埋葬,第三是与祂一同复活(、8;)。基督死的形状是“低下头”(),所以我们受洗的时候也要“低下头”,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这就是说,受洗有三个动作:低下头,表示与基督同死;全身浸入水里,表示与祂同埋葬;从水里起来,表示与祂同复活。惟有接受这种方式的洗礼,才能表明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意义。不是吗?
“叫你们的罪得赦”(38节第三句):受洗具有赦罪的功效,包括“原罪”──来自祖先的原始罪(;),以及“本罪”──本身所犯的众罪(),一经受洗,就得到赦免了。这项受洗除罪的真理,当扫罗受选召的时候,亚拿尼亚对他也说过。他说:“现在你为甚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洗礼之所以具有赦罪的功效,乃因主耶稣死后,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与此关系密切的经文是:“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这两处经文与洗礼,究竟有甚么关系呢?
第一、“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因为人的生命之价值远胜于牛羊,所以牛羊的血无法满足神的公义之要求。
第二、主耶稣是“道成肉身”的主,而道就是神(约一14、1);祂既没有原罪,又没有本罪(;);祂的生命之价值,远胜于全人类的生命之价值的总和。因此,主耶稣舍命所流出的血,足以作万人的赎价(;;),叫神的公义得着满足。
第三、“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表示水和血是主耶稣借以完成救赎之恩所用的恩具;“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则说明洗礼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耶稣基督到世上借着洗礼的水和牺牲的血;不仅仅用水,而是用水和血。”日本《共同译》也译为:“神的儿子是,借着洗礼的水和十字架的血完成使命的耶稣基督。不是单借着水,乃是借着水和血来完成使命的。”
第四、“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真理”(aleetheia)一词,有时候也译为“真实”(;,三7;)。这就是说,施洗的时候,“水中有主的血”这件事,有圣灵作见证;而圣灵的见证是“真实”的,所以要深信不疑()。
第五、“血和水”():先说“血”,才说“水”,乃为要强调“血”的赎罪功效。“水和血”、“用水又用血”():先说“水”,才说“血”,则为要强调施洗的时候,“水中有主的血”这项真理。
除此之外,施洗者必须已经受圣灵,才有资格运行洗礼。因为“赦罪的权柄”来自圣灵,而且受圣灵也是“奉差遣的凭据”(约二十21-23),所以我们向来都如此坚持。
“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38节末句):五旬节浇灌下来的圣灵,称为“应许的圣灵”(,一4;),只要所领受的是“真理的道”、“叫人得救的福音”,则迟早必定得着()。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39节):神所要选召的人,也包括他的儿女。因此,受洗赦罪的应许,连儿女也有分;这就是说,凭着神的应许,婴孩也可以受洗。固然儿女未必是婴孩,但这并 不等于说,婴孩不是儿女。对不对?
──下期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