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蔡正一|圣灵月刊233期-1997.02|主题/[青年团契]从“辛德勒名单”谈起(下)
使徒聚集到耶稣那里,将一切所作的事,所传的道,全告诉祂()。
一、“聚集”,我们常聚集在那里?电视前?股票市场?喝老人茶?MTV?开会?应酬?电动玩具店......?
二、“聚集到耶稣那里”,我们的聚集(团契),是否有耶稣同在?肯定在耶稣那里吗(符合耶稣的话)?希望我们的聚集不是浪费时间的团契,也不是损害灵性的聚集。
三、“将一切所作的事,全告诉祂”,我们愿(敢)将一切所作的事,好或坏的,摆在主与门徒面前吗?不论是夫妻生活,每日的言行......等。
四、“所传的道”,为圣工所付出的,肯全部告诉耶稣吗?一年一年过去,如赞美诗二八一首所说,主若今日接我灵魂,能否欢然进乐园?工作未成,未领一人归主,如何见恩主?岂可空手回天府?
五、“一切全告诉祂”,坦诚的团契,不管好的、坏的,都应坦诚说出来。夫妻能坦诚吗()?父子、兄弟、姊妹丶丶等至亲的人能凭爱心说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