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仰(略註)

書籍章節

前言:「真耶穌教會基本信仰」是第二屆真耶穌教會各國教會代表大會通過的本會共信之道。茲根據聖經略註於各條之後。

一. 信耶穌係道成肉身,為拯救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祂是人類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一) 道成肉身

1. 道就是神,耶穌是神,耶穌是神在肉身顯現的(、14節;)。

2. 主是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所生,祂是真人,也是真神(;)。

3. 神為救贖罪人,須成為血肉之體才能為罪人流血(、九章第22節、十章第4~10節)。

(二) 為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

1. 世人都犯了罪()

a. 不敬真神之罪(馬太福音廿二章第36~40節;出埃及記廿章第3~11節)。

b. 不愛人類之罪(馬太福音廿二章第39~40節;出埃及記廿章第12~17節)。

c. 罪人死後必受審判,下地獄受永刑(;啟示錄廿一章第8節)。

2. 耶穌為我們受死

a. 罪人不能自救(;)。

b. 牛羊的血不能贖罪()。

c. 無罪的主耶穌為我們代死(;馬太福音廿章第28節;)。

(三) 第三天復活、升天

1. 主曾預言祂第三天必復活(、十七章第23節)。

2. 主於第三天復活,經四十日之後,升到天上去了(約翰福音廿章第1~8節;使徒行@章第1~11節)。

3. 主現今在天堂執掌大權,要拯救一切信靠祂的人(;)。

(四) 祂是人類唯一的救主

1. 祂為拯救人類而降生()。

2. 祂現在要我們脫離罪惡(;)。

3. 祂於末日要救我們進入天國(;馬太福音廿五章第31~34節)。

(五) 祂是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1. 萬物是祂創造的(;)。

2. 生命在祂手中(、一章第4節、十一章第39~45節)。

3. 祂與父原為一(、十四章第9~11節)。

4. 祂就是獨一的真神(;;)。

二. 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及信徒生活之準則。

(一)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1. 神的靈感動人寫的()。

2. 十誡是神親自寫的(出埃及記卅一章第18節)。

3. 寫舊約和新約聖經的人雖有四十名左右,但他們不過像四十支庫,執筆者乃是真神(參考:撒母耳記下廿三章第2節;馬太福音廿二章第43節)。

(二) 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

1. 主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2. 主以聖經證明祂是基督(、46節;路加福音廿四章第44~47節)。

3. 教會所傳的道理,必須合乎聖經(;;)。

(三) 信徒生活之準則

1. 聖經是信徒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2. 聖經是人類道德的標準(;)。

3. 聖經不可因時代的潮流而改變(箴言卅章第5~6節;啟示錄廿二章第18~19節)。

三. 信本會係耶穌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一) 本會係主藉晚雨聖靈所設立

1. 聖靈分為兩季賜下:

a. 神必按時賜下秋雨和春雨(;)。

b. 使徒時代的秋雨(早雨)聖靈先降(、二章第1~13節)。

c. 世界末期的春雨(晚雨)聖靈後降(、28~31節)。

2. 設立教會須靠聖靈

a. 有聖靈,才是奉主名所差遣的(;;約翰福音廿章第21~22節)。

b. 有聖靈,才有行使赦罪和留罪的權柄(;約翰福音廿章第21~23節)。

c. 依靠聖靈,方能建立主的身體──真教會(;)。

(二) 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1. 真教會應具備的條件

a. 要有聖靈的同在(;;)。

b. 要有神蹟奇事隨著(;;)。

c. 所傳的道理要合乎聖經(;)。

2. 復興和使徒時代一樣的教會()

a. 聖靈一樣(;)。

b. 道理一樣(、四章第4~5節)。

c. 能力一樣(、五章第12~16節)。

d. 聖潔一樣(;)。

e. 愛心一樣(、四章第32~37節)。

四. 信水浸係赦罪重生之典禮,必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奉主耶穌聖名,在活水中給受浸者予以低下頭之全身浸禮。

(一) 信浸禮係赦罪重生之典禮

1. 本會有三種典禮

a. 典禮當具備三點內容:主親自設立;主曾囑咐門徒去做;與得救有關。

b. 具備這三點內容的有三:浸禮;洗腳禮;聖餐禮。

2. 水浸有赦罪重生之功能

a. 使罪得赦(、廿二章第16節;)。

b. 得以重生(;;)。

c. 歸屬基督(;;)。

(二) 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施浸

1. 已受浸禮,得潔淨的人,才有資格施行聖禮(參考:;出埃及記廿九章第4節;使徒行傳廿二章第16節)。

2. 已受聖靈,奉主差遣的人,才有權柄執行聖禮(參考:;約翰福音廿章第21~23節;)。

(三) 浸禮的正確方法

1. 奉主耶穌聖名(、十九章第5節、八章第16節)。

2. 在活水中全身浸入(;;)。

3. 要低下頭(、8節;;)。

五. 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一) 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

1. 進天國必須從聖靈重生(;)。

2. 聖靈賜給我們永遠生命(啟示錄廿二章第17節;)。

3. 聖靈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

4. 聖靈是我們得天國基業的憑據(;)。

(二) 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1. 不是信主就受了聖靈()。

2. 不是受浸禮就得了聖靈()。

3. 不是有善行就有聖靈(、22、46節)。

4. 不是熱心事主就有聖靈(;)。

5. 使徒以說靈言為受聖靈的憑據:

a. 五旬節那日使徒們的體驗()。

b. 哥尼流等人的體驗(、十一章第15~18節)。

c. 以弗所信徒們的體驗()。

i 靈言是對神說的話,平時沒有人聽得懂(、14、16節)。

ii 靈言是有意思的,必要時,神會感動人翻出來(、十四章第26~28節;)。

六. 信洗腳禮係與主有分,及教訓相愛、聖潔、謙卑、服事、饒恕之典禮。對每一個受浸者,要奉主耶穌聖名給予洗腳一次,至於彼此洗腳,必要時亦可行之。

(一) 與主有分:

主對彼得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可見主的洗腳是超過風俗,帶著「與主有分」的作用和奧秘。

(二) 重要教訓:主藉洗腳留下各種教訓給我們。

1. 教訓我們,當效法主愛門徒到底的愛去愛弟兄(、34節)。

2. 教訓我們要保持聖潔,不可再走不義之路(;;)。

3. 教訓我們,當效法主謙卑服事人的精神,去服事人(;馬太福音廿章第25~28節)。

4. 教訓我們,當效法主的饒恕(主知道猶大要賣祂,仍為他洗腳),真誠饒恕人(;)。

(三) 洗腳禮的方法

1. 對領受浸禮的信徒,聖職人員要奉主耶穌的名,給予洗腳一次,使他與主有分(、20節)。

2. 關於彼此洗腳,有洗腳風俗的地方,當以謙卑服事人的心去行,沒有這風俗的地方,當將洗腳的精神實踐於日常生活上。至於表示彼此饒恕之洗腳,必要時也可行之。

七. 信聖餐為紀念主死,同領主肉、主血,與主聯合,能得永生,在末日復活之典禮。要時常舉行,但必須用一個無酵餅及葡萄汁舉辦之。

(一) 紀念主死(;路加福音廿二章第19節)。

1. 記念主為我們成為貧窮(;)。

2. 記念主為我們受鞭打(;馬太福音廿七章第18~31節)。

3. 記念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馬太福音廿七章第32~50節;詩篇廿二篇第12~16節)。

4. 記念主為我們嘗了陰間的死味(;馬太福音廿七章第45~52節;)。

(二) 同領主肉和主血

1. 相信祝謝後的餅,就是主的肉,葡萄汁就是主的血(、十章第24~25、29~30節;路加福音廿二章第19~20節)。

2. 領受聖餐,得與基督聯合(;)。

3. 領受聖餐,能得永生,末日得以復活(;)。

(三) 舉辦聖餐的方法

1. 用一個無酵餅(、五章第6~8節)。

2. 用一壺葡萄汁(;路加福音廿二章第18節)。

3. 不必限定次數,可以時常舉行之()。

八. 信安息日(星期六)為神賜福之日。但要在恩典之下紀念創造及救贖之恩,並盼望來世永遠安息而遵守之。

(一) 安息日是神賜福之日

1. 神以六日創造萬物,在第七日(星期六)安息了()。

2. 神定此日為聖日,賜福給此日(;、11節)。

3. 叫人在此日休息,特別賜給他們食物()。

4. 守安息日的,必蒙真神賜福(、五十六章第2節)。

5. 不守安息日的,將受災殃(;)。

(二) 在恩典之下紀念神的創造及救贖

1. 猶太人在律法之下守安息日

a. 不可在此日生火(出埃及記卅五章第3節)。

b. 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出埃及記卅一章第15節)。

c. 干犯的,要被治死(出埃及記卅一章第12~14節;)。

2. 基督徒當在恩典下守安息日

a. 在安息日可以辦理聖事(;)。

b. 在安息日可以作善事()。

c. 在安息日可以救人()。

d. 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未能遵守時,神會憐憫(、7~8節)。

e. 當以喜樂的心情紀念聖日()。

3. 紀念神的創造及救贖

a. 當在此日聚會,紀念神造萬物給我們享受之大恩(出埃及記廿章第8~11節;;利未記廿三章第3節)。

b. 當在此日聚會,紀念基督救我們脫離永刑之大恩(;;、21節)。

(三) 盼望來世永遠安息

1. 今生充滿勞苦和愁煩()。

2. 基督徒所盼望的是永生的福分(;)。

3. 當努力進入天國永遠的安息()。

九. 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一) 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

1. 本乎恩

a. 主帶來救恩()。

b. 主替死,成全救恩(;;)。

c. 除主之外,別無拯救(;)。

d. 主的救恩,要賜給一切相信的人()。

2. 也因著信

a. 靠行為不能得救(;)。

b. 靠行律法不能得救(、28節)。

c. 得救乃本乎恩,也因著信()。

d.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

(二) 依靠聖靈追求聖潔

1. 要追求聖潔

a. 屬主的人,必須離開不義()。

b. 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真神的國(;)。

c. 人非聖潔,不能見主(;)。

2. 要依靠聖靈的能力

a. 人無力行善(;)。

b. 聖靈要幫助我們成為聖潔(;)。

c. 靠聖靈才能結出善果(;啟示錄廿二章第1~2節)。

(三) 敬神愛人

主耶穌把神的律法歸納為兩條:盡力愛神;愛人如己(馬太福音廿二章第34~40節)。若能遵行愛的教訓,就完全了神的律法()。

1. 敬愛真神

a. 祇可敬拜獨一的真神(出埃及記廿3~6;)。

b. 遵守祂的誡命(;)。

c. 服從祂的旨意(馬太福音廿六章第39~42節;)。

d. 奉獻一切給神(;創世記廿二章第16~18節;)。

2. 愛人如己

a. 愛人的身體(;)。

b. 愛人的靈魂(;)。

c. 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廿二章第39~40節;)。

d. 愛人就是愛神()。

e. 愛神、愛人的,必得進天國(馬太福音廿五章第34~40節)。

十. 信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一) 世界末日

1. 世界有末日

a. 世界有被造之日(;)。

b. 世界也有被毀之日──末日()。

c. 末日就是主耶穌再臨之日(;馬太福音廿五章第31~33節)。

2. 末日的預兆

a. 罪惡滔天(;)。

b. 人智增長()。

c. 世界分裂(;馬太福音廿四章第7~8節)。

d. 大難發生(馬太福音廿四章第21~29節;)。

e. 真教會復興(;)。

f. 敵基督者出現(,廿章第7~10節)。

g. 真教會預備整齊(,廿一章第2節)。

(二) 主必再臨,審判萬民

1. 主必施行審判

a. 審判權在主手中()。

b. 主要根據祂的道審判萬民()。

c. 主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示錄廿二章第12節)。

2. 義人得永生

a. 承受天國(馬太福音廿五章第31~34節)。

b. 得享永生(馬太福音廿五章第46節)。

c. 獲得冠冕()。

3. 惡人受永刑

a. 離開主面()。

b. 進入永火(馬太福音廿五章第41~46節)。

c. 遭受永刑(啟示錄廿一章第7~8節)。

i 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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