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教育

​[宗教教育]神看人心谈基本归因谬误

黄泽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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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黄泽洋|圣灵月刊263期-1999.08|主题/[青年团契]天国学分──神学延伸教育的普及

有一次晚间聚会,负责司琴的姊妹迟到了,当天晚上的讲道者除了针对此事特别做一番“勉励”之外,而且总是对她“另眼相看”。这样的结果让这位姊妹心灰意冷,想从此便辞掉司琴的工作,甚至不想再到教会聚会。

当我们站在讲道者的观点看“迟到”这件事,和以司琴姊妹当事人的立场来了解迟到原因,两者结果是否会有所不同?虽然我们都想知道她迟到的原因,但往往因立场不同而有全然不一样的解释:“演员与观众的差异”(actor-observer difference)。

讲道者经过他的观察分析之后的解释(归因历程:推论她这样做的原因),再加以勉励,为何出现反效果?

社会心理学家针对上述人际间相处时,经常出现“误会或误伤”别人的情况,已有相当多了解!人们总是认为他乃在考虑了“全部的”情境状况之后,才对别人的行为做“理性的归因”;但事实上,人常做不到这一点,人有许多“偏见”可以导致归因过程产生误差。

其中一个错误在于我们对“外在情境”和“内在性格”因素上的加权偏差。虽然我们在判断别人行为时有考虑到外在情境因素,但研究证据显示我们常常做的比应该做的少。我们有很强的偏见去把行为归因到个人性格的因素上去,这个偏见强到被称为“基本归因谬误”(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Ross ,1977)。

例如:这位司琴的姊妹因迟到,而被讲道者认为(归因)是她个人性格(做事态度、方式……等等),甚至是对神的信仰、观念有问题;也因如此当事人才会觉得讲台上的勉励,事实上是对她造成伤害!这位讲道者没有先去了解她为何迟到,当然也就不会体谅她,且忽略了外在的、无法抗拒的情境因素:

她是位初信徒,刚踏入这教会不久,自己一人来信主,家中妹妹患有精神上的疾病,所以常必需照顾到妹妹睡了以后才能出门聚会。 因此她能愿意担任教会圣工,已不容易了。

所以安排她司琴,迟到的情形在所难免,即便是经常迟到,也情有可原,而且当中或许也有魔鬼阻挡。若单把勉励重点放在个人因素上,就只会伤人而无法造就人了!

“……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寡妇的两个小钱”(),也都清楚告诉我们,千万不可以按“外貌”待人()。

从“基本归因谬误”中,我们应该可以知道:这种误会不仅会发生在教会同工之间,也可能发生在家庭中亲子关系,手足、朋友、师生,就连最亲密的夫妻之间,也在所难免。我们要了解自己所知有限,不要随意论断别人的行为(不常来聚会、没有参与圣工、或是对圣工没有责任感……等等):而是要先真正地去了解她、他“整个人”(尤其是内心),以及家庭、工作等其他状况。

身为牧者,不可不慎!

参考书目:心理学,H.Gleitman着/洪兰译(民)第412-414页,远流出版。 (原[宗教教育]162期,1999年8月号)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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