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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育]真诚的爱--从族群关系探讨

田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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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田珍宝 |圣灵月刊249期-1998.06|主题/[青年团契]耶稣的医治

神爱世人,为我们受苦,承担我们的罪;赐新命令,叫我们彼此相爱,与主那般,爱所有的人。“族群”,于人类学、社会科学上之定义为“这一群人,他们想像中具有共组,且定期或不定期地共同追求社会经济或政治上的利益。”它拥有文化。

人,可以同时属于一个以上的族群,视不同时间之需、情境下突显或强调所属之族群,做认同、揭示身分。因而在生活中,常不自觉因自己属于何种族群而表现出何种行为来,此力量乃於潜意识里操纵着人;故种族问题每天都会发生,呈现不愉快、不喜欢、感觉不舒服,或是对立、矛盾的冲突,甚至产生仇恨的情绪。这是因属不同族群的人,追求不同的经济、社会、政治等利益下,总会带来之问题。

族群会共同追求某种利益,因此在相互接触时,绝非是有一方仁慈、慷慨将所控制之资源主动给对方,它必须尽量保护其资源。而资源的有限性与资源分配非公平、合理的情况下,即产生族群竞争。以人的角度观之,盼望各族群皆能和平相处,乃不可能之事;除非于政治、经济、社会上所有之利益都做合理安排、平均分配,使强势不剥夺弱势之生存空间。然而这只是一个理想,乃人类之梦。

在这多元文化的生活里,接触新文化、不同族群的人时,会感到新奇。而于兴奋的心情之后,应学习欣赏其文化、族群;欣赏是最基本的要求。

“欣赏”是一种态度,是修养的一种能力,人人都需要培养此美德。与不同族群接触,亦需由衷、恳切地与对方交流,让他(她)知道我们的文化,清楚认识我们。当彼此共享文化时,在交流过程里,相信即能相互获益(谢世忠着,1993)。

除了欣赏的态度外,“尊重”,更是不可缺少的基本心态。“尊重”,即敬重、看重不同之族群、不同文化之人。有了尊重他人之心,方有真诚无伪的爱心与行为。尤其是对于不明白、不认识的异族文化,更需有谦卑、看各人比自己强的诚实心;尊重他人,不妄下论断,乃不显出自己的愚昧、无知、狂妄,甚至惹神愤怒。

在神的国度里,不分种族、文化差异,人人同为神国子民。故在神的教会里,应无社会种族问题、种族歧视,更无民族之优越感。神所赐的奇异恩典,我们都已拥有,试问,可曾体会主耶稣的心肠,如主耶稣不看人的外貌,以真诚的爱相互对待、欣赏、尊重不同文化背景的弟兄姊妹,切切实实地遵守主的命令彼此相爱呢?

我们真教会的本源是天火的圣灵,教会的本身就是天上来的耶路撒冷!圣灵是从天上来的焚烧之灵(),是主悦纳、洁净的记号,是一切焚香、献祭、服事的本源,是永不熄灭的天火(泊着,1997)。

当我们如未信主者般相互排挤、攻讦、嘲笑、恨恶时,天火已远离我们,教会里即显不出爱心的行为、看不到神的荣耀。惟有天天求圣灵的火将我们心中罪恶的垃圾尽都烧毁,我们即如圣洁的活祭,每日早晨献给天上的神,方能过着弟兄姊妹和睦同居、在地如天的日子,成为会发光的基督徒,带着耶稣基督的权柄,广传福音!

(原[宗教教育]148期,1998年6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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