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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月刊]捆绑与释放──“除名制度”初探﹝下﹞

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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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刘明晖|圣灵月刊243期-1997.12|主题/[青年团契]耶稣的诞生

平衡的“罪”论

质疑“除名”制度的人表示,与继母行淫是严重的罪,所以他可以接受那人被除名,但是对于犯其他罪名也予以除名的处分则觉得“量刑过重”。我们不认与继母行淫是重罪,但是背着配偶外遇的人罪就比较轻吗?许多时候我们对“罪”的认知,往往不是根据圣经的圣洁标准,而是我们文化里的评价。因为社会认为乱伦、同性恋是逆天的恶行,所以除名便“合情合理”,岂不知其他的罪在神眼中是一样的丑恶。保罗在列出十种罪恶是天国所不容的〈“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除非一个人心中无神,否则我们无法想像一个人犯这样的罪还可以心安理得。

“不可能悔改”的地步

我们必须严肃的指出,有些人把“悔改”看得太“廉价”了,以致于纵情于罪恶中还以为只要有朝一日回头还来得及。事实上,“悔改”并不是人能完全作主的,人能生发悔改的心、信心,其实都是圣灵的工作。当我们一再销灭圣灵感动,任凭自己活在罪中之乐时,终究会走到一个不可能悔改的地步。所以,浪子并不是都有机会回头的,如果我们像以扫一样贪恋世俗的把长子名份给卖了,最后的结果会是:“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着门路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

自己开除教籍

反对除名者认为太十八17节对待犯罪信徒的处置只是“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并不是认定他们一定沉沦。这是抽离了经文时空背景所产生的错觉,如果我们在耶稣讲这段话的现场,就不会误以为耶稣的意思是那死硬不听教会劝的人还有得救的机会。因为不论是税吏、外邦人、妓女,在犹太人眼中都是不洁、罪恶、且被神所弃绝的。耶稣把逐出教会的人看作外邦人和税吏之类,除了再次认可了教会的裁判,也间接宣布了这些人的下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其实不是教会开除了他们,而是他们弃绝了神,自己开除了神国的教籍,以致再没有赎罪的祭。

反对除名者也试图以这节意义难明的经文为被除名者开脱,但是让我们更完整的把握整个的精神,保罗最后的结论是“你们应该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这句话是够重的了,但是我们如果了解保罗这句话其实是引自申十七7:“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就更会惊讶于保罗那斩钉截铁、毫不妥协的态度。

不得赦免的罪

回到旧约历史去看,以色列人无意中误犯的罪行可用献祭为之赎罪,但是对那些故意犯罪做恶之人,则需把他治死。从这里我们看到更根本的原则。事实上,新约圣经里一样提到不得赦免的罪。首先提到亵渎圣灵不得赦免。尽管有人认为这是指诬赖耶稣靠鬼王赶鬼那些人所犯的罪,是特例,缺乏普遍适用性。但是如果对照就会发现,“尝过天恩的滋味”那“天恩”二字,跟徒十45圣灵的“恩赐”在原文是同一字,就不得不让人惊讶于这两段经文观念的相似,也使人更加肯定离弃道理的人是把耶稣重钉十字架,不能再重新懊悔〉。所说:“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更是上述旧约传统的重申。此外节“至于死的罪”一样是反对除名者所不能回避的经文〈犯了至于死的罪,就是把人与神的关系割断了,以致于不能为这罪祈求〉。

挥泪斩马谡

探讨至此,我们可以做个小结。首先,教会的训诫权是不能否认的,而教会的训诫则包括私下劝导、公开责备,乃至除名各种方式。前二者的用意都是积极的,目的在挽回弟兄;至于教会的除名固然有基于天上见证的权威性,但实际上只是“事后”确认了背道者与神脱节的关系,并且是基于属灵团体圣洁〈林前6~8〉不得不然的必要措施。

健全的除名制度

至于论者所谓除名过程应更加审慎,我们完全同意。毕竟人不是神,倘若我们忽略了圣灵在教会运行训诫过程中的角色,对犯罪事实又未详加求证,确实不能避免有冤情产生。但论者所谓教会除名是一审终结却也与事实不尽相符。根据“真耶稣教会台湾总会规章”第十章第二五五条之规定:“开除信徒会籍,应经教会职务会调查属实,记录其犯罪事实及证人、证据、调查日期、地点,并由参与审查之职务会人员签名提交区负责人、传道者联席会审定后运行之。”因此如果依法行事,除名案要成立起码要经过教会职务会及区负责人、传道者联席会两关。这样的进程与新约教会相较其实更加严谨。至于被除名者若果真是出于冤屈,只要能举证,相信教会亦乐意循上述进程审查后与以裁决。

圣洁是复兴的力量

今天教会的问题其实不在除名制度僵化,而在纪律松弛。我们常常期盼教会复兴,却忘了圣洁才是复兴的力量。耶稣两次洁净圣殿虽然有人“内在化”的解释成内心的洁净〈约二13~22;〉,但教会团体的圣洁可能才是神更大的关心:“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对犯罪的处理方式是“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今天我们有多少人敢这样做,又有多少人禁得起这样的责备?〈当然一个有智能的领袖应该知道什么时候将罪恶公开,什么时候暗中解决〉或许,挽回弟兄的办法不是大开除名制度的后门,而是更诚实的去实践圣经中彼此洗脚、劝勉、责备的教训!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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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5635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