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江南莹|圣灵月刊239期-1997.08|主题/[青年团契]从挪亚方舟谈起
前言
现在是知识爆炸的时代,在“学术自由”的口号下,是非、好坏,各种不同的思想群起、并存。我们生存在这种社会,个人的思想简直像大海中的一片浮叶,无所依据。
在基督教界,并存的上千教派,却都可从历史查考出其发源。进而分析其思想背景。一般言之,各种差会都承袭其创始者本来所归属之教派之大部分思想体系。仅有一、二特殊教义方为创始者所特别标榜者。独立教会则另加民族意识与独立自由之思想。
真教会思想则大异其趣。初期工人魏保罗、张灵生、张巴拿巴等人,虽初为伦敦会、长老会、使徒信心会之信徒,当神亲自召呼时,屡次从天上的声音、异象蒙神启示重要更正教规。当时他们虽知其然而不知何以然,但从日后圣灵亲自带领之查经,以确知这些早已明记在圣经。因此本思想可谓直接承自真神与圣经。
真神对他们的启示,除原则性之直接启示外,多藉圣灵之带领之以经解经、以经证经式的查经,形成今日对各种重要教义的观点与解释。因此他们虽缺乏圣经原文之知识,对圣经之了解与解释虽不尽符和合本,却与原文圣经十分吻合。由此可以令人叹服于圣灵的带领。可见真教会思想并非来自地上任何教派,乃直接源自真神,并与使徒思想并行。为确认此一观念,兹再以数项重要教义之历代思想之变化,再与真教会思想互相比较。同时借此对其他教派有更进一层之认识,以免盲目陷入魔鬼之陷阱。
一、神观
(一)在使徒时代及其后一、二百年,在教会里似乎无人提及神观的争执;因为大家都一直同意于犹太人及使徒们的独一神观。
(二)第三世纪开始有人提出另有一位神──圣子。却说不出这位“子”是如何产生的,结果在教会里引起了争论。影响所及,也有人说圣灵也是另一位神。但大部分基督徒仍认 为父、子、圣灵是同质、同体的独一真神。可惜由于上述的异端败坏了一些人的信心,引起很多无谓的疑难与争论;第五、六世纪又有人为了“基督是否兼具神人二性”而争论达百年之久。
(三)第九世纪反对独一神观者逐渐得势,但仍因无法说明子与圣灵是如何“生”的,如何独立的,而在教会中延续了数百年的争论。宗教改革似乎未为神观带来新观念,只见一大堆无法自圆其说的臆测与解释。
(四)唯理主义者兴起后,怀疑神的存在与其作为。唯心论者更认为神未曾降世为人,几乎完全否认了真神的存在。
(五)五旬节运动一起,圣灵逐渐将人心引回神前。凡受圣灵者,个个都因实际的经验,坚信真神的存在。靠圣灵热心查经后,也逐渐有人扬弃三位独立神的看法,大致认同父、子、圣灵是一位真神的不同时期、地点、任务的不同表现。
(六)真教会是几位虔诚基督徒受圣灵引导而创建的末世真教会。圣灵一开始即指示他们:神是独一无二的,而三位一体观(注2)是错误的,并以此为重要更正教义之一。由于圣灵与神迹同证所传的道是真的,真教会对此一直没有改变。
二、圣洗观
(一)使徒时代为人施洗都到河里,奉耶稣的名施以面向下的浸洗。而且通常是合家受洗(、32~34,十八8;)受洗者不限年龄,婴儿亦不例外。
(二)第二世纪开始有人反对未成年人受洗,但未为教会所接受。在受逼迫时间有人对来不及到河里受洗之病人施以洒水之洗,但大都仍施浸洗。
(三)第三、四世纪,教皇奥古斯丁开始创议,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但希腊、埃及等地教会则否。当时,仍普偏有婴孩受洗之纪录。
(四)改教时路德马丁对洗礼的方式没有改变。(注3)由于读经不再受教会禁止,洗礼的重要性再为大家所了解。但有人矫枉过正,重洗派认婴孩受洗无效。
(五)近代唯理主义抬头,他们怀疑并反对所有宗教中神秘部分。影响所及,有人开始怀疑洗礼的赦罪效果;认为洗礼只是声明受洗者归入基督的仪式,否认了赦罪的功能。
(六)1643年巴拔(Barher)查考圣经,发现全身浸没才是洗礼的正途。于是创建浸信会,大力传教,让世人重新认识浸没的必要性。加以印刷术与查经运动,越来有越多的基督徒确认浸洗的必要,遵守浸洗的教派也越发增多。(注4)
(七)本会初期工人魏保罗在1917年4月禁食祷告时,神出声指导他到北京永定门外大红门河接受神亲自施行的面向下大水浸礼。(注5)事后他们查考圣经时,圣灵也引导他们明白圣经有关浸礼的真理。圣灵也启示他们应奉耶稣圣名施洗(注3),并且在施浸时屡次水变血的异象,更坚固了众人相信洗礼有赦罪之功效。(下期待续)
备注:
①他勒目:为犹太人教典及民法典,有二种版本。分六卷:一农事,二节期,三妇女,四民法及刑法,五祭物,六不洁之物与净化法。内容广集历代拉比对日常生活、宗教活动、法、医、史……,有助于旧约之研究。
②三位一体观之“位”(Person)应译为“位格”或表征。其意义颇似文法上之“人称”。质言之,三位一体观为古代独一神观之重叠误会之结果。
③路德马丁之圣洗观如下:
△洗礼的性能:
圣洗的恩赐或效用是什么﹖圣洗使罪得赦,救人脱离死亡和魔鬼,并赐永福给凡照神的话和应许而相信的人。神的话和应许是什么﹖就是我们的主基督在马可末章所说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见“路神”186页)
△施洗的方法:
圣洗不管是怎样施行的,只要不是奉人的名给人施洗,只要是奉神的名,那么,就真实地是奉主的名而受洗,施洗的人纵令是一个不虔不义的人,而且不是奉主的名去洗也无妨碍。(见“路圣”25~26页)
圣洗的信式是与水联合的话“奉父子圣灵的名”。照着神的旨意,施洗的进程是奉三一的圣名,把受洗的人浸入水中,或是把水洒在他头上。(见“路圣”86页)
△婴孩受洗问题:
我们是靠着神的话和命令受洗的。因此,婴孩纵然没有信心,他所受的洗也是真实的,有效的;纵然婴孩受洗是借着所谓后来产生的信心,他所受的圣洗也一样是神使人得救的工作。我们是本着婴孩能有信心之思想和希望,把婴孩带来受洗的。我们也祈祷神赐给他信心,但我们给他施洗并不是因为这个缘故,乃是因为神吩咐我们如此行。(见“路圣”125~126页)
△请参阅本会出版《教义比较》第一章“路德的洗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