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298期-2002.07|主题/疲倦三部曲---------忙盲茫之从新得力
【发问人:彰化市‧林姊妺】
哈利路亚,敬爱的谢长老您好:
冒昧请教您几个问题,不知问得是否妥当?不适宜之处,尚请多包涵。
1.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中,耶稣基督降生距今大约只有两千年之久;在救主未降生之前出生的人类,那时救恩尚未成全,是否注定其灵魂全部都没有得救的机会?(当然,依照旧约历史,亚伯拉罕一族的子孙,有信靠神的除外。)救恩完成后,教会却因俗化,背离真道,圣灵停降;在圣灵未建设真教会之前,也有一段空窗期。我们真教会创建至今才八十多年之久,在历史洪流中,能有机会得着救恩的人类真是太少了。那些生不逢时,出生在救恩尚未成全时代的人,真的很可怜,也不公平。没有救恩,难道注定要灭亡吗?还是神有另一审判的标准?本性善良,一生未行恶事,却没有机会接触真教会,认识耶稣基督的人,是否也注定要灭亡?没有蒙神怜悯而得救的机会吗?
2.地狱之苦,对未得救之人,若依在世所行所为给予公平审判之下,应有轻重之分。那景况到底如何?难道只是如圣经中所记载的“虫是不死,火是不灭的。”如此而已吗?
3.天堂的景象如何?照圣经所着墨的不多,只以“黄金街、碧玉城”、“好得无比”来形容。新天新地实现时,灵体是不吃、不喝、不娶不嫁;那得救的信徒,在天国的生活目标与方向是什么?是否像有些信徒做异梦时所看见的,每天唱诗赞美神就够了。
问得很唐突,因为天堂和地狱的景象,若没有亲身去过,任何人都不知道实景如何。只是我对未来灵界的事情有太多好奇的地方,渴慕想多了解一些,请谢长老依据圣经,尽量给最接近可能的解答即可,万分感谢!
【谢长老答复】
主内林姊妹收信平安:
从来函可以看出,你在听道或读经时,向来都很用心思考,这是很贤明的学习方法()。因此,你对“神是否公平”的问题,以及地狱和天堂的景象,自然会产生一些疑问;这不仅是正常的反应,而且是可做众同灵之榜样的求知态度。
你所提出的疑问有三项:第一是,一切未信主或未归入真教会的人,都要灭亡吗?第二是,地狱之苦,有无轻重之分?第三是,天堂的景象,到底如何?
惟因这些问题并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交代清楚,所以本期先答复第一题,其余两题留待下期答复。
1.一切未信主或未归入真教会的人, 都要灭亡吗?
(1)主耶稣说,在天国有为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预备的席位()。所列出,古代许多信仰之伟人的名单中,如亚伯、以诺和挪亚等(4、5、7),都比亚伯拉罕更早;自第八节以下所叙述的,则是亚伯拉罕和他代代的子孙,在信仰上的美好表现。这些旧约时代的选民,依照圣经作者的评定,都属于得救的人。当然,他们的得救与我们一样,都必须借着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全的救恩;因为除了主耶稣之外,在天下人间,别无拯救(;)。关于旧约选民的得救问题,在拙着《圣经释疑》73页、39题,有详细的说明,请你参看,这里不赘述。
(2)依据新约圣经的二分法,全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亚当里的众人,另外一种是基督里的众人。“在亚当里的众人”(亚当代代的子孙),“都死了”(上)。由于亚当的罪成为他子孙之原罪的缘故,在母亲怀胎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死了(;)。但“在基督里的众人”(信从主耶稣的福音之人),却“都要复活”(下)。这就是说,一切未信主的人,在尚未出生之前,早就死了;并不是神要他们死,他们才会死。“凡有罪的,都必死”(,六23),这就是神公义的审判之准则;而且一切有罪的人,都没有权利要求神必须救他。“在基督里的众人”,就是从“亚当里的众人”之中,蒙神拣选出来,而改变原来的灭亡状态,得以复活的人;这是神的恩典,在创立世界以前,或说在万古之先所预定的(;)。之,“在亚当里的众人”之中,那些未蒙神拣选的,则是被保留在原来的灭亡状态里;换句话说,灭亡是既成的事实,并不是神要他们灭亡,他们才会灭亡。
(3)“在亚当里的众人”之中,有的幸而蒙神拣选,有的竟然被神遗弃。在保罗传福音的时代,有人认为神用这两种标准来对待人,是不公平的。保罗的答复是:“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么?断乎没有!”并且引证神对摩西所说的话来说明,神要怜悯谁,或恩待谁,乃出于祂的“绝对主权”之决定,任何人都不得向神提出抗议()。此事犹如某位财主去参观一家孤儿院,他虽然有能力可以认养全院的孤儿,但他却只认养其中一两个而已。财主这种做法,对那些未被认养的孤儿而言,只是被保留在原来的状态中罢了,财主并没有亏欠他们什么;但对被认养的一两个孤儿来说,却是改变了原来的状态,这真是出于他们意料之外的恩典!对于财主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待人之道”,社会群众的评论如何?答案是:一致肯定他是慈善家,而没有人说他不公平,也没有人说他不够慈悲。这个理由很简单,财主不但没有义务认养全院的孤儿,甚至连一个也没有;那些被收容在孤儿院的孤儿,更没有权利要求财主非认养他们不可。
(4)“拣选的主权”被掌握在主的手中,是祂“主动”的拣选了我们,而我们乃是“被动”的接受了祂的拣选()。在神创立世界以前预定蒙神拣选的人,迟早必定会来信主;反之,预定被神遗弃的人,则永远不可能信主。对神这种“拣选的主权”之决定,主耶稣不但说得非常清楚,并且格外的肯定,而无可置疑(、44、65)。至于神拣选人来信主的预定,则以两种方式实现出来。其一是,安排他出生在基督徒的家里,使他从小就有接受救恩的机会;而要出生在谁的家,当然在乎神的决定,并不是人自己可作选择的。其二是,如果他出生在未信主之人的家里,神便安排他有听福音的机会,而且听了就明白,又会产生信心去接受。因为有人终生未曾听过福音,有人听了却不明白,有人明白却没有信心。信主或不信主,得着永生或永远灭亡;其结局之所以如此悬殊,关键只在乎神的预定如何。举例说,某安息日,保罗在腓立比的城外,对聚集在河边的妇女传福音的时候,主特别“开导吕底亚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于是吕底亚和她一家,都领受了洗礼,并且热心事奉主。但对其余的妇女,主却没有开导她们的心,致使她们听也不明白(;)。之所以有如此不同的结果,乃因吕底亚和她一家是神预定要拣选的对象,而其余的妇女却未被列在神拣选的预定之中。
(5)针对神拣选的预定问题,有人提出质疑说,如果这样,我们何必传福音呢?因为神预定要拣选的人,既然迟早必定会信主,那么即使没有人向他传福音,神岂不是也会感动他自己来找教会吗?相反的,神预定要遗弃的人,即使传福音给他,他岂不是始终无法接受吗?问题是,神预定要拣选谁,或预定要遗弃谁,你知道吗?保罗说:“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它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它生长的神。”()。这就是说,一粒有生命的种子,谁拿去栽种,它都会扎根、出芽;一棵正在成长中的禾苗,谁来浇灌,它都会继续成长。相反的,一粒没有生命的种子,或一棵枯死的禾苗,则谁来栽种或浇灌,都不能叫它扎根、出芽,或叫它起死回生的。而生命在神手中(),惟有神能叫它生长;栽种或浇灌,都只是各尽本分罢了。与此同理,传福音是我们各人当尽的本分。若甘心去做,就有赏赐;若不传,就有祸了()。说得清楚一点,神预定要拣选的人,我们传福音给他,他迟早必定会接受;若不是神要拣选的人,他就会拒绝,但我们却已经尽了本分,可以问心无愧了。
(6)“祂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有人引证这段经文说,“万人”就是全世界每一个人,所以没有人预定被神遗弃。又说,有些人所以不能得救,并不是神不愿意他们得救;而是因为他们硬心到底,拒绝了真道。如果“万人”就是全世界每一个人,为什么许多人终生未曾听过福音呢?为什么神连“听道的机会”都不愿意给他们呢?再者,保罗接着说:“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实际上,能得着主耶稣的宝血作赎价,从罪里被救赎出来的人,却只限于一切信主的人;除了信徒之外,许多未曾听过福音的人,根本与“主舍己所付出的赎价”毫无关系。因此,“、6”两处的“万人”,都指着一切信主的人。那么,“祂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那段经文,要怎么解释呢?答案是:下句的“信徒”,当然是已经归入基督的人。上句的“万人”,则是神预定要拣选,但现在尚未信主的人;就神的存在是“永恒的现在”而言,在神的心目中,他们已经是祂的子民了。若不如此诠释,而认为此处的“万人”就是全世界每一个人,那么请问:许许多多终生未曾听过福音的人,难道主耶稣也是他们的“救主”吗?
(7)“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祂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有人依据这段经文强调,神愿意人人都悔改,不愿意有一人沉沦,并且解读“人人”就是全世界每一个人,所以没有人被预定沉沦。他们所以如此解读,乃因忽略了前句“宽容你们”;谁都知道,“你们”就是信徒。因此,“一人”和“人人”都是信徒,并不是全世界每一个人。事实是,许多人终生未曾听过福音,神并没有给他们“悔改的机会”呀!
(8)所谓“一生未行恶事”,是一种不可能的假设。因为人不是神,谁都“因软弱而有所不能行的”(,八3);全世界的人都在罪恶之下,都是偏离正路()。就算真的有人一生未行恶事,那么他的“原罪”要怎么解决呢?我们所以主张婴孩也要受洗,乃因他虽然没有“本罪”,却有“原罪”。因此,圣经一再强调,称义得救并不是靠人的义行,乃因信从主耶稣的福音( ;;;)。
(9)一般教会的基督徒,如果没有归入真教会,他们能不能得救?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来思考。
‧首先要思考的是,何谓“真教会”?
圣经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而堪称为“基督的身体”之教会,则必须具备三项条件。第一、有“基督的灵”,就是有圣灵(;),并且能“说方言”,显出已经受圣灵的凭据来(,十一15)。第二、说“基督的话”(),就是有真理,一切基本教义都要有清楚的圣经根据(;;),并且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第三、显“基督的能力”(),就是有许多神迹奇事一同印证,所传的道确实是“得救的福音”(;;;)。本会因为具备这三项条件,所以我们深信本会是“基督的身体”,也是能叫人得救的“真教会”。基于这个理由,我们认为凡不齐备这三项条件的教会,都算不得是基督的身体,也不是真教会。
‧ 再者,未归入真教会的基督徒,能不能得救?
这个问题需要考虑两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他与本会讨论过“与得救有关的基本教义”,却不虚心查考,也不愿意为此祷告,求主启示他能明辨是非,而反对到底,他的得救便有问题了。因为我们所坚持的基本教义,不但都来自神的启示,而且有清楚的圣经根据。职是之故,我们可以像使徒那样断言:“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如果他未曾与本会接触过,因而不知道他的信仰错在哪里;而且他又是一位敬神爱人,虔诚事奉主的基督徒。对这种基督徒,神若体恤他并不是故意“更改纯正的原始福音”,而是因为无知而接受了错误的信仰,则神或许会让他得救。但神若要依据圣经的话来审判,他便不能得救了。因为主耶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水生”,就是受洗重生;“从圣灵生”,就是领受圣灵()。保罗也说,神救我们的方法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我们都知道,一般教会施洗的方法,多数未遵照圣经所教导的方法,所以不能叫人重生;而且多数不会“说方言”,就是没有领受圣灵。接受这种不合乎圣经的信仰,怎么能进入神的国呢?关于正确的施洗方法,以及受圣灵的凭据等问题,请你参看拙着《五大教义释疑》,“洗礼”和“圣灵”两篇,比较清楚,这里不谈。
那么神对他们的审判,究竟是要体恤他们“不是故意走错路”呢?或要依据圣经所记载的“得救正路”之规格呢?这个答案,到那日就知道了。我们向来所努力追求的是,信得合乎圣经的正意,而且传得合乎真理的道();既可使自己得救,也能叫别人得救(、28)。至于审判的事,主必按公义施行()。 (下期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