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
一位挚友的先生,在交通界任职。有一天她给了我十张优待票,该优待票是属于她先生及眷属的福利,乘车可享二五折优待。
有一天外子拿了优待票,从台北乘车南下,仅花了四分之一的票价。半途有位年轻的查票员来验票,看了外子的车票后,即要求外子提出员工证件;外子谎称末带。查票员又问“你上级主管叫甚么名字?外子随意说了个名字后,查票员随即收回该优待票,并予加倍补票。由于该优待票上写有挚友先生的单位及名字,外子唯恐波及友人,遂请求查票员归还优待票,然查票员厉声答道:优待票任意转借他人使用,一定要呈报上级主管,记大过处分!
当我得知这事后,旋即打电话给挚友,她立刻跪下来祷告,求神怜悯开路,然全身发抖,心脏不断紧缩,心中乱成一团,毫无头绪,只想赶紧打电话找人关说代求。
第二天,她开始能静下心想,神既让这事发生,必也会收拾这残局,于是她再一次跪下来祷告。祷告中,她想起很多事,她明知赠优待票一事本身是违规的,既知是违规,那又为甚么身为基督徒的我们还是去做?再者,她又想起前次选举收受红包一事,照理这也是违法,然她却在电话中和别人高谈阔论彼此收了多少钱,徒有基督徒的外表,却显不出基督的形象来。以前她总以为自己很好,随时蒙神恩宠,也必定能进天国;而今神让她看出自己有许多软弱之处,借着这些软弱,让自己重新调整自己。所以她开始以感谢之心来祷告,心中并抱持一个想法,犹如但以理那三个朋友有“即或不然”的心情,于是她对神说:即使先生因此被记大过开除,她也无所怨尤,全凭神的旨意,全心交托。当她如此祷告之时,心中突然一片澄明、开朗,竟也不将这事挂在心上了。
一周后,上司调查此事,挚友的先生非常惊讶,自认绝无任意转借他人使用,也许是无意中将优待票遗失,致他人捡取冒用,请上级再予调查。由于她先生表现出完全不知情,这事竟在不可能不处分的情况下,平安无事了。感谢主,神若愿意,没有甚么不能的。
事实上,赠优待票之事,友人的先生并不知道,而事发之后,友人更不敢告诉她先生。所以当调查时,她先生确实完全不知情。
感谢主,神让这事发生,因为神所爱的神必管教,不论收、授双方都有错,同时神也让我们知道,忧伤、痛悔的心,神必不轻看(),让我们再一次要求自己做个真正的基督徒,将我们的光照在神及人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