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社会

[圣灵月刊]没有脚的新受洗者 洗脚礼的另类思考

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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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刘明晖|圣灵月刊247期-1998.04|主题/[青年团契]耶稣行的头一件神迹

在本会同灵架设的伯利恒BBS站上,有个网友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假如新受洗的信徒没有脚,那洗脚礼要以何种方式进行呢?”网上立刻有人作了回答,他们的答案是这样的:

整只腿都没有的话,应该可以不用洗吧是有余存的脚,还是进行一下比较好,免得引起无结论的讨论,信徒(当事人与旁观者)的心里,也比较不会有怀疑吧! 因为洗脚不在于真正的脚,而是心里的饶恕,与保持圣洁的心志。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

这个问题或许是假设性的,或许真有那么万中选一的实际案例,基于真理的合一,我们应该耐心等候教会作出可靠且可适用于所有教会的结论。但是如果在此同时我们也能对这个问题加以思考,或许可以让我们对奉行已久的洗脚礼有更深一层的体会。特别是许多时候教会的既有规范并不能预测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在真正紧急,又没有人能够求问的时候,我们需要培养一种从圣经真理找答案的习惯。下面的讨论就是这样一种尝试。

首先,这样一个问题不应该变成对洗脚礼的否认,就像十字架上的强盗得以与主同在乐园里(),不该变成对洗礼的否认。

诚如某些网友所说的,如果尚有余存的脚,还是可以考虑以原来的方式进行,但是如果截肢的结果实在已经无法辨认出通常理解的脚时,该怎么办?回到洗脚礼的基本精神与象征意义里去寻找答案,或者不失为可行的方法。

洗脚礼的意义是相当丰富的,彼此相爱、谦卑、宽恕等都是重要的“教训”。不过“”耶稣所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这“干净”(katharos)一字却是洗脚礼被接纳为圣礼的重要关键之一。因此,如果一定要找出替代方式,也应该从这个方向加以思考。

上面耶稣这句话是回答彼得的疑问:“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如果单从耶稣的回答来看(“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似乎一个受过洗的人除了洗脚之外再无其他洁净的必要。但是如果从洗礼是全身入水(脚也包括在里面了),以及耶稣为门徒洗脚是在席间进行(不同于习俗的入门时洗脚)这两个的角度来思想,就可以知道耶稣为门徒洗脚并不是因为外表的脚真是脏的,而是取其象征意义,并赋予此一习俗全新的意义。

也因为脚在这里主要是取其象征意义,当果真无脚可洗时,或许并不是不能用身体的其他部位来代替。就像洗礼时,或在河里或在海里,只要是活水就是合法的,不必一定在约旦河施洗。

那么身上有哪个部位足以代替脚呢?对于一个没有脚的人,或许他的手就相当于他的脚吧?但是这样就下结论是不够可靠的,我们需要回到圣经里去找更多的相关性与经文证据。

在摩西五经“祭司典”的记载里特别提到祭司的洁净礼,这典礼虽然不是在每一个细节上与洗脚礼相符,却也有若干共通的特征。“”的记载是这样的:“亚伦和他的儿子要在这盆里洗手洗脚。他们进会幕,或是就近坛前供职给耶和华献火祭的时候,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首先我们看到祭司进入会幕时只需洗手洗脚(相对于“只要把脚一洗”),因为在祭司的立职礼时,摩西已经在会幕门口为亚伦和他儿子洗身了()。所以此后进入会幕时的洗手洗脚,主要的意义就在保持圣洁以使自己担任合宜的祭司事奉和敬拜,因为除非保持圣洁,否则人不能与神相交。因此所有穿上祭司服,有权踏足圣所院子的,都必须在洗濯盆里洗净自己的手脚。就洁净礼“保持洁净以事奉神”的这一层意义来讲,与洗脚礼其实是很相近的。

更有意思的是,祭司乃是在“洗濯盆”里洗手洗脚(对照“把水倒在盆里”)。这铜盆从所罗门建殿时的规模来看,每个可容四十罢特(一千八百公升)的水(),《出埃及记》规模较小的会幕应该不会有如此宏伟的洗濯盆,不过洗濯盆的尺寸应该不是重点。我们可以看出这洗濯盆是是摆在帐幕与铜祭坛之中间的(三十17~21),所以这里的洗手洗脚其实是一种神圣礼仪的洗,是一种洁净仪式,而不是普通的洗澡(相对于“全身就干净了”)。

当然旧约的洁净礼终究不是洗脚礼,所以这里是洗手、洗脚,但是为什么“手、脚”会成为洗涤的对象,并不是没有代表性的。在《利未记》记载了另一个承接圣职之礼:“摩西把些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姆指上,并右脚的大姆指上”(;参:),这典礼是为承受祭司圣职的人施行的,其意义就在使其“全人成圣”,以彰显从此以后耳朵惟听神的话,手只为主做工,脚只为主行走,甘心乐意事奉神的意义(透过手、脚、耳垂、右边“以部份代替整体”)。

探讨至此,我们看出手、脚在圣经的传统里经常是被认为在洗过澡后可能再染污的,而只要洗过手、脚也就足以代表保持圣洁以行走天路的意义。在洗脚礼里面,由于是借用了犹太人洗脚习俗的外表形式,所以不再洗手,但是当一个人果真无脚可洗时,洗手似乎比较能代表原来所欲表达的洁净意涵。

在此必须再次说明的是,以上的讨论并不是结论,不过如果我们能够以尊重圣经及圣礼的态度来审慎思考类似问题,我们更有可能贴近神的心意。

如果从圣餐礼的角度来看,对于年龄太小不能领受的婴孩,我们是不勉强其领受的,类推到没有脚的这个例子,如果真的因无脚可洗而未能接受洗脚,相信主是会谅解的,所以不必勉强。但如果尚有余存的脚,还是尽可能遵照耶稣示范的样式,较能完整表达出洗脚礼的意义。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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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5655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