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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信徒对于“直销”应有的体认──到底是出于关怀还是在做生意?

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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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陈祥|圣灵月刊341期-2006.02|主题/麦子与稗子

约莫两年多前,台湾总会寄来一份公文与一张简易文告,希望各教会负责人向信徒宣布公文内容,并将简易文告张贴在教会公告栏上。

那时我在教会中担任负责人,于是依照往例在安息日聚会后上台宣读公文内容,然后将简易文告张贴出来。公文的内容大致是禁止信徒在教会内从事或推展直销业务,其中并枚举出数种在坊间流行,但合法的多层次传销项目。

后来就陆续听到,教会中几位从事直销工作的信徒,认为自己受到教会与其他信徒的误解与伤害,甚至认为教会此举是将直销业污名化,让他们受到异样眼光的迫害,进而使他们在教会中无法立足。

教会中有信徒甚至从此再也不来教会聚会。后来因为总会的这封公文,教会内几位重要干部还因为曾经被信徒热烈邀请前去参加直销说明会,因此被质疑违反总会规定,受到无谓的指责。

根据国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的“直销研究中心”的研究数据显示,直销产业在台湾地区系透过“公平交易法”的法律加以规范,为一个合法且蓬勃发展的事业。

根据该研究中心的估计(参见表一),目前在台湾地区从事直销业的人数约有三百八十万人左右,占台湾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十七,产值在六百亿以上,不管从其产业人数与产值来说,直销业都是一个蓬勃发展、具备商机的产业,生活在台湾地区的民众多多少少都会接触到它,教会是社会组成的一部份,当然直销业也会进入教会之中。

如果我们依照直销从业人员占总人口17%这个比例来推估,真耶稣教会在台湾地区的五万余名信徒中,直接或间接、专职或兼职从事与直销产业相关的信徒应该在八千人以上,先不管这项推算是否过于高估,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就直销蓬勃的现况来说,直销产业与教会信徒一定会产生密切的关连性。

教会中的信徒以直销为正、副业的人会愈来愈多,再加上直销产品的精致化、多元化,从营养保健食品到化妆品都有,其中有不少产品本就是信徒日常所需,因此从直销特性与信徒彼此间的关系来看,实在很难使用一份“禁止”的公文,就可以解决教会内部因为直销所衍生的议题。

对于教会内直销行为所衍生的议题,除了我们需要对于直销产业有更多的了解外,教会、信徒彼此之间对于如何处理直销与信徒间的交互,显然应该创建共识或规范,才不会彼此产生猜忌,最后冲击到信仰的根基。

蓬勃发展的无店铺直销产业

直销(Direct Selling)的正式名称叫做多层次传销(multi-level marketing),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商业配销方式,商品的销售通路系透过人际网络来创建上下线组织结构,以一传多,再由多传多的传销模式来销售商品。此种行销方式具备弹性、不受时间、空间限制。

1945年美国在加州成立的Nutrilite公司,是最先发展出这种同时进行产品销售,和发展企业组织网的行销模式,目前直销业在全世界以将近百分之二十的速度快速成长,参与的人数也快速增加。

根据行政院公平会的定义,多层次传销乃指“就推广式销售之计划或组织,参加人给付一定代价,以取得推广、销售商品或劳务及介绍他人参加之权利,并因而获得佣金、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而言。”直销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两个特点,一个是“面对面销售”,另一个是“没有固定的零售点”。

面对面销售意谓两个人面对面沟通,这种销售特性与邮寄型录、电话、电视行销、直接回应广告、网络行销等方式不同。而“没有固定的零售点”上,使其有别于一般具有零售点通路的销售,因此可以说是一种无店铺的零售方式。

而为了让商品能够顺利传销,一般市面上的行销通路卖场皆不进入,如果设置展示中心,也仅限于让传销商购买商品。传销的铁律就是,在市面上买不到。

变质的多层次传销

就直销的多层次传销制度而言,其多层制度的设计与运行必须非常小心,因为稍一不慎就会成为猎人头敛财的老鼠会,或称为非法的金字塔销售术,以滚雪球的方式,专门找人入会来赚取利润。也因为过去国内外有许多多层次传销变成变质传销,许多参加直销的人成为最后的老鼠,血本无归。

例如1964年美国就曾发生假日魔法公司(Holiday Magic Inc.)以猎人头手法经营而导致万人受害情事;日本于1970年也曾发生“天下一家会”的违法吸金,波及四十三万人次;1980年台湾发生台加事件与1997年的双轨制风波,都算是变质传销,因此各国皆对多层次传销进行法律规范,也发展出良币驱逐劣币的现象,真正以老鼠会型态存在的多层次传销近乎绝迹。

教会容易成为直销的通路

由于直销的销售通路以创建在人际关系之上为主,因此参与直销商品销售的人在初期阶段所能积极吸收的对象,不外是所认识的亲友、同学、同事。对于信徒而言,教会中的教友就成了最容易取得,最为现成的行销对象,进而也让教会容易成为直销的温床。

从直销产业发展的途径来看,“教会”本身的确在其先天的条件上容易成为直销的通路,其原因在于教会本是一个信徒的交流、集散中心,恰好提供直销通路中最需要的人际网络与相互信任的管道:

1.利用创建在相同信仰上的信任:

由于教会中的信徒、负责人、长执在属灵里皆是一家人,难分彼此,且相识、相处皆有很长的一段时日,信任强度远高于教会以外初识的陌生人。

这种创建在属灵信仰上的关系,刚好破除了商品行销上在信任上的阻力,不管在产品的引介、推荐上,因为彼此较缺乏戒心,无形中同为信徒的销售人员,无须花费过多口舌即可让对方接受,这也让直销产业在教会中较容易取得快速的进展。

2.借由崇拜聚集时进行销售:

因为教会属于信徒聚集崇拜的场所,信徒定期会在晚间、安息日聚集敬拜神,如果参与直销的信徒在信徒聚集时进行产品销售或介绍,让教会成为商场,就不符合《圣经》的教训。

主耶稣走进耶路撒冷的圣殿时,发现敬拜神的圣殿竟然成了市场,因此愤怒的驱离那些亵渎圣殿的商人。同样的,教会也不适合成为直销的通路。

3.假藉信徒关怀进行销售:

信徒间的关怀、访问在教会中本是需要持续进行的教牧工作,但是当关怀的工作掺入杂质时,爱心就变了质。如果信徒中有人生病需要慰问,如果前往探问的目的夹杂了商品销售的目的,关怀与爱心就被打了折。

教会与信徒应有的态度

1.避免投以异样眼光

尽管直销在社会上的观感日趋正常,从事直销产业的人员也日渐增多,同样的,教会中的信徒以直销为主、副业的人也会慢慢增加。信徒彼此之间不应再将直销与非法的老鼠会相提并论,从事直销行业的信徒就好像是自己开个小店,自己投资自己当老板,跟其他受雇于人的信徒并没有两样,在教会中不应受到异样的眼光。

由于直销业商品销售的通路,主要是创建在人际网络之上,而一位信徒如果长期关心教会发展、大量奉献时间投入教会事工,在教会中的人际关系,很自然的会与他的人际关系网络有很大的重叠之处。

如果其他信徒对于从事直销业的信徒投以异样眼光,或对其关心信徒、担任事工的动机抱持怀疑态度,这样将会使他们受到伤害,进一步也会从教会事工的行列中退下来。

2.关怀且避免纷争

对于从事直销工作的信徒而言,他们推荐商品,除了从中获取适当利润之外,通常也秉持将好东西与好朋友分享的意愿,对于教会中有需要的信徒,本于爱心与关怀,将直销的产品推荐给有需要的信徒,这原本并无违反《圣经》教训。但若因此受到教会中同灵异样眼光,就容易使这些出于爱心的信徒受到无谓的伤害。

举例来说,如果教会中某位信徒担任室内设计师,当有其他信徒家中需要装潢时,因为邀请担任室内设计师的信徒加以设计,两者因而产生商业关系,等于一位信徒贩售商品给另一位有需要的信徒,教会内对于此事并未禁止,但若对于销售、提供服务商品为其他信徒需要的直销商品,教会的负责人却出面加以禁止、关心,自然会引发信徒的不满。

因此不管是教会负责人或一般信徒,在关心信徒间销售产品事宜上,应该细心判断、具有弹性,避免产生差别待遇与纷争。

3.必须出于爱心

至于从事直销行业的信徒,则应该透过《圣经》的教训勉励自己。将好产品介绍给有需要的人也是关怀信徒、表达爱心的一种方式,但由于这样的行为容易产生动机(这位信徒刚好有这个需要,因此我好心介绍这个产品给他!)与利益(他卖这个东西给我,不晓得赚了多少钱。)之间的混淆,再纯正的动机也容易受到误解,有时候甚至有口难言,说不清楚。

同样的,如果前往信徒家中进行访问,即使原先事出于关心,但若随口介绍直销产品,也容易引起误会,信徒访问被怀疑成产品介绍。

4.低调避免主动

为了避免受到误解,从事直销行业的信徒,在教会中应该避免让人有“他又要来卖东西”的误解,不管是在教会的聚会、联谊时,或是在平常的访问、关怀,保持低调与平常心应该是最好的态度,对于教会内的商品销售与推荐,则应该避免主动、过度积极的推销行为,但如果被动被询及或被要求帮助,则应该不必避讳,只要是出于爱心与关怀,信徒应该都能接受才对。

结语

教会中的信徒本是出于信仰而聚集,因此教会本身不应成为交易的场所,而且创建在信仰上的单纯关系若遭到误用,与商业、经济利益产生关连性,对于信仰的坚持必然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因此不管是教会的信徒或负责人,必须努力让教会朝单纯化的方向发展,尽量避免信徒间的关怀、爱心受到商业污染。只要大家彼此有心,自然就不会对他人产生误解,也不致对于信徒间彼此单纯的关怀投以怀疑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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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012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