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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月刊]论断与审判 浅谈教会“训诫权”

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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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刘明晖|圣灵月刊248期-1998.05|主题/[青年团契]耶稣与五饼二鱼

圣经一再提醒我们不可“论断”,所谓论断并不是一般所谓的批评,而是审判、定罪的意思。因为我们也是有罪的人,所以不能够夺取神的地位论断别人()。但是比较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教会的训诫本身,就是一种“判断”(),而判断的原文跟“论断”正是同一字,以下就是对教会训诫权非常典型的疑问:

我们要如何分辨“论断”和“教会训诫”的差异?

教会在处置信徒的时候,不正是“以法官、审判者自居”吗?

既然我们只能了解事情的表面,又如何作出裁决呢?

无疑的,上面的问题说出了部分事实,那就是教会事实上是圣徒和罪人同时共处之地,就连耶稣也说教会里是稗子和麦子共存(),这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我们也同意教会的训诫权经常是只能处理显而易见的犯罪,对于那些私下犯罪的人往往只能等到末日的审判才能区分。但是这里仍有一种已然与未然的张力,一方面我们还未到末日,所以山羊跟绵羊还未分出;一方面圣灵在教会里领导,与教会一同做洁净、审判的工作。

由于教会的训诫与论断同样具有审判、定罪的性质,所以有些人不免对教会的训诫产生了莫名的反感。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参考“”,保罗在这里说完不可论断后,马上就在“”“判断”了那行淫的人。这里“判断”的原文就是审判的意思,跟“论断”是同一字,确实是以法官、审判者自居。为了加强他的说服力,保罗说:“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他非常肯定在这样的事上有权作论断及决定,而且责无旁贷。

值得注意的是,本节中“心”这个字原文里是“灵”,因此本节或可译为:“虽然我的身体并没有出现在你们中间,我却在圣灵里与你们同在。”换言之,既然圣灵存在哥林多教会里,便等于保罗本人在那里了。因此不单是保罗,也是圣灵自己判断了整个罪恶的结论。

大家不妨回想五旬节后的亚拿尼亚事件(),当他们夫妇将价银放在使徒脚前时,圣经的描述是他们“欺哄圣灵”(),随后两人立刻仆倒断气,圣灵审判之严厉不由得令人肃然起敬。

回到“”“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这里再次申明了保罗的判断不是他个人的意见,乃是按着真理的标准,以耶稣基督的权柄而做的。这也提醒了有意进入司法界的弟兄姊妹,审判乃是人在做神的事,轻忽不得。

从表面上来看,教会的审判与个人的论断同样有判断是非及定罪的意涵,但如果深入分析仍可以发现两者有重大区别。首先是合法性的问题,个人的论断是耶稣及圣经作者一再批判禁止的,教会的审判则有耶稣的授权及教会历史的实证。

其次是心态的问题,新约圣经几处论及个人论断都指出这种判断是背后的毁谤(即与事实不合)、侮辱、诋毁,更重要的是违背了爱人如己的律法;相对的,教会的审判则是爱的纪律,是在奉主耶稣圣名,并祈求圣灵同在的审慎态度下,基于事实、证据,详细考察动机及当事人陈述而后作出的裁判。人暗地里所行的或许可以瞒过一切人,但在圣灵充满的神仆面前,我不认为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遮掩得住的。

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注意,教会的训诫权只是为教会需要赐下的一种职务,承担这样职务的人,永远不能忘记自己终究是人。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的一段吩咐或许可以作为我们的参考。保罗首先在“”说到要“敬重那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这里的“治理”和“劝戒”就分别代表了教会的治理权与训诫权,因此我们尊重教会的训诫权是应当的。但是保罗随即在“”说:“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勉励灰心的人,扶助软弱的人,也要向众人忍耐。”保罗的教导是很平衡的──要警戒也要忍耐。但愿这样的教导能时时成为我们的提醒,使我们常在主的保守中。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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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5661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