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小光|圣灵月刊353期-2007.02|主题/信心扎根磐石上
婚礼仪式中,证婚人说:“奉主耶稣圣名为你们二人证婚,你们二人在天父面前并经双方“主婚人”同意,以及你们二人愿意,成为结盟的夫妻……”之后有主婚人致谢词,也向男女家主婚人各一鞠躬。
能保持圣洁在会堂完成婚礼,接受神与人的祝福,实乃愈来愈不容易。惟再进一步思考,既奉主圣名证婚,双方的家长岂真能作为“可作主的”主婚人?可以不同意吗?是否每对青年的婚姻,在事前都已先经由家长的同意?遑论那些未能在会堂举办婚礼的青年了。
如果我们把神对以利先知在敬拜神事上的警告──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详细加以思考,就知道不惹神的忿怒在于尊重神的吩咐,而能听命、顺从,是为蒙福的要件(),如此重大婚姻的事,当事人尊重了神多少?(透过祷告?明白经训?)又尊重了“主婚人”多少?一时的私欲引发,好奇作祟,恐带来日后无穷的苦恼、后悔。
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生命的丰盛与绵延),乃神所应许的诫命(),一如守神命令日子得以长久一样()。
大力士参孙,为何由英雄变成“狗熊”,竟被非利士人剜了双眼(没有眼光,竟任性与外女接近),用铜炼拘索(被罪恋慕、捆索),在监里推磨(因罪受苦)(),乃“放纵情欲,滚沸如水”(),尊重自己(私欲)过于尊重父母(劝告),更是忘了神的吩咐。
时代变了,但不能完全怪罪时代,青年“守节”不易,全人宗教教育更应加强,让我们诚心为下一代的婚姻代求,也请婚姻的当事人应有信心,让天上的父神,地上的父母,作为我们真正的主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