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文宣半世纪(中)

谢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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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343期-2006.04|主题/当我来到神的家

三、我如何写作?

写文章和准备讲道一样,首先要决定题目,其次是立大纲;架构拟好,就要着手搜集数据了。简要叙述如下:

1.决定题目

每逢读经有甚么心得,或在信仰上有甚么体验,或对于日常生活上的遭遇有甚么感受,或对于某些见闻觉得很特别之时,心里往往会有一种感动,想要赶快把它写出来,与大家一同分享。这些想要与大家分享的话,必定有它的主要内容,或说中心思想;而用几个字把这个中心思想表达出来,便是这篇文章的题目了。

我决定题目的原则是,针对问题的核心。为了针对问题的核心──抓住中心思想,我必须反复深入思考,我要与读者分享的恩典或真理,重点在哪里?然后,用最恰当的几个字把它表明出来。

举例说,的核心是“与神同行”,而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等,乃是想与神同行的人应有的美德,也可以说是与神同行的具体表现。因此,如果我想与读者分享这个真理,则我所要决定的题目便是“与神同行”了。

然而,有些人却依据该处经文,定一个题目叫“神向你所要的是甚么?”然后,枚举神向人所要的共有四项,即1.行公义,2.好怜悯,3.存谦卑的心,4.与神同行。虽然该说的都说到了,却是没有抓住问题的重点。

再举一例说,有些人依据那段经文,定一个题目叫“虚空的虚空”,或“万事虚空”,或“虚空的人生”等,以阐明《传道书》中的人生观。其实《传道书》的主题──中心思想,乃是“充实的人生”,并不是“虚空的人生”。

因为《传道书》全卷的结论是:“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十二13)。换句话说,只要回头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尽人所当尽的本分,他的人生就非常充实,而不再感受万事虚空了。

由此可知,所罗门之所以要揭穿人生万事虚空之真相,乃不过是他撰述《传道书》的人生观之手段而已,并不是他的著作目的。说得清楚一点,《传道书》的题旨是“充实的人生”,而不是“虚空的人生”。

全卷的重点是,怎样将“虚空的人生”改变为“充实的人生”。职是之故,惟有将题目定为“充实的人生”,才算针对了问题的核心;否则,便是与《传道书》的题旨背道而驰了。

我决定题目还有一个原则,就是具体而有吸引力。题目具体,令人一看就对它的题旨有一个粗略的认识,而有助于领悟全篇的思想。题目有吸引力,自然会令人发生兴趣,而想要赶快读读看。

举例说,有些人依据那段经文,定一个题目叫“不再作外人与客人”;虽然取自该处经文中的一句话,却不够具体,而且没有针对问题的核心。下句说,“是神家里的人”,这才是重点。因此,若将题目改为“神家里的人”,或“要作神家里的人”,就更具体,而令人一看就知道他该作哪一种人了。

再举一例说,“不可停止聚会”(),是圣经上的话。但如果以此为题目,就没有吸引力了。因为“不可……”是命令式的题目,一般读者多数不喜欢被命令。若改为“聚会的益处”,或“为甚么要聚会?”,岂不是更有吸引力吗?

1990年2月18日,台湾总会文宣处在台北教会三楼办公室举开了座谈会,主题是“亚当与夏娃的烦恼”。讨论的内容,牵涉到堕胎、节育、不孕症、同性恋等,有关男女性生活的问题。受邀请出席座谈会的人士,除了传道者之外,还有台北仁爱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台中荣总医学研究部研究员,以及东吴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等。

文宣处《青年团契》月刊文字编辑所设计,“亚当与夏娃的烦恼”这个座谈会的主题,既可涵盖男女性生活的诸多问题,又有一点儿幽默感,是很有吸引力的好题目。

2.立大纲

题目定妥,接着就要立大纲了。怎么立大纲呢?自从投入文宣工作半世纪以来,我早已养成一种习惯,就是无论要决定题目,或要立大纲,我都要先祷告;在祷告中,一面求主指点,一面思考要写甚么题目?如何立大纲?等等。

感谢主,主每次都成全我的祷告,使我不但得着合适的题目,而且又使我知道该如何立大纲;于是文章便一篇接着一篇地发表,著作也一本接着一本地出版了。如今回顾既往数十年的文宣历程,所发表的每一篇文章,所推出的每一本著作,可以说都是祷告的结晶。

更重要的是,我背后还有一股力量支持着我,就是内人那双昼夜为我恒切代祷的手!她为我付出太多,我却没有给她甚么,但愿主记念她。

除了祷告,求主指点之外,我立大纲的方法和原则,当然与一般人所用的方法,以及他们所持守的原则,是没甚么差别的。玆将这些方法和原则,简述如下:

谁都知道,大纲是一篇文章的骨架,分为导言、本论和结论等,三个部分。

导言的目的是介绍主题,作用是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因此,导言要开门见山,不要啰嗦;叙述简短,很快就导入本论。海明威的名著《老人与海》,开头数语就紧紧地抓住了读者的心,令人有欲罢不能,一口气就要把它读完的冲劲。著名作家的成功,并不是偶然的。

本论是一篇文章的主干,通常分为三段或四段,可以视题目的性质而定。分段之时,要考虑先后的次序;即由浅入深,由简而繁,由轻及重,由松趋紧。

叙述之时,段落要分明;即各段都有它的独立性,也有它的连贯性。其次是,思想要清晰,让读者明白你所主张的是甚么?最重要的是,把握主题,不要说与题旨无关的废话。

结纶是全文的尾部,短短数语,却非常重要。因此,要以最精练的几句话,提示全篇的重点,即所谓“思想的浓缩”。结论若写得精采,将给读者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而让他回味无穷的。

全文各段必须依序叙述,不宜前后倒置;即导言、本论、结论和各项目,都要放在最恰当的位置。次序排得愈恰当,愈容易发挥;反之,思绪紊乱,读者就不知道你在说甚么了。

3.搜集数据

大纲拟好,结构初具规模,就要开始搜集数据──寻找写作题材了。所搜集的数据愈丰富,内容愈充实,而且更有深度,作品就愈有可读性;反之,如果内容又贫乏又肤浅,读者就会觉得味同嚼蜡了。

八十多年来,我们的老前辈所留给我们的传统解经法,就是“以经解经”──依据多处相关经文,互相对照,借以领悟某处经文的正意,并且据此坚持我们的信仰立场。因此,《新旧约全书》66卷的好多经文,便成为我搜集写作数据的主要来源了。

为了满足这个需求──寻找更多圣经根据,使内容更充实,更有深度,并且能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我们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即除了熟悉圣经之外,还要领受那赐人智能和启示的灵,使我们得以真知道祂──祂的旨意、作为和真理()。

熟悉圣经有两个方法,就是勤读和作记号。我所采取的读经方法是精读,就是随时自定一个主题,一边读经,一边查阅相关数据;这个方法不但有助于了解圣经,而且更容易牢记与该主题有关的许多圣经章节,使所学习的真理系统化。

遇到比较重要,或日后可能常用的圣句,则随手划线作记号。记号求精不求多,记号太多,等于没有记号。要记住这些记号的方法是,只要记得哪一卷,右边或左边就可以了,不必记清楚圣经章节。

如果篇幅比较大的,例如《创世记》共有50章,则只要记住前面十几章,或中间十几章,或后面十几章,右边或左边就行。当然也无须记清楚经文的字句,而只要记住大意就好了。

圣经上的真理是隐藏的奥秘,若没有神的启示,便无法了解(;;;)。熟悉圣经,并不等于完全明白圣经,而不过是具备了学习圣经应有的条件之一而已;除此之外,还要领受神的启示,开了心眼,才能看清楚圣言的奥妙()。

扫罗是法利赛人,曾在众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迦玛列的门下,按着他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二十二3,二十六5,五34)。对于圣经上的律法,尤其是众先知所预言,关乎弥赛亚的好多经文,他都非常熟悉。

但在尚未蒙主选召之前,他却不知道耶稣就是众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而到处逼迫主的门徒。后来,在前往大马色的路上,主用强光四面照着他,又从天上呼召他,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耶稣就是弥赛亚()。

那一瞬间,他的肉眼虽然瞎了,但他的心眼却立刻明亮了;那一瞬间,他才看清楚了耶稣果真是弥赛亚。于是法利赛人扫罗,终于变成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了。

保罗蒙主选召之后,被圣灵充满,受了洗(),并且得着耶稣基督的启示(),便回头再去看圣经。结果,愈看愈清楚,原来耶稣就是圣经的中心人物,一切的预言和律法都以耶稣为焦点。因为律法预表耶稣的救恩,先知则预言祂的救恩();这救恩就是叫人因信称义──因为相信耶稣而被称义,借着福音显明出来的()。

“因信称义”便是保罗所著作,《罗马书》的主题(),以为依据。要从《旧约全书》39卷中去找出这段经文,犹如海底捞针,谈何容易?

不但如此,在他所写的13封书信中(新约圣经中的13卷),处处都引证旧约圣经的经文说,“经上说”、“经上记着说”,或说“如经上所记”。

由此可知,他不只是熟悉旧约圣经,更可贵的是随时都可以找出最恰当的经文来证明,旧约圣经与主耶稣的福音不仅不互相冲突,反而都被主耶稣成全了(;)。之所以如此,乃因他得着了耶稣基督的启示()。

“启示”(apokalupsis)一词,原文的意思是表明、使亮、显示、启示;说得清楚一点,就是把向来被遮盖的东西显露出来。在新约圣经上出现过18处,其中10处译为“启示”,5处译为“显现”,其他“显”、“显出来”和“照亮”各一处。一般中文译本都译为“启示”,是很恰当的译词,颇能传神。因为“启”就是启开,“示”就是显示;一项奥秘的真理一旦被揭开,就可以了如指掌了。

的“照亮”,在原文上与“启示”是同一字。这表示在黑暗中,我们甚么都看不见;但亮光一照,我们就样样看得很清楚了。因此,所谓“启示”,可以说是“真理的亮光”,或说“圣灵的亮光”。

在前往大马色的路上,主耶稣发出强光,四面照射着保罗,又从天上呼召他。那时候,保罗的心眼突然明亮,他才看清楚耶稣就是基督,也看清楚他前面当跑的路,以及当打的仗()。

更奇妙的是,那道强光似乎一直照亮着他,使他对于圣经上的许多奥秘,愈看愈清楚(,十六25-26;),便逐条逐项把它写出来了。他所著作新约圣经中的13卷,就是这样相继产生出来的。

“启示”来自耶稣基督,而耶稣基督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是亘古常在的主(),祂永远都没有改变,也不可能改变()。

启示并没有成为历史的陈迹,今日仍然是启示的时代;主耶稣当日如何启示使徒保罗,今日也必照样启示我们。有启示才有《新旧约全书》(),才有犹太教和基督教;因此,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是启示的宗教。

1917年,真耶稣教会在北京创建的时候,也是由启示开始的;因为有启示才有我们向来所坚持的基本教义,才有与众不同的“神观”(独一神灵一神论)。因此,我们可以断言,真耶稣教会是由启示而来的教会。

对于我们所说,“真耶稣教会向来所坚持的基本教义,都来自神的启示”这种说法,有一位xx院的教授,并不以为然。他说:“新旧约圣经66卷就是神全部的启示,除此之外,怎么可能还有甚么启示呢?”乍听之,似乎有道理,其实不然。怎么说呢?

个人的看法是,神全部的启示固然都在66卷的圣经中,除此之外,不可能,也不需要其他的启示。问题是:如果没有神的启示,对于圣经上的许多真理,我们怎能正确地领悟?怎能按着正意分解(;),而蒙神喜悦呢?

保罗岂不是因为得着主耶稣的启示,心眼明亮,才看清楚耶稣就是基督,并且顿然领悟众先知的许多预言和律法上的一切条例,都指向耶稣基督吗?圣经说,门徒跟随主耶稣大约三年之久,亲耳听过祂所传授的许多真理,却往往无法了解(、66,十六12、16-19)。

于是当主耶稣复活后向门徒显现的时候,祂便再一次向他们讲解,众先知的预言如何成就在祂身上(),又打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了()。圣经又说,保罗作第二次旅行布道的时候(大约公元50年),曾去腓立比,是踏入欧洲的第一站。

某安息日走出城门,到了河边,对一群聚会的妇女讲道。结果,吕底亚和她一家都受洗()。后来,成立了腓立比教会──欧洲的首处教会。而吕底亚之所以只听道一次,就能领悟福音的奥秘,乃因主耶稣“开导她的心”()。

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在了解圣经真理的事上,得着神的启示是多么重要。因此,我们所说的启示,并不是新旧约圣经66卷之外的启示;而是说,求主耶稣打开我们的心窍,使我们能明白圣经,借以创建我们的信仰。这种说法,难道是错的吗?

神为了让人明白祂的旨意或圣经上的真理,而向人启示的方式,大约有五种;就是让人作异梦、看异象、翻方言、听见祂说话的声音,以及圣灵的感动等。

其中最常用的方式,便是圣灵的感动。就个人的事奉历程而言,自从投入文宣工作半世纪以来,在查考圣经,或草拟讲章,或写作的时候,因为经常有圣灵的感动,而使我得以领悟许多真理。我深深地感受这是主所给予,非常宝贵的恩赐。感谢主!

举例说,1960年代,某日读经的时候,读到那段经文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当时的想法是:“弟兄得罪我”,不是饶恕他就好吗?为甚么要这么麻烦呢?另一个想法是:也许是翻译上有问题吧?于是为了明白这段经文的正意,我便去查阅其他几种译本了。

结果,我发现:有些译本将“弟兄得罪你”一句,译为“弟兄犯了罪”;但在附注栏里却注明,有古卷作“弟兄得罪了你”。有些译本的译文,与《国语和合译本》相同;却在附注栏里注明,另有些古卷作“你的弟兄犯罪”。

对上列两种译本的译文,我如此了解:

原来此处所说的“弟兄得罪你”,并不是他与我私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他已经“犯了罪”。此其一。

“弟兄犯了罪”,是他与神之间的关系,被得罪的是神,并不是我。既然如此,我为甚么需要这么费神,分为三个步骤来指责他呢?惟一的理由是,他不仅在神家里与我同做弟兄(;),而且也是在基督里与我同做肢体的()。

因此,他所犯的错并不止于他与神之间的关系而已,乃是使我受污辱,受伤害,而得罪我了。职是之故,所以我不但有权利指摘他的错来,而且也有责任劝导他趁早回头的。此其二。

这两种译本之所以会有不同的译文,乃因译者所依据的抄本不同。将这两种抄本作比较,我认为《国语和合译本》所依据的抄本更好。因为“弟兄得罪你”一句,既有一家人的亲情观念,且有基督里关系密切的一体观念;这些观念将使我们觉得弟兄的过错已经伤害了教会全体,而催逼我们非即刻去指责他不可。然而,“弟兄犯了罪”这种译文,却缺少一家人和一体关系之观念。此其三。

如果只看“弟兄得罪你”这种译文,便会令人觉得饶恕他就好,无须费神去指责他。如果只看“弟兄犯了罪”这种译文,则会令人觉得此事与我无关,而不会如此表示关切的。但若查阅这两种译本的不同译文,互相比较,我们便可以完全正确地领悟其正意了。此其四。

这种圣灵的感动──神启示我的方式,经常都在催逼我去深入思考圣经上的话,使我明白许多真理。更奇妙的是,每逢有这种感动的时候,往往会使我联想到与此相关的许多圣经章节;然后,查考那些圣经章节,互相对照,就可以领悟那些经文所隐藏的精意了。这时候的感觉是,好像借着那些经文,神正在对我说话;把那些经文连贯起来,再作诠释,便成为一篇有系统的专题了。

在查考圣经的事上,我素来努力追求的方向是,不但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上面所说,对于那段经文的译文之疑问,以及查考那句经文之正意的历程和领悟,只是随便举出的一个例子而已。除此之外,既往刊载于本会刊物上的专题,或已经出版的著作等,只要是合乎真理的部分(我不敢说全部),可以说都是由圣灵的感动所产生出来的。感谢主!

《新旧约全书》是辨别真假道的绝对标准,也是神交给我们的“过滤器”──用以过滤对于圣经所作的一切诠释,以及各种启示的。因此,任何人所得着的启示,都必须合乎圣经上的真理;即使没有适当的经文可以衡量其是非,它也不可违反圣经一贯的精神的。否则,那种启示便值得怀疑了。

有些人会依据某处经文来证明,他对某处经文所作的诠释完全正确,甚至说那是神的启示。对于他所引证的经文,以及他对那些经文所表示的看法,有时候我们会觉得似乎有道理;但若提出别处经文来互相对照,却会发现互相矛盾,而令他不能自圆其说。

这种情形便是“片面之理”,而片面之理并不是真理;惟有从任何角度来推敲都站得住脚,才算合乎圣经的真理。

圣经说,“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又说,“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

“道”有真假道,所有的“启示”未必都来自神,一切的“灵”也未必都出于神。因此,我们必须熟悉圣经,才有辨别真假的依据;除此之外,也要求神赐给我们属灵的智能,才能作正确的判断。

我们可以向神求“启示”(、130),也可以求祂赐给我们属灵的智能(;)。然而,求智能和启示的动机却非常重要。

所罗门作王的时候,曾求神赐给他智能。他求智能的动机是,能辨别是非,可以判断神的选民。这件事蒙神喜悦,于是神便应允他所求,赐给他极大的智能了(;)。

由此可知,所罗门的祈求之所以能蒙神应允,乃因他的动机纯正,只为“替天行道”,并不是为了夸耀自己。因此,我们若要求神启示,并求祂赐给我们属灵的智能,也必须出于纯正的动机──只为领悟圣经上的真理,借以创建自己的信仰;并且要把这些真理传扬出去,使更多的人都得着造就。而千万不可使动机发生偏差──只为夸耀自己,轻看别人。惟有如此,才能蒙神喜悦。

保罗当日对哥林多教会所说的话,值得我们今日再三思考。他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不是神吗?)你有甚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是的,我们所得着的一切恩赐,既然都是向神领受的,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自夸了。──下期待续

本文节录自“起行──专栏作者与策划小组灵修会”之“文宣半世纪”课程,再经由主讲者──谢顺道长老整理后所得。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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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020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