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陈祥|圣灵月刊300期-2002.09|主题/以马内利加油站--谈祷告
“为甚么会发生九二一大地震?”这个似乎再也浅显不过的问题,显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如果询问中央气象局的地震相关人员,他们会告诉你,导致九二一地震的原因主要是大陆板块移动、能量释放的结果,因为在南投集集地带有一个地震带云云。如果你询问的是一位没读过书、八九十岁的老人家,说不定你会听见所谓“地牛翻身”的说法。另外还有一种说法则是,佛教徒在南投盖了太多大庙,招惹神的愤怒,因此神才在南投降祸。
“庙太多导致九二一地震”的说法,我曾经两次在安息日的聚会中,听到领会人员口气坚定地这样说。今年四月宜兰发生地震,震波传到台北盆地,导致数人死亡,一位传道在灵恩布道会对着信徒与在场的多位慕道者说,导致这场地震的原因,就是因为当时全台迎佛指,招惹神的愤怒,才让这场地震发生,来惩罚迎佛指的行为。
从科学上的角度来说,每一场地震多半会有其在科学上的解释,不会凭空发生,而且可以借由数据搜集作为佐证,明确地说明事情发生的缘由;从信仰的角度来说,造成地震的原因或许有可能是导因于神的愤怒,只是因为我们难以明了神的旨意,因此很难做出准确的推断,更不可能借由数据的搜集作为真神愤怒的佐证,也不可能说明真神愤怒与驱使地震发生的经过。在无法确知导致家破人亡的天灾是否出于神的旨意,就依照自己的意思与体验进行简单的逻辑推论或是断言,可能不仅不合乎逻辑、禁不起实证的考验,更可能会遭受到许多未信者的质疑。本文试着从科学的角度来思考九二一地震与因果关系间的逻辑,并希望能够分析信仰的体验与臆断间的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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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探讨“因为南投地区庙宇太多,天上的真神感到愤怒,因此让大陆板块产生滑动,让断层的活动开始激烈,进而让地震发生”这样的论述。如果这样的论述是真的,我们可以用下面的图来表示:
神在毁灭所多玛与俄摩拉两座城时,曾经知会亚伯拉罕与罗德一家人,因此后人阅读圣经,知道这场毁灭的灾害是出于神的旨意与神意志的作为。九二一大地震的发生,因为神没有亲自启示,因此我们很难知道庙盖得太多是否招惹了神的愤怒,因此降祸九二一于南投。不过在逻辑上的推论,我们可以简化中间“招惹神愤怒”的进程,直接检验这样的论述:“庙盖得太多会引发大地震”。
在科学上,通常要证实一项论述是否为真,必须依照逻辑的合理性来认定。例如,在检验“下雨会让地上变湿”这样的论述是否为真时,我们必须知道,在科学的逻辑里我们并无法借由“天上下雨”,然后“地上是湿的”来验证“下雨会让地上变湿”这项论述的真确性;因为“天上下雨”与“地上是湿的”是两件分别存在的事实,两者并无逻辑上的因果必然关系。所以当你发现这两件事实时(天上下雨、地上是湿的),并不能就此断言天上下雨让地上变湿。简单地说,泼水或是洒水车洒水都会让地上湿,不一定地上湿就一定是天上下的雨所造成的,从逻辑上而言,你实在很难就此断言是“雨水会让地上变湿”是一件事实。
用逻辑的进程来检验“下雨会让地上变湿”这项论述是否为真时,所采用的方式是一种反向思考的模式,在逻辑上为:若A则B,若非B则非A。如果“下雨会让地上变湿”这项论述是真的,那么“若地上没有湿,那么天上一定没有下过雨”这一项反向论述也一定能够成立。反过来说,如果“若地上没有湿,那么天上一定没有下过雨”这项论述无法成立,那么原始论述“下雨会让地上变湿”也就不能成立。简单来说,如果天上下雨,地上一定会湿,我们只要找到一个地方,地上没有湿,然后再看看有没有下过雨;如果下过雨,那代表“下雨会让地上变湿”这样的说法是错的,因为如果下过雨,地上就会湿,当然我们就不可能找到一块干的地,却又下过雨。
如果用这样的逻辑进程检验“庙盖得太多会引发大地震”这项论述,我们可以得到的反向思考论述为:“没有大地震的地方,庙一定不会盖得太多”。也就是说,如果原始论述“庙盖得太多会引发大地震”能够成立,我们就不会找到一个地方没地震,却又庙很多。如果我们找得到这样一个地方,就代表原始论述不正确。如果我们找不到这样一个地方,就代表原始论述可以成立。
检验与推翻
因为检验的步骤并不难,可以用来推翻原始论述的例子唾手可得。例如,澎湖县几乎没有地震,庙宇密度却全台最高,这样没地震却有很多庙的地方,显然直接质疑原始论述的真实性。以佛教为国教的泰国庙宇更多,可是却没听说有甚么地震发生,这种没地震却有很多庙的地方,挑战原始论述的真确性。沙特阿拉伯地处沙漠,未听说有地震发生,不过因为信奉回教的缘故,清真寺也很多。
同样的逻辑推理也可以用来检验“迎佛指导致地震”的说法,如果这项说法能够成立,其反向思考“没有地震的地方就没有迎佛指的行为”也就应该成立。因此我们只要找到一个没有地震的地方,如果那个地方有迎佛指的行为,就代表原始论述“迎佛指导致地震”的论述不成立。其中最显明的例子就是,中国大陆西安未听闻有地震发生,但该地法门寺长年供奉、膜拜佛指。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科学界长久以来努力去追求与证实的标的物。例如物理学界有热涨冷缩的原理,证明加热会引起物体膨胀,因此只要将物体加热,该物体就会膨胀,没有例外,这就是一种因果关系。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一些我们信之不移的因果关系,例如扣了手枪扳机,子弹就从枪管射出,这也是一种因果关系。
根据美国著名的方法学者Babbi (1980)对于因果关系的探讨,他认为因果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就是“因”要发生在果之先,如果违反这个条件,因果关系就不会成立。例如加热会使物体膨胀,加热是因,膨胀是果,如果一个物体还没加热就先膨胀,代表导致物体膨胀的原因绝对不会是加热,而是另有其他的因果关系,又例如扣扳机让子弹击发,如果还没扣扳机子弹就飞出去,那扣扳机让子弹击发的因果关系就不能成立。
第二个条件为共起变化。也就是造成因果关系的因与果必须会共同产生改变,例如温度升高的变化会使物体膨胀,如果温度升高的变化并未引起物体产生膨胀的变化,那么因果关系就不存在。如果扣了板机,子弹却没有飞出去,那么两者的因果关系就不成立。
第三个条件为产生果的“原因”,除了“因”以外,没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释。例如,当冰淇淋销售量增高的时候,台湾登革热的病患人数也同时增加,当冰淇淋销售量下降的时候,台湾登革热的病患人数也同时减少。如果光从第一项条件与第二项条件来看,似乎都相当符合,但如果硬要说冰淇淋销售量与台湾登革热的病患人数之间有因果关系,显然很难成立,因为实在没有理由相信,只要政府单位禁止贩售冰淇淋,登革热的病患就会减少或绝迹。事实上,很可能是温度或气候同时影响冰淇淋的销售量与登革热的病患人数;也就是说,当温度升高时,冰淇淋的销售量会增高,而气温也同时会造成登革热的病患人数的增加。
从以上三个条件来讨论“庙盖得太多会引发大地震”的论述。有人认为是因为南投地区庙宇太多,引发神的愤怒,进而导致九二一大地震的发生。如果庙宇多与九二一大地震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就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第一,“因”必须发生在“果”之先,先要有庙宇多这件事实,之后才会有九二一地震,这个条件似乎能够满足。第二,因与果必须共起变化,也就是庙宇多起来,地震也就发生,这个条件也勉强能够在九二一地震中得到满足。第三,因与果之间的共变关系不能被其他因素所解释,也就是庙宇多引发九二一地震这样的关系,是一种肯定、直接的关系,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解释,但是显然除了庙宇多这件事实以外,还有其他更适切的原因可以来解释地震的发生,如断层、板块挤压、能量释放等等。
神的旨意
从因果关系产生的必要三条件来看,“庙盖得太多会引发大地震”这样的论述是无法通过检验的。但反过来说,我们也不能够完全排除神的旨意介入的可能性;不过也正因为神的旨意无法确知,神的大作为我们无法明了,如果事事就依照“因为……,导致神的愤怒,所以发生……”这样的简单因果关系与简化的逻辑关系来做判断,事实上出错的可能性不小,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其中有一个我们能力无法得知的变量(神的旨意)。
举例来说,当我们看到教会里的一位信徒,来教会的时间少了,后来发现他出了车祸,住在医院;于是我们可以比照“南投地区庙盖得太多,导致真神愤怒,引发九二一地震”这样的简化逻辑来叙述说:“这位信徒因为比较少来教会,引起神的愤怒,所以让他出车祸。”因为如果这样的逻辑与因果关系能够成立的话,教会内比较少来教会的人都会出车祸,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见到这样普遍出车祸的情形。虽然从逻辑上“少来教会就出车祸”这样的论述不能成立;但笔者还是要强调,因为这其中涉及真神的作为,而这个部分我们完全无法确知,而且这也超出科学上逻辑思考的范畴,所以逻辑上的不成立并不代表其在信仰体验上的不可能性。
结语
本文的目的不是要批驳一些属于个人的特殊体验,因为信仰上的体验往往不能采用科学的方式来进行验证。因此若有人依照个人对神的信心与属于个人的信仰体验,相信九二一大地震是因为当地庙宇过多,导致神的愤怒,进而降祸于当地,当然也无可厚非,因为这是存乎于心、属于个人的体验;但如果因此就断言此项论述是事实,则往往会因为他人未必与你有一样的感受和体验,结果就会产生看法上的矛盾。
体验不应该只是将圣经的道理与教训作过度的延伸、解释,并依照自己的臆测作出因果关系的论断,因为这样更容易在信徒间产生意见上的冲突与质疑。笔者认为,当下次我们要使用“因为……,导致神的愤怒,所以发生……”这样的语法时,应该多加深思、更加谨慎,乃因我们不能因看到了两个事实(如少来教会与出车祸、庙太多与九二一地震),就在无法得知神的旨意与神的作为的情况下,仅凭己意强行加入神的旨意来配合自己的看法,自行决定两件事实间的因果关系,认为神的旨意必然在两件事实间扮演重要的角色,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