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耶穌關於洗腳的命令與託付

書籍章節

第 126 頁耶穌洗了門徒的腳,穿上衣服,又坐下,對門徒說:「你們明白我向你們所做的嗎?」()。從文法上來說,這個問題同樣可以被視為一個命令:「你們要明白我向你們所做的。」耶穌希望門徒明白祂剛才向他們所做的,好使他們能遵行祂隨後所下的命令。

耶穌此舉的意義應從兩個層面來理解:象徵層面與聖禮層面。這項區分對於探討洗腳的命令與使命至關重要。在象徵層面上,耶穌的洗腳之舉代表祂對門徒的愛、謙卑與接納。在聖禮層面上,這使門徒與基督建立了救贖性的關係。基於這兩個層面,耶穌吩咐了兩種洗腳:1)彼此洗腳,以及 2)聖禮性的洗腳。我們現在將分別探討這兩者。

A. 彼此洗腳

耶穌對門徒說:「你們稱我為『教師』和『主』,而你們說得好,因為我是。所以,我既是主又是教師,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當耶穌提及祂剛才所行的洗腳之舉時,首先將門徒的注意力引向祂的身分。祂是他們的教師和主,理應受門徒的尊崇與服事。然而,儘管祂的地位遠高於眾人,祂卻甘願如同僕人一般為門徒洗腳。這舉動彰顯了至高的謙卑與大愛。

我們先前已見過,當「主」和「教師」這兩個稱謂應用於耶穌時,實為對基督特定的尊稱。因此,祂作為主和教師的身分,也隱含了祂的神性。剛為他們洗腳的那位,是從神而來、又要回到神那裡的。祂是掌管萬有的那位。雖然耶穌在為他們洗腳時取了僕人的形像,但祂終究是成為肉身的神,是他們必須順服並敬拜的唯一的主和教師。

第 127 頁基於祂作為「主」與「教師」的身分,耶穌吩咐門徒彼此洗腳。Opheilō,ὀφείλω後接不定式動詞,可譯作「應當」或「必須」,表示動詞主詞所負的義務。如釋義部分所述,此詞暗示了一項無法拒絕或違背的責任。既然耶穌已樹立了先例,門徒現在就有義務彼此洗腳。若主兼教師竟不惜親手洗門徒最卑微的部位——縱然祂遠高於他們——那麼沒有任何一位門徒能自認地位過高,不願為其他門徒洗腳。耶穌的親身示範,已將我們綑綁在彼此洗腳的義務之中。

Allēlōn,ἀλλήλων (「彼此」)一詞首先表明,洗腳的實踐應在門徒之間進行。我們曾見過類似的命令,涉及對「彼此」的行為。這些包括耶穌關於彼此相愛的命令(,十五12;參:;;),以及「彼此接納」();「彼此問安」(;;);「彼此等待」();「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以恩慈相待」();「彼此順服」();以及「互相代求」()。所有這些命令與勸勉都是賜給信徒的,並要在信徒的群體中實踐。同樣地,耶穌關於彼此洗腳的命令,是針對祂的門徒而發的。不僅如此,「彼此」allēlōn,ἀλλήλων一詞也暗示著耶穌的命令是賜給每位信徒的。在上述所有涉及彼此相待的命令中,這命令是針對每位信徒。凡領受過耶穌洗腳(洗腳聖禮)的信徒,都有責任為其他信徒洗腳。

此外,如同其他類似的命令,彼此洗腳的命令需要持續實踐。這點可從動詞「洗」niptein,νίπτειν的現在時態不定式形式得到印證,暗示著洗腳的行為應當持續進行或反覆實踐。只要信徒群體依然存在,這項命令就將持續適用。主的心意是祂的跟隨者要效法祂的榜樣,學習將祂對我們所做的,也行在弟兄姐妹身上。

第 128 頁與耶穌「彼此洗腳」的命令極為相似的,是「彼此相愛」的命令。在洗腳禮之後,當猶大離開最後晚餐的現場時,耶穌再次談到祂即將離去,並對門徒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耶穌深切關心祂離去後信徒的合一,祂殷切盼望門徒能讓從祂所領受的愛在他們中間流淌。因此,祂吩咐他們彼此相愛,正如祂愛他們一樣。祂親身的榜樣促使門徒效法祂。這條誡命的結構與彼此洗腳的誡命完全相同,而彼此相愛的命令,實則涵蓋了彼此洗腳的命令。請回想,耶穌是藉著為門徒洗腳來愛他們的。因此這兩項命令之間存在著關聯。每當我們彼此洗腳時,我們便憶起基督是如何愛我們並接納我們,這也促使我們再次以同樣的方式彼此相愛、彼此接納。倘若我們真能遵照主的命令彼此洗腳,藉此在彼此相愛上不斷成長,那麼我們實際上便是在成就祂對我們的期許。

B. 聖禮性的洗腳

在門徒遵行耶穌「彼此洗腳」的命令之前,他們首先是接受了耶穌的洗腳。同樣地,在我們彼此洗腳之前,我們也必須先領受主耶穌的洗腳禮。顯然,今日主耶穌已不再以肉身親臨我們中間為我們洗腳。但此處使用「耶穌的洗腳」一詞,是為了將此洗腳禮與我們剛才所討論的彼此洗腳區分開來。一直以來,我們都將注意力集中在最後晚餐那晚耶穌的洗腳禮上。稍後,我們將探討今日我們如何領受耶穌的洗腳禮。

第 129 頁耶穌的洗腳禮與我們彼此洗腳的主要區別在於:耶穌的洗腳禮是聖禮,而彼此洗腳則不是。洗腳聖禮有幾個重要的特徵。在繼續探討之前,參考以下對照表將有助於理解:

耶穌的洗腳門徒彼此洗腳
聖禮非聖禮
僅領受一次重複的領受
代表主施行為效法主的榜樣而行
目的:與基督有分目的:實踐基督的愛與謙卑
等同從主那裡領受從其他信徒領受

耶穌吩咐門徒彼此洗腳()之後,又將門徒的注意力轉向祂自己洗腳的舉動,說:「因為我給了你們一個樣式,是要你們也照著我向你們做的去做」()。Hypodeigma,ὑπόδειγµα (「樣式」)指的是一種應被效法的模式或範本。這個榜樣不僅包含愛與謙卑的態度,更包含洗腳的具體行為。在耶穌所立的榜樣中,祂親自為每位門徒洗腳,並用手巾擦乾。這個事實不容忽視。洗腳聖禮是建立在祂親身榜樣之上的。因此,我們不能將耶穌的話僅解讀為謙卑與愛心服事的比喻。相較之下,在耶穌以比喻性語言下達命令的情況下,例如祂吩咐門徒要像葡萄樹的枝子一樣住在祂裡面,正如祂住在父裡面,祂並未像洗腳那樣進行實際的示範。在福音書中,沒有任何一處記載耶穌曾以象徵性動作作為示範,然後要求門徒以比喻的方式效法。我們可以將聖餐禮視為洗腳禮的平行案例。當耶穌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以及「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19),這指的是祂親自拿起杯、擘開餅並分給門徒的行為,祂期望門徒紀念祂,是透過實際地拿起杯、擘開餅並領受,而非僅在比喻意義上如此行。這也是早期基督徒的理解()。就此而言,耶穌的命令要求我們完全照祂所做的去行。若教會能以此方式理解、實踐並領受聖餐,那麼耶穌根據自身榜樣所特別吩咐的洗腳命令,便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將其視為比喻性的。

第 130 頁我們已經探討過洗腳的象徵意義。耶穌藉著為門徒洗腳,樹立了愛、接納與謙卑服事的榜樣。這象徵性的行為,衍生出我們彼此洗腳的命令。因此,彼此洗腳提醒、教導並促使我們在信徒群體中活出耶穌的愛與謙卑。然而,耶穌為門徒洗腳不僅僅是象徵性的,它對救恩也具有實質功效。如前所述,若耶穌的洗腳行為對門徒沒有任何屬靈影響,便難以稱為愛的舉動。但耶穌正是藉著為門徒洗腳來愛他們,使他們得以與耶穌有分。既然耶穌的洗腳使信徒得以與祂有分,凡受過洗禮的人,也必須接受洗腳禮。唯有在基督洗了他的腳之後,他才能去洗其他信徒的腳。這一舉動,既能傳遞救贖之恩,又能建立信徒與基督的關係,正是耶穌洗腳的聖禮層面。耶穌洗腳所帶來的救贖屬靈功效,使這聖禮有別於信徒彼此之間的洗腳。對於已經受洗的信徒而言,與基督有分並非來自為其他信徒洗腳,而是來自領受耶穌所設立並賦予權柄的聖禮。在隨後的經文中,耶穌闡述了這最初的聖禮性洗腳,它先於信徒彼此之間的洗腳。

C. 洗腳禮的委派

耶穌以兩句「實實在在」的陳述,作為祂關於洗腳的最後教導,其核心思想在於耶穌已差遣門徒施行洗腳禮。這句「我實實在在地對你們說」的表達標誌著莊嚴的宣告,而在本段經文中,耶穌兩次使用此句,皆是針對洗腳的委任及其背後的權柄。為了強調這項委任的分量,耶穌再次運用普遍真理來闡明屬靈的實情,正如祂在第10 節所做的一樣。祂對門徒說:「我實實在在地對你們說:一個奴僕不能大過他的主人;一個被差的人也不能大過差遣他的人」()。在此語境中,奴僕和被差的人指的是受命施行洗腳禮的人。他代表主耶穌施行洗腳禮,耶穌既是他的主人,也是差遣他的人。

第 131 頁順帶一提,耶穌在《約翰福音》中談及洗禮與聖餐禮對永生之必要性時,亦曾使用此種表達方式。祂對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同樣地,祂也對猶太人談及藉著領受祂的肉和血而得永生時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正如祂曾用這句開頭的語句論及洗禮與聖餐禮的必要性,祂現在也用同樣的語句論及洗腳禮的必要性。既然洗腳禮對那些已在洗禮中得潔淨的信徒而言,是為了與主有分所必需的,那麼為信徒洗腳的使命便是必要的。

正如註釋部分所指出的,以「我實實在在地對你們說」開頭的陳述,或為對先前所說之事的回應,或為對其的闡述。在此情況下,耶穌的宣告擴展了祂的命令,吩咐門徒照祂所做的去行。正如反覆出現的關鍵詞meizōn,µείζων(「大於」)所暗示的,重點在於:受委派執行洗腳禮的人,並不比委派這事的主更大。除非我們承認洗腳是主所設立的聖禮,否則便無法理解,為何在謙卑且充滿愛心的服事情境中,主會特別強調奴僕與主人、被差遣者與差遣者之間的相對地位。身為奴僕與被差遣者,絕不比差遣他們並賦予使命的主更偉大。他們必須無條件地順服。「差遣」的概念此刻浮現,這從「被差遣者」(ἀπόστολος)與「差遣」(πέµπω)這兩詞可見一斑。此思想延伸至結語,該段落亦以同樣莊嚴的措辭開頭:「我實實在在地對你們說:接受我所差遣之人的,就是接受我;接受我的,就是接受那差遣我的。」()。正如父差遣了祂(參:),主耶穌也帶著使命差遣了門徒。

第 132 頁我們已見此段經文如何反覆強調耶穌的權柄。這是洗腳事件的重要前奏與主軸。這段敘述提醒我們,使我們想起耶穌的天上本源、祂重返榮耀、祂的全知,以及祂的主權(、3、18)。祂就是「我是」,那位永恆的神,祂甚至能看見並掌管尚未發生的事()。作為人子,祂已從父神手中領受權柄,將永生賜給那些父所賜給祂的人(,十七2)。這位耶穌俯身洗門徒的腳,並差遣他們去施行洗腳禮。因此,在洗腳禮的行為與差遣背後,蘊含著直接從上頭賜下的權柄。

透過對比,我們可以思考大使命背後所蘊含的權柄,其中包含施洗的使命。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並差遣他們進入世界,使萬民作門徒。這項大使命的開端,是耶穌宣告祂所領受的普世權柄:「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這普世權柄正是大使命的動力,從隨後的經文便可看出:「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門徒須憑藉耶穌的神聖權柄執行這項大使命,若無此權柄,救恩便無從實現。正因耶穌已蒙賜予永生的權柄,且祂藉聖靈常與教會同在,教會施行洗禮聖禮便具有救贖的屬靈功效。因此,耶穌的權柄不僅是祂大使命的根基,亦是教會施行聖禮的根基。我們在洗腳禮背後,同樣看見這神聖普世的權柄。耶穌——那位「我是」,那位從神而來又歸回神那裡,且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中的主,如今差遣門徒前去施行洗腳禮。

第 133 頁若無神的差遣,洗腳便不能被視為聖禮。唯有使者被差遣,他才能代表差遣他的人行事。同樣地,除非教會是從上頭被差遣來施行洗腳,否則洗腳至多僅僅是一種儀式,毫無救恩的功效。但正因基督親自以身作則設立了洗腳禮,並差遣門徒施行洗腳禮,洗腳禮便成為代表主所行的行為。憑藉主親自賦予的權柄,教會所施行的洗腳禮具有救贖效力,使接受洗腳者得以與主同有分。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洗禮與聖餐禮,這兩者皆是主交託給教會的使命,藉此彰顯救贖之恩。教會藉著聖靈,在主的名下施行聖禮時,便行使了來自神的權柄(參:約二十21-23)。因此,當被應許的聖靈所印證的教會施行洗腳禮時,其屬靈功效與耶穌在最後晚餐之夜為門徒洗腳時所產生的效果完全相同。

D. 聖禮的領受

在洗腳敘事的引言部分,經文告訴我們,祂既然愛了那些在世上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終極。洗腳是耶穌對祂在世上「屬自己的人」所展現的愛之舉。Tous idious,τοὺς ἰδίους (「屬自己的人」)隱含私有之物之意。雖然全人類都被視為屬於基督的(約一11),但這個詞也特別用來指耶穌的追隨者,他們與基督有特殊關係(參:)。這些人正是父神從世上賜給耶穌的(、9)。洗腳經文的上下文證實了這一點,因為在晚餐席上接受耶穌洗腳的,正是耶穌的門徒。主耶穌也說:「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暗示這些人正是耶穌所揀選的十二門徒。因此,與主耶穌吩咐要施予世上所有信主並願作門徒之人的洗禮不同(;、16),洗腳禮僅限於那些已經是耶穌門徒的人領受。

第 134 頁此外,主所說「已經洗澡的人,除了洗腳以外,沒有需要」這句話,教導我們洗腳禮是為所有在洗禮中已從罪中洗淨的人所預備的。因此,領受洗腳禮的必要性不僅適用於當晚在席上的門徒,也適用於每位受洗歸入基督的信徒。這項教義也隱含在主吩咐門徒施行洗腳禮的命令之中。因此,在當今教會中,信徒在受洗之後,便需要領受洗腳聖禮。

信徒在接受洗腳禮時,必須明白這是奉基督的名施行。根據耶穌所言,施行洗腳禮的人是「受差遣的人」(ἀπόστολος;),這個詞指明是受差遣去執行使命的人,他必須依照差遣者的命令,並憑藉差遣者的權柄來執行。最後,耶穌論及領受洗腳禮的人時說:「我實實在在地對你們說:接受我所差遣之人的,就是接受我;接受我的,就是接受那差遣我的」()。接受那位受差遣來施行洗腳禮的人,就是接受主耶穌及其父。倘若洗腳禮確實是奉主之名施行,便具有與主有分的屬靈功效,因為主親自藉著聖禮施行祂的恩典。因此,接受洗腳禮的人應當相信,自己確實是藉著聖禮領受基督救贖的恩典,並以信心領受這恩典。

E. 關於耶穌的命令和委派之結論

總而言之,下圖呈現了主耶穌所設立的兩種洗腳。

圖表:本書第 134 頁

第 135 頁耶穌以親自為門徒洗腳為榜樣,確立了兩種祂希望門徒實踐的洗腳。首先,門徒需要效法耶穌的謙卑,彼此為對方洗腳。藉此,他們便能學習彼此相愛、接納,正如基督愛他們、接納他們一樣。其次,門徒必須以耶穌曾為他們洗腳的方式,為那些藉著洗禮得潔淨的人施行洗腳禮。此聖禮的屬靈功效在於,接受洗腳者得以與基督同有分。這項使命是賜給每一世代教會的。

耶穌的洗腳包含兩個看似矛盾的面向,即謙卑與權柄。這兩者在整段經文中的相互作用顯而易見。一方面,主與教師取了僕人的形像,行出極其謙卑的舉動;另一方面,那位掌管萬有權柄的永恆「我是」,賜下救恩的恩典給門徒,並差遣他們代表祂行同樣的事。從耶穌洗腳的這兩方面,衍生出兩種的洗腳。為效法耶穌在洗腳時所展現的愛與謙卑,我們有責任彼此洗腳,並學習耶穌所彰顯的品格。教會既蒙基督差遣,就必須為那些剛藉著洗禮得潔淨的信徒施行洗腳禮,使他們得以與基督同有分。

伴隨耶穌的命令與差遣,還有一項祝福的應許。耶穌說:「你們既知道這些事,若去做,便為有福」()。「既」引出關於當下現實的陳述。主已闡明祂洗腳的意義,並要求門徒效法。此時,他們已知曉自己該做什麼。「若」則帶有條件性。只要門徒將所知付諸實踐,他們便會蒙福。對洗腳之意義與目的的認識,必須伴隨順服,而順服之後便是祝福。在研習了耶穌所設立的洗腳之後,剩下的就是我們實際將這知識付諸實踐。

F. 附記:耶穌的門徒施行洗腳禮

正如本書導言所述,將洗腳列為聖禮的主要異議在於,新約中缺乏使徒為歸信者洗腳的任何歷史記載。倘若洗腳禮對得救是必要的,且在早期教會中廣為實踐,為何我們在聖經中找不到任何實際施行洗腳禮的證據?新約的沉默難道不正是證明耶穌關於洗腳的命令從未意圖按字面意義去實踐嗎?這是一個嚴肅的反對意見,值得關注並予以回應。

第 136 頁僅因缺乏實際實踐的歷史記載而否定某項教義,實屬「沉默論證」。此類主張並非嚴謹的論證,亦不能作為僅將主關於洗腳的命令作比喻性解讀的依據。倘若我們試圖尋找新約教會所持守的核心信仰及實際實踐的書面記載,很快就會發現這類記載確實稀少且難以尋覓。例如,似乎完全沒有證據顯示早期基督徒曾相信並宣講耶穌是由童女所生。更令人驚訝的是,保羅在其任何書信中都未曾提及這項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同樣地,保羅那廣為人知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教義,今日已被普遍視為基督教的基本教義。然而,新約中完全沒有任何記載表明這項教義曾被各地所有教會一致接納。儘管如此,教會對這些基本信仰的接納與宣講缺乏書面記載,絕不意味著這些信仰在基督教信仰中的核心地位會因此受到質疑。

必須牢記新約文獻的性質。關於歷史事件的記載主要見於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其餘的新約書卷,多為寫給教會或個人的書信,偶爾會回顧某些事件或提及基督徒普遍實行的做法。但這些書信的目的並非為了保存早期教會實踐的書面紀錄。鑑於福音書專注於主耶穌的一生,我們只能依靠《使徒行傳》作為唯一能窺見早期教會實踐的歷史來源。即便如此,《使徒行傳》的作者也並未聲稱自己是在系統性地闡述早期教會的教義與實踐。倘若《使徒行傳》的初衷是作為書面紀錄,詳述早期教會各項基本信仰如何被實踐與宣揚,那麼未記載洗腳之事的現象確實難以解釋。然而,《使徒行傳》的焦點在於耶穌對門徒所說之話的應驗,即他們將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祂的見證(參:)。簡言之,新約文獻的首要目的並非作為早期基督徒如何實踐對基督之信仰的歷史紀錄。

第 137 頁儘管如此,根據的記載,我們可以推斷早期教會是按照主的命令實行洗腳禮的。在《約翰福音》中,洗腳的敘事被置於「耶穌時候之書」的開頭,這有力地證明了它在整部福音書中的關鍵地位。這絕非偶然的收錄。正如我們在對這段經文的深入探討中所見,福音書的記載不僅描繪了耶穌設立聖禮,更傳達了其意義與必要性。此外,這段經文以主對門徒明確的囑咐作結,要他們照祂所做的去行。主差遣門徒代祂施行洗腳禮,並宣告若門徒履行這項使命,祂必賜福予他們。

我們知道,福音書被早期基督徒所接受並閱讀,最終被公認為神所啟示的著作。因此,難以想像教會會相信的記載是耶穌委任的準確敘述,卻未實際實踐主關於洗腳的明確命令。經文中對彼得堅決拒絕接受主洗腳的生動描述,以及耶穌關於不接受主洗腳所將面臨後果的最後通牒,必然也給最初的讀者留下了深刻印象:為他人洗腳,儘管這違背了社會常規,卻是耶穌對門徒的要求。

在闡明洗腳的必要性時,耶穌指出,已經洗過澡的人只需洗腳()。因此,祂在洗禮聖禮與洗腳聖禮之間建立了關鍵的關聯。換言之,洗腳可被視為與洗禮密切相關,甚至到了受洗者理應同時接受洗腳的地步。鑑於主關於洗腳禮與洗禮之間必要性的解釋,我們可以推斷教會向來都會為受洗者洗腳。因此,聖經中關於洗禮的記載並未明確提及隨後進行的洗腳禮,這並不令人感到意外。同樣地,我們也可以推斷,受洗的信徒會參與聖餐禮,即使關於他們受洗的記載中並未提及聖餐禮。

第 138 頁總而言之,早期教會文獻中缺乏關於洗腳禮的記載,不應成為否定早期教會實際施行此聖禮的依據。主親自為門徒洗腳的行為,以及祂要求門徒效法此舉的命令,在《約翰福音》中以如此詳盡且無條件的措辭記錄下來,已足以證明主的門徒自教會創立之初便持續遵行主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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