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我往

​正常的聚会秩序该如何?外六题(上)

谢顺道

文章

在新分页中从教会的电子图书馆打开。

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341期-2006.02|主题/麦子与稗子

【发问人:杨弟兄】

敬爱的谢长老,您好!

前一段日子,本地教会的主要负责人透过Lin弟兄向您提出,有关信仰的10项质疑,我们都赞同您的见解。遗憾的是,有些同工却利用您的答复作为“真理研究会”的答复,来解释本地教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与H长老、S长老对于本地教会的答复相抵触。

现在有些同工借此“真理研究会”的答复,即您的答复,来反对H和S二位长老的答复,并在教会中蔓延,使教会再一次被误导。有鉴于此,我们想请您对本地教会目前存在的灵界现象及信仰生活,尽快作较为详细的辅导。

一、始自1985年起,本地教会就出现了一种“聚会中会众向证道人传递圣经章节”的工作。这种工作的情况是这样的:在聚会当中,证道人在台上讲道,会众在台下安静听道。

当会众觉得自己有感动时就站起来,开始用“方言”讲话;这时候,证道人也开始用“方言”齐讲。几分钟后,台下“说方言”的人就把圣经章节,或预先准备好的圣经章节读出来,让大家一起看,并请证道人讲解那些经文的意思。

他们说,这种工作叫做“辅助”或“体贴圣灵”,并认为这是“说方言”、“翻方言”的特殊恩赐;就是圣灵在聚会中运行,要让会众帮助证道人,使他所宣讲的信息更完美。他们虽然认为这种工作对同灵很有造就,其实却往往递错了圣经章节。有时候,好些人都“说方言”,并且传递圣经章节,而造成了聚会秩序之混乱。

很多同工和同灵都认为这是圣灵同在的现象,若没有这种现象就是神不同在。有些同工很坚持这种工作,他们说:“我们都是人,不是神,圣灵在每个时期都有一套救人的方法,人揣摩不透,不可限制圣灵的工作。”若有人提出异议,他们就说:“你在亵渎圣灵了。”但有些同工却认为这种现象并不合乎圣经,而表示怀疑。

请问谢长老,这种传递圣经章节的现象,算是圣灵所赐的诸恩赐之一吗?还有,“圣灵在每个时期都有一套救人的方法”,这种说法正确吗?

二、关于您在“顺道信箱”中所作的诠释,本地教会有些负责人说,您为了本地教会存在的问题,专程到印尼教会去考查,“说方言”和“翻方言”的实况。请问:印尼教会“说方言”和“翻方言”的情形,与本地教会“传递圣经章节”的工作,是一样的吗?

三、关于“”所说的启示,有些同工认为那是“异梦、异象、心中的引导”。H长老的解释是:“真理性的启示,现在所得的启示若与圣经不一致,都是假的。”但有些同工却不能接受。请问:启示应该包括哪些?如何分辨?对梦里得启示这件事,我们当如何辅导?举例说,为要明白某件事能做与否?或需要明白某项真理之时,是否可以求神在睡梦里指示呢?

四、有些同工依据“”那段经文说,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之所以差遣彼得和约翰到撒玛利亚去,是因为他们有“分灵的恩赐”。因此,按手的工作必须由得着“分灵的恩赐”之人来运行。请问:在圣灵的诸恩赐之中,有“分灵的恩赐”吗?若有这种恩赐,该符合哪些条件呢?

五、《启示录》中的“七印”,有七层意思吗?在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解释吗?

六、您对Lin弟兄所提出,“门联是不是对联”之答复,我们所看到的信件是两种相反的答复。我们想了解,您的答复究竟如何?

七、有人认为“月饼”是祭品,纵使没有拜过,基督徒也不可以吃。请问:“祭偶像的物”(),与“祭过的”,具有不同的含意吗?

上列的问题,请谢长老作详细的解释,以导正本地教会的偏差。感谢主!

主内杨弟兄

【谢长老答复】

哈利路亚,主内杨弟兄收信平安。

由来函可以看出,贵地教会的聚会秩序确实非常混乱;同时也可以了解,面临教会目前的状况,你颇为焦急。愿主记念你忠诚事奉主的心志。阿们。

必须声明的是:我在“顺道信箱”中所作的答复,只是个人的查经心得而已,并不代表“真理研究会”的立场,请贵地教会的同工不要误会。

对于你所提出的七项质疑,兹依据圣经上的话,表示个人的看法如下,供为参考:

一、会众向证道人传递圣经章节,可行吗?

贵地教会目前的聚会秩序,以及有些同工的观念,都不合乎圣经上的真理,需要慎重检讨,及早改进。

第一、

保罗曾对哥林多教会说:“所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若都说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不信的人进来,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

保罗之所以会说这些话,乃因他们在聚会的时候,好多会“用方言讲道”的人,纵使没有人翻译,仍然要向会众“说方言”,而造成了混乱的缘故。于是,为了防止一再发生这种令人觉得很困扰的事,保罗便清楚地指示他们,正常的聚会秩序该如何了()。

第二、

在聚会中,听众觉得有感动就站起来,开始用“方言”讲话,证道人也用“方言”齐讲,有时候好些人都“说方言”,却未见有人翻译。请问:若是没有人翻译,谁听得懂呢?如果没有人听得懂,怎能造就人呢?这种违反正常的秩序之原则(),致使造成混乱的聚会方式,究竟是圣灵的感动,或是血气的冲动,岂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第三、

“在聚会中,会众向证道人传递圣经章节,并请证道人讲解那些经文的意思。”这种举动完全没有圣经根据,因为使徒时代并没有这种聚会方式,就是今日分布于世界各地的真教会也没有啊。更可怕的是,这种聚会方式必然造成极大的混乱,甚至导致教会之分裂,所以非即刻给予妥善的辅导不可。怎么说呢?

会众所传递的圣经章节,有的是“预先准备好的”。请问:他怎么知道当天证道人要传讲甚么信息呢?若是无法预先知道,那么他所传递的圣经章节,怎么可能与该次证道的内容有所关联呢?如果毫不相干,又要证道人解释那些经文的意思,会众不会觉得莫名其妙吗?若是这样,岂不是会造成混乱吗?此其一。

会众究竟会传递何处圣经章节,证道人事前根本不知道,但他却必须当场解释那些经文的意思。请问:对那些经文的内容,证道人既然无法预先查考,他怎能提出相关的经文来互相印证,以便按着正意分解(),使会众得着造就呢?

如果证道人缺少属灵的知识和智能之恩赐(),致使会众不能接受他的解释,而发生争论,职务人员能控制吗?万一处理失当,日积月累,岂不是会潜伏着教会分裂的危机吗?此其二。

第四、

“很多同工和同灵都认为这是圣灵同在的现象,若没有这种现象就是神不同在。”依据这个标准来衡量,则除了贵地教会之外,便没有一个堪称为神同在的教会了。

因为使徒时代的众教会并没有这种聚会方式,就是今日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真教会也没有啊。贵地教会那些同工似乎认为:“异己即是异端;不认同他们的聚会方式,等于限制圣灵的工作。”请问:这种心态也是“圣灵同在的现象”吗?

第五、

主耶稣曾说:“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我们都知道圣灵是神的灵(;),所以亵渎圣灵的罪当然是得不着赦免的。贵地教会有些同工之所以认为,“对于传递圣经章节的聚会方式表示异议,便是亵渎圣灵”,乃依据“”这段经文。问题是:反对这种史无前例的聚会方式,真的可以视同“亵渎圣灵”吗?有这么严重吗?

第六、

“这种传递圣经章节的现象,算是圣灵所赐的诸恩赐之一吗?”答案是否定的。怎么说呢?

圣经说:“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在叙述圣灵的诸恩赐之前,保罗之所以如此说,乃为了强调圣灵分配各种恩赐给各人的目的,是要造就教会,叫人得益处的(,十四12、26)。

而贵地教会的会众,“传递圣经章节给证道人,并请他当场解释”的聚会方式,必造成聚会秩序之混乱,甚至可能导致教会分裂的不幸之后果。因此,这种现象不可能是圣灵的恩赐。此其一。

在保罗所列出,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诸恩赐之中,并没有提到“传递圣经章节”这项();纵使查遍新约圣经,也没有一处经文记载,使徒时代的众教会,谁有这种恩赐啊。显然,这种现象并不是圣灵的恩赐。此其二。

第七、

保罗说:“祂(神)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由此可知,“神的怜悯”是祂救赎我们的动机;“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则是祂救赎我们的方法。

主耶稣也说,进入神国的途径是,“从水和圣灵生”()。“从水生”,就是接受重生的洗(洗礼);“从圣灵生”,则是领受圣灵,以能“说方言”为凭据(;)。除了“水灵二洗”之外,并没有另一种救赎方法。显然,所谓“圣灵在每个时期都有一套救人的方法”,乃是无稽之谈,不宜盲从。

二、印尼教会说方言和翻方言的情形如何?

1973年12月19日,我受国际联合总会差派,第一次前往印尼教会去协助各项圣工。之后一连去过好几次,尤其是1983年4月至1993年3月底,任职联总常务负责人那段期间,去的次数更多。

1993年3月底,自联总卸任,接任台湾神学院院长之后,就没有机会再去印尼了。贵地教会负责人所说,“我为了贵地教会存在的问题,专程到印尼教会去考查,‘说方言’和‘翻方言’的实况。”不知道依据来自何处的信息?试想:为了贵地教会所发生的乱象,我需要专程到印尼去考查吗?再说,印尼教会的聚会情形,我已经非常清楚,何须再去考查呢?

“印尼教会‘说方言’和‘翻方言’的情形,与本地教会‘传递圣经章节’的工作,是一样的吗?”针对你所提出这个质疑,我的答复是:

怎么可能?因为印尼教会的聚会方式与世界各地的真教会一样,只有“方言祷告”,而没有“方言讲道”,无须翻译,所以并没有“翻方言”这回事。至于“传递圣经章节”之举动,更是未曾发生过;不但印尼教会如此,就是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真教会也是这样啊。

三、“”所说的启示,究竟包括哪些?

依据圣经所记载,神给予人的启示有几种方法,诸如:异梦()、异象()、微小的声音()、翻方言()、圣灵的感动(),以及先知的信息等()。

然而,不管甚么方式的启示,或启示甚么内容,都不可违反圣经上的真理;即使没有适当的经文可以斟酌,至少也不得与圣经的精神有所抵触。我们之所以要如此坚持,乃因圣经是神给予人最有权威的启示(),也是辨别真假道的绝对标准。

除此之外,也要慎思明辨(),那些启示到底能不能造就教会?因为“凡事都当造就人”(),乃是运用圣灵的恩赐,以及处理在聚会中所发生的现象,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非随时留意不可。

“为要明白某件事能做与否?或需要明白某项真理之时,是否可以求神在睡梦里指示呢?”答案是:不需要。怎么说呢?

启示的主权在乎神,只要有所需要,祂要如何给予人启示,自有祂的安排。圣经上所记载,举凡借着异梦或异象,或其他方式的启示,几乎都不是由人向神指定,而是神自己决定的。此其一。

圣经记载,主耶稣和门徒来到伯赛大,有人(日本《文语体译本》译为“人们”)带一个瞎子来,求耶稣摸他。耶稣拉着瞎子的手,领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他定睛一看,就复了原,样样都看得清楚了()。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说,“求耶稣摸他”,是带瞎子来那些人所指定的方法;但主耶稣却没有依从他们的指定,而是采取其他的方法。由此可知,患病之时,我们所需要的只是求主医治,而无须向主指定医治的方法。与此同理,我们也不需要向神指定启示的方式,而只要求祂指点就够了。此其二。

如果刻意求神在梦中启示,则可能给魔鬼留地步(),所以非谨慎防备不可。因为撒但也会装作光明的天使(),让人看异象、作异梦、翻方言,或让人听见似乎神在对他说话的声音,以欺骗无知的人喔。此其三。──下期待续

经文

;;;;;;;;;;;

相关内容

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014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