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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团契]当激情遇上真理──“麦迪逊之桥”读后杂感

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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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拙乐|圣灵月刊236期-1997.05|主题/[青年团契]蛮荒的曙光──谈教会与黑袍

前言

《麦迪逊之桥》是罗伯‧丁‧华勒的作品,故事发生的时间是1965年,住在艾奥瓦州麦迪逊郡的农妇──45岁的芬西丝卡巧遇国家地理杂志摄影师──52岁的若柏‧琴凯,展开令他们两人终生难忘的四日之恋。此书曾被拍成电影,并且引起广泛的讨论,虽然此书也被戏称为“一个老男人和一个老女人的恋爱”,但这种化瞬间为永恒的情感模式,的确风靡了不少人。

初读《麦迪逊之桥》,我受到相当大的震撼,甚至盼望自己也能有这样的遇合,那时留下这样的笔记:“读过麦迪逊之桥,就不免渴望自己也能遇到生命中的若柏‧琴凯,有这么一段可以为之痛苦、为之牵系、为之悬念的爱……”之后又读了许多次,阅读的同时,总觉得书中若干部分尚有值得探讨之处,也就是说,还有“争议点”。可是当时思潮起伏仍大,不知从何分析起,只是隐约感觉:神未必喜悦这样的爱情。

感谢主!事隔多月,在一个失眠的夜晚,这篇文章的大纲竟清晰的跳进脑海,是祂带领着我的笔,教我怎么写。

其一 跟着感觉走

若柏与芬西丝卡借着“问路”──一个平凡无奇的理由而相识,促使他们马上跨越陌生人鸿沟的一大关键是:芬西丝卡主动提议要为若柏带路,前往那座他一直找不到的桥。“突然之间,在过了二十年封闭式的生活──乡村文化所要求的严谨举止、内敛情感的生活之后,芬西丝卡做出一个惊人之举,她对他说:“如果你愿意,我乐意为你带路。”……她永远无法解释何以如此……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仅仅注视他几秒钟之后,若柏就以某种魅力吸引住她了。”

这时候,若柏“立刻开始觉得自己变得笨拙起来。遇上一个略微可以使他心动的女人,他就会如此。”这或许可以叫做“一见钟情”,基本上相当凭直觉。对于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就产生感情?也许有人会归因于“缘分”,但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如果面对一切人事皆以“直觉”去应对,其实包含着相当大的风险,虽然,步步为营、怕踩到地雷的神经质作风亦不足取,但感性的直觉还是需要理性的判断来辅佐──尤其在与异性相处时,更是如此。

提议带路,当然芬西丝卡必须上若柏的车,接着,芬西丝卡邀他来家中坐,然后,共进晚餐,第二天,若柏在她的专用浴室沐浴。我们可以发现,一切都是渐进的,卡车上狭小的空间拉近了他们的距离,由驾驶座上不经意的碰触,到轻抵他的手背点烟,到芬西丝卡沐浴时的联想:“几分钟前他曾待在这里,而她正躺在水流过他身体的地方,她发现这是极端肉欲的想法…‥”看来相当自然、随意,其实,双方都在制造机会,更深入的谈话、更亲密的肢体碰触,终于搭成了通往床笫的桥。

现代人何尝不是如此?标榜着自由、开放、给自己探险的机会、要勇于尝试等等,其实是为自己找借口,就像在卡车上,芬西丝卡接受了香烟,她对于自己竟做出此一尘封的举动亦感惊讶,虽是小动作,却也是搭起桥梁的环节之一。

放任自己一步步走下去,无形中给魔鬼留了地步,毕竟两性之间存在着许多微妙的情愫,有时不是一己的意志能够掌控,许多人往往就在这种“先进”的观念中失足,千古之恨谁能弥补?更可怕者,竟不觉自己犯错,反而认为这是现代人必备的经验,不足为奇,甚至引以为傲。圣经怎么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性行为只被允许存在于夫妻之间,并非见到一个美好的异性,就能与之进行。

其二 恨不相逢未嫁时

从各方面看,若柏都比芬西丝卡的丈夫优越,前者懂得诗、懂得一些较属精神层面的题材、懂得浪漫,后者则务实保守。若柏挑起了芬西丝卡少女时期的憧憬,这些梦想是她嫁到艾奥瓦州当农妇之后没能实现的,两人颇有“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慨,身为读者,也往往为芬西丝卡抱憾,如果她没有家庭的束缚,她何尝不能跟若柏去流浪、两人长相厮守?

但我们都忽略了“丈夫”一职的贡献,是谁给她不虞衣食的生活?是她的丈夫!然而长久的安逸造成叛逆,人,总是不安于现状,她“想要被占有、被带走,被一个力量剥开。”这点丈夫无法满足她,以流浪者姿态出现的若柏却符合她的希望。正如人人爱看传奇及轰轰烈烈的悲剧,而平凡的记录片则乏人问津一样。

假设我们必须努力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否意谓着芬西丝卡应该冲破社会规范,追随若柏?这让我想到一个寓言──一头熊在田里捡玉米,牠一心要挑最大的,结果捡了又丢、丢了又捡,最后两手空空。人与人之间总会有比较,如果我们一定要挑那最完美无瑕的来成为自己的配偶,我们可能永远都在寻觅;如果婚后又遇见更好的人,难道要将现有的舍弃?这太荒谬不合理。

因此,既然结婚,就必须尊重配偶、尊重家庭、尊重神,也尊重自己当初的选择,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容易流于枯燥,没有错,这就要夫妻二人用心经营,而非投奔“若柏琴凯”。这一点,芬西丝卡的丈夫知道,却没有做到,他去世之前曾说:“芬西丝卡,我知道妳也有自己的梦想,很遗憾我没能把这个梦给妳。”临死前才说出如此感性的表白,是太迟了些。身为基督徒,夫妻之间应该在神面前诚实坦白,才能忠于彼此,建构两人都满意的婚姻生活。

其三 当激情遇上真理

爱与性的关系,是本书最值得玩味之处。“性”的轨道,难道是两情相悦后必须走的吗?

有“爱”就难免发生性行为,而“性”能对爱做更进一步的诠释,是此书给人的消息。如果男女主角之间没有“在卧室,在草地,在任何你们能够想得到的地方做爱。那是不可置信的、强力的、超越性的做爱,持续好几天,几乎没有中断。”则他们对彼此的回忆可能不会如此深刻,当然这还牵扯到民族性及天时地利的问题(那时芬西丝卡独自在家),可是正如前述,神不会悦纳这样的性关系。

作家简媜说:“爱即灵修。”既是灵修,便应该淬炼自己,挣脱欲念枷锁,发乎情,止乎礼,才是完美的爱情。也许,故事可以这样改写──若柏从恋人的位置退下,成为朋友,成为芬西丝卡他们全家人的朋友,公开、光明。

但是,这段故事一直是秘密,在芬西丝卡死后才被发现,为什么芬西丝卡不愿它曝光?因为怕遭人闲言闲语,怕伤害到她的丈夫、儿女。圣经上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爱的真谛是“不做害羞的事”。当激情遇上真理,你是陷入浪漫泥淖抑或止于所当止?

结语

关于《麦迪逊之桥》,还有许多地方没有探讨。我并不想研究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四天的感情是否能被保存那么久?他们分手后是否真像芬西丝卡遗稿中所写:“但这并没有带走我对你们两人或对你们父亲的情感……”假使它为真,则其中必然有某些超乎人之常情的忍耐及发生率微乎其微的偶然,但更有可能是因为小说整体所带的传奇色彩,使它读起来令人动容。

但一个基督徒不应只是盲目的被感动,而是以一颗比较清醒的心去分辨何为真理。

(原[青年团契]1997年05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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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5603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