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社会

​圣经禁止女人教训男人?

谢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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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301期-2002.10|主题/信仰与献身--谈传道

【发问人:咩咩】

圣经禁止女人教训男人?

谢长老在《圣经释疑》中解释道:妇女不宜在会中讲道是误译,“”的意思是禁止女人教训男人,甚至管辖男人。而谢长老更有提到:无论在家庭或教会,女人都不可与男人争平等,这样的解释我仍不明白。

是否因为以夫妻而言,男女已合而为一,成为一体,故毋须有地位上的竞争?

而女人在一开始时是出自于男人,所以女人本当完全顺服男人?不论男人是对是错,女人都不可约束、教训自己的丈夫?若是照圣经字面上的意思看来,那女人不是生下来就要服从男人?倘若女人遇到不讲理的男人,但又要遵守圣经的教训,岂不痛苦一辈子?

请长执能为我解释这个问题,如果谢长老能解释那更好!

主内 咩咩

【谢长老答复】

主内咩咩收信平安:

来函说,对于拙着《圣经释疑》68页33题的疑难解答,你仍然不明白,希望得到更清晰的答案。第一是,为什么“无论在家庭或教会,女人都不可与男人争平等”?第二是,女人若遇到不讲理的男人,也要顺服他吗?

惟因这两个问题是由笔者对“”之释疑所引起,所以必须先简要诠释该段经文,再答复你所提出的问题。如下:

1.妇女不宜在会中讲道吗

“”前面的标题“妇女不宜在会中讲道”,是《和合译本》的译者加上去的。因为该段经文只说“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而只字未提“妇女不宜讲道”。

“”说,每一个信徒都可以讲道,女人当然包括在内。“”则说,只要蒙头,女人也可以讲道。我们都知道,同一卷圣经,不可能前后互相抵触。因此,所谓“妇女不宜讲道”,显然是译者的误解。

“”的“讲道”(didaskO)一词,原文的意思是教训、教导。在新约圣经上,65处译为“教训”,20处译为“教导”,只有这一处误译为“讲道”。《新译本》译为“我不准女人教训男人”,其他几种译本也是如此。

“讲道”是讲解神的道(),即做神的代言人,向会众宣讲神的信息,借以造就、安慰,并劝勉他们();只要谨慎地按着正意分解,则不分男女,谁都可以做先知讲道(;,十一5)。“”的正意是:女人教训男人,甚至辖管男人,是被禁止的。因为这种举动是骄傲心态的具体化,足以混乱神所定男女之间应有的秩序()。这就是说,女人向会众讲道与教训男人,两者之间的分界极其明显;即动机不同、心态不同,影响也不同。因此,前者被准许,后者却被禁止。

2.在家庭或教会,女人为什么不可与男人争平等?

所谓“男女平等”,乃是在法律上以及社会地位上的平等,这是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在一个法治的民主自由的社会里,女人只要有能力,则凡男人所做的,她都可以做。依据中华民国现在的体制,女性岂不是有当中央政府的部长,甚至当副总统的吗?

然而,在家庭生活上,夫妻的关系却是“一体关系”(),而不是“平等关系”。说穿了,这个道理很简单:二人以上,才需要争平等,即二人得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地位;如果单独一个人,究竟要跟谁争平等呢?主耶稣依据神创造男女的本意所说的话,值得今日“为人之妻的”再作一番冷静的思考。祂说:“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

在夫妻的“一体关系”上,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妻子是丈夫身上的肢体,所以丈夫要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甚至如同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28-29)。这并不是说,夫妻之间在地位上有尊卑的差别;而是说,在家庭生活上,夫妻各人的角色有所不同。最重要的是,丈夫当尽本分去爱惜妻子,

如同爱惜自己;妻子也当尽本分去顺服丈夫、敬重丈夫()。如果夫妻都如此齐心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得逼真而生动,那么何须再争平等呢?

在家庭生活上,如果夫妻都致力于演好自己的角色,则对于儿女的家庭教育上将有极大的帮助。因为在儿女的心目中,爸爸确实是这个家的主,连妈妈都要听从他,我怎么可以不听从他呢?而妈妈也很伟大,因为她尽了妻子的本分,敬重她的丈夫,所以我应该尊敬她。又看见爸爸那么爱妈妈,无微不至的体贴她、照顾她;很自然的,儿女们也会彼此相爱,互相照顾的。这就是名副其实的“基督化的家庭”,组成这个家庭的成员,都各尽自己的本分:丈夫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妻子以丈夫为头,凡事顺服他;儿女既知如何孝敬父母,又能彼此相爱。如此正常的家庭生活,何等温暖,何等甜蜜!今日有些家庭之所以将近破碎,是否因为夫妻都未尽自己当尽的本分呢?为了儿女的未来,也为了全家的幸福,是否该趁早重建这个家呢?

至于妇女在教会的公共场所,应该采取什么态度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37”那段经文看出,保罗依据四点理由,禁止她们在会中说话。第一是,圣徒的众教会都是这样;第二是,她们总要顺服男人,而不可公然教训男人;第三是,她们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因为这是没有尊重丈夫的行为;第四是,这是律法所记的,也是主的命令。

在欧美的社会所兴起的“女权运动”,乃是对不公平的社会体制之抗争,我们并不反对,因为这种抗争是合法的。但这种抗争应该限制于社会运动,而千万不可延伸到家庭或教会来,因为这种行为是违反圣经之教训的。

这么说来,妇女在家庭或教会的身分是不是很卑微?男人是不是可以藐视妇女呢?答案是否定的。保罗说:“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夏娃出自亚当),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亚当的后裔都出于女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这段经文的重点,乃在最后一句:“万有都是出乎神”。惟因“万有都是出乎神”,所以万有(一切受造物)都要尊重神。与此同理,“女人原是由男人 而出”,所以女人应该尊重男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所以男人也要尊重女人。因此,男女必须互相尊重;无论在家庭或在教会,都该如此。

3.对不讲理的男人,女人也要顺服他吗?

如果丈夫很有才能,而且敬畏神、明白真理,凡事遵行神的旨意,妻子对他自然会心服口服;反之,如果丈夫的头脑简单,对真理又不大清楚,而且时常犯错,却要凡事顺服他,岂不是会觉得很委屈吗?遇到这种丈夫,妻子该怎么办呢?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圣经找到答案。圣经说,神为男人创造女人的目的之一是:做他的配偶,“帮助他”(、20),而不是管辖他。如果丈夫的言行不对,还要皂白不分地顺服他,则对他不但没有帮助,反而有害;如果责骂、管辖他,那又违反了圣经的教训。因此,当妻子觉得丈夫的想法或言行不对的时候,为了尽妻子的本分去帮助他,所当做的是提醒他,让他明白他错在哪里;或坐下来与他讨论,怎么做更好,以求达到共识。这样凭理智来处理问题,不是比争吵更好吗?

夏娃受造当日,亚当非常满意神的杰作,也非常满意神所配合的婚姻。他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就是说,她的骨原是我身上的骨,她的肉原是我身上的肉;因为亚当已经知道,夏娃的骨和肉都来自他的身上。当夏娃听见亚当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种感觉何等甜蜜,心里何等喜乐!但在亚当和夏娃都违反神的命令之后,神却对夏娃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由“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种深情,转变为“管辖你”这种奴役人的心态,这个变化多么大呀!这段历史告诉我们,“管辖”乃是人类犯罪后受惩罚的结果。在家庭生活上,夫妻之间的共同需要是“互相恋慕”,而不是谁管辖谁。妻子管辖丈夫,固然不对;丈夫管辖妻子,也是不好。夫妻之间,不管谁觉得谁错,最重要的是原谅、体贴、劝勉和代祷,而不是存心管辖对方,免得彼此的距离愈拉愈远。究竟夫妻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天路上的终身伴侣,所以应该彼此敬重,永远恩爱()。不是吗?

笔者的声明:

有关“夫妻关系”的问题,请读者参阅本刊2001年12月号“顺道信箱”专栏所刊载,对“新约圣经疑难第四题”的答复。

笔者在答复疑难问题的时候,向来都只抓住重点,而不拘细节,所以难免挂一漏万。如果读者对笔者的答复,有些地方不大了解,或有不同的看法,敬请来函赐教,使笔者有再学习的机会。谢谢你!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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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5884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