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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圣经疑难六题(上)

谢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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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292期-2002.01|主题/结实累累--葡萄园(上)

【发问人:高雄市‧陈弟兄】

1.“阿撒泻勒”(),是什么意思? 2.“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为什么? 3.“”记载:“惟有妇女、孩子、牲畜……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但16节却说:“凡有气息的,一个不可存留”。这两处经文,是否互相矛盾?

【谢长老答复】

主内陈弟兄收信平安: 你所提出的“旧约圣经疑难六题”,本期先答复三题。如下:

1.“阿撒泻勒”(),是什么意思?

1.神晓谕摩西说,亚伦要把两只公山羊安置在会幕门口,神的面前;一只归与神,一只归与阿撒泻勒。那归与神的羊,要献为赎罪祭。但那归与阿撒泻勒的羊,要打发人送到旷野去,归与阿撒泻勒()。

2.“阿撒泻勒”(Azazel)一词,原文的意思是除去、移去。在旧约圣经上只出现四处(、10、26),表示过犯远离了那个献祭的人。

3.犹太的学者说,阿撒泻勒是地名,代罪的羊被送去的地方;那是悬崖,代罪的羊从那里被扔下去。又有人说,阿撒泻勒的原文字根是离去、移开,所以可以解释为完全解脱,或彻底除去。现代的神学家则依据《以诺书》(次经)说,阿撒泻勒是沉沦天使的首领;牠是一个恶灵,献祭之人的罪要归与牠。本会的老前辈蔡圣民长老在四十八年前(1954年),向神学生讲解《旧约圣经概论》之时,也是持这种看法。这三种诠释有一个共同点,即献祭之人的罪已经被送到旷野,远离他而去了。

2.“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为什么?

1.“为死人用刀划身”,或“将额上剃光”,乃是古代中东及巴勒斯坦各族的异教之风俗。当家人离世或遭遇灾祸时,他们便用这种方式来表示极大的哀伤(;)。有时候他们也会用刀枪自割自刺,直到流血,以表示他们对所事奉的偶像之虔诚()。

2.神所以要颁布这条律法,吩咐以色列人不可仿傚异教之风俗,乃因他们是“神的儿女”,归神为“圣洁的民”,必须与万民分别为圣()。

3.“”记载:“惟有妇女、孩子、牲畜……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但16节却说:“凡有气息的,一个不可存留”。这两处经文,是否互相矛盾?

1.神所以吩咐以色列人要将外邦人灭绝净尽,乃为要避免他们教导以色列人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就是他们向自己的神所行的()。这些可憎恶的事,就是占卜、观兆、行邪术、交鬼、过阴();甚至用火焚烧自己的儿女,献与他们的神,摩洛或巴力(;,二十2;)。

2.妇女和孩子成为自己的掠物之后,随时随地都受众人的监视和索制,没有“被教导可憎恶的事”之顾忌。因此,无须将她们一并灭绝净尽。

3.至于“凡有气息的”一句(),则单指着人而言,并没有包括牲畜(,十一11、14)。因此,牲畜也不必杀尽,而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况且牲畜也不可能教导以色列人去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所以更没有理由把牠们全部杀光。(未完待续)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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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5856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