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溪番鸭|圣灵月刊330期-2005.03|主题/基督徒的工作观(下)
一、神审判犹大(4-5)
1.这是一个曾经与以色列链接在一起的兄弟之邦
接着先知宣布有关于犹大的警告,之前他们听到审判的对象是不太友善的仇敌时,想必内心感到高兴;但是此时先知声明的对象竟是同文、同种,而且在历史中曾经联结在一起的兄弟之邦时,这时以色列人的心境可能不再像之前那么好受。
阿摩司本人是从犹大来的先知,但他对自己的国家一样声明审判,证明他没有偏见,同样能看到自己国家和外国一样失败,并没有袒护自己人,这是公义与公平的原则:能够以相同的法码对待自己人,不偏私、不护短,才能在以后的审判事上站得住脚(;)。
2.神的百姓竟也列在犯人名单之中
罪使一切的人失去尊荣,尤其是神所拣选的选民,理当应该成为列邦之光,如今他们竟也列在罪犯的名单之中,这种窘境情何以堪!
基本上犹大的罪程度上似乎比列国都还来得轻,但是神的角度似乎不是如此,这里先知指出他们不但有道德上的罪,更要加上宗教上的罪。
所谓“训诲”一词,其他经文译作律法,基本上可分作三类:
第一:道德律法:简单说就是十诫。它是人类生活一般广泛的规则,更是民事法与礼仪规则的基础。神不但亲自以口头声明,更亲自以书写的方式刻在石版上,由此可见它的重要性。耶稣将其归纳成两点,就是爱神与爱人两部分(),这也是民事律法与礼仪律法的基本精神。
第二:民事律法:对平常的社会关系,例如财产权、照顾穷人孤寡、惩罚罪犯……等;以及人际关系,例如父子、夫妇、主仆、主客……等,定下明确的指示,这些属于对人层面的条规。
第三:礼仪律法:就是与宗教的事有关之律法,例如会幕本身、祭司利未人的责任、奉献与祭物的规矩以及各种节期……等,这些是属于对神层面的条规。
或许当时选民与现代人想法一样──为什么我要遵守这么多的繁文礼节?但却忘了,凭什么我们能被神拣选、眷顾、能得到真正躲避神忿怒的机会?他们失去使地上的各国都因他们蒙福的机会()。
尤其当世界各国对正直和公义的基本原理一无所知,犹大应站出来作为一个见证,作为一个表明正直和公义的榜样;但是很可惜她失败了。领受了那么多,竟毫无回报,甚至丧失良心,不能再为公义的神作见证。
因此这些饱得神恩典脂油的选民,理当是以感恩的心面对神所赋予他们的责任,可惜这里记载他们“厌弃”、“不遵守”,甚至“随从虚假的偶像”,愈来愈过分,难怪神要出手了。
既然犹大人拒绝按照神指示他们的方式生活,把真理变成废物,并相信自己的选择,因而从生命的道路上走迷了。因此神对待犹大就像对待其他邻国的方式一样,审判的火将要降下,就是耶路撒冷的宫殿也将被毁灭。
二、以色列的罪恶(二6-12)
神的审判开始网住了本书真正的对象——以色列国的选民。有一段不算短的时间,阿摩司把审判的箭,一支支射入别国的王宫里,但是现在这支审判的箭要转过来,对付以色列人。
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没想到这个国家的罪恶满盈,简直是列邦的缩影,道德沦丧、宗教堕落,从这群选民中,几乎看不见神ㄧ丝丝仁义、圣洁的形象。
1.社会公义的沦丧(二6下-7上)
在社会公义上,到处看到社会不公的现象。“为银子卖了义人”,就是为了金钱而冤枉无辜,国家的司法机构腐败,贪赃枉法,社会失去真理。“为一双鞋卖了穷人”,是指穷苦人家只是为了一点小钱,竟被人苦苦相逼,逼不得已只好被当作奴隶出售还债。因此穷人被人践踏到底,连头上的灰也有人贪图;而“谦卑人”是指这些可怜的卑微人,他们想要借助社会公义的力量竟然求助无门。
2.宗教伦理的破产(二7下-8)
“父子与同一个女子行淫”,这不是指乱伦的行为,而是特指崇拜巴力相关的宗教淫乱到实质的淫乱。这些恶劣的选民为了追随外邦人的信仰,破坏了社会伦理的规范,严重地背弃真理。
而且他们在坛的旁边饮酒,借由酒精麻醉的放纵,远远离开安静敬拜神的机制。像这样宗教伦理的破产,必然又导致更多丧尽天良的恶事发生,例如他们宁愿将穷人被典当的衣服铺在祭坛上大享荒淫之乐,也不愿还给受冻的穷人,社会该有的爱早已荡然无存。
3.神恩典的遗忘(二9-12)
先知把神的恩典重新提出,也顺便向选民控诉,当时以“亚摩利人”为代表的迦南七族,盘据着他们现今所居住的这块地,神亲自成为他们的元帅,将这些威胁选民生存的阻碍排除(二9)。
再回溯到更早的时候,他们原本是埃及人的奴隶,成为人家的俎上肉,但神如何用祂大能大爱的手将他们拯救出来,难道这些他们都忘了吗?(二10)
甚至神兴起了祂的仆人,向他们宣讲信息;使他们良心苏醒的众先知,也用神的话语对选民谆谆教诲;愿意奉献给神的拿细耳人,他们以实际的行动借由许愿来约束自己的心与生活,表达他们一心归向神的心志。这些神的仆人成为选民身教与言教的榜样,企图来唤醒他们沉沦的灵(二11),神何苦这样呢?还不是因为祂的慈爱,包容、忍耐选民的无知。
三、以色列的结局(二13-16)
但是他们拒绝了(二12),他们用群众的力量逼这些“镜子”放弃他们的使命,以免心中的良心被唤醒,还要付出代价来遵守神的种种规矩,何苦呢?现在不是很好吗?
因此先知说:“因为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很明显的,这句“三番四次”正是他们拒绝悔改的最好证明,这个国家敲起了丧钟,也表明神的忿怒已经到了即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其实神是慈爱的,若不是人类“三番四次”地犯罪,神何必跟人过意不去呢?因此先知同样地也要声明以色列民的罪刑:
“看哪,在你们所住之地,我必压你们,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先知以此来形容他们将来的处境,到底惨到什么地步?那就是“快跑的”、“有力的”、“刚勇的”都一筹莫展,毫无招架之力,更何况是国中其他的人呢?借着这样的描述(13-16),先知唤起民众的注意与良知的苏醒,然后在以后的几章中一一清楚地教训他们,希望选民拿起这面镜子,能看清楚自己的社会和本人变质的形象,然后扪心自问:“以色列人哪,不是这样吗?”(11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