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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团契]圣经的生死观

谢顺道

文章

谢顺道

圣经说:“生有时,死有时。无人有权力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这场争战,无人能免。”(,八8)。又说:“按着定命(神的命定),人人都有一死。”()。二十世纪初叶,德国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Heidegger,Martin)也说过:“死亡是存在的终结,存在就是趋向这个终结而运动的一个历程。人生的整个历程如一条线,从出生的这一端,抛向死亡的那一端,以衔上那一端。‘人有生则必有死’,人生自身含‘死之可能性’于其内。人生之最内在的深处,即是此死之可能性。人死之可能性,乃与人之生俱始。‘死素’(element of death)潜伏在每个存在者的自身中,随时都可能爆发。掩盖死,即掩盖人生的真相;人生的真相,即在他一定要走向死。”(《存在主义》25页、102-104页,陈鼓应编,台湾商务印书馆印行)。

人生的旅程,乃是由摇篮至坟墓的一段路程;生存与死亡,如形影相随,又如一体之两面。这个无法逃避的事实,令人甚感困惑:生存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难道只为趋向死亡而生存吗?或是一种盲目的生存?人死后,灵魂何往?相信主耶稣,能消除对死亡的恐惧吗?对基督徒来说,死的意义是什么?你想知道吗?请看下面的答案:

一、生存的意义

法国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沙特(Sartre, Jean Paul)认为人生在世,别无特别意义。我不知自何处来,亦不知往何处去。我生在世就生在世,无理可说。人是一种盲目的生存。当人发觉他的生存,他已生存;他的生存,本人绝无主张之可能。一如有人将他突然推入世界,而又不知道何人推他,为什么推他。在“大海沉舟喻”中,他说:“当我们的生命觉醒之时,我们已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中旅行,像汪洋大海上的一叶孤舟,飘摇不定,前途茫茫。明知终有一日,小舟沉覆,同归于尽,绝无丝毫希望;但人为生命的存在,仍于无望之中各自挣扎,随风飘去。生存实在是‘多此一举’,且有‘大可不必’的意味。我们的将来也是虚无,存在与虚无是两个不可分开的名词。”在“驴子吃草”的比喻中,他又说:“人不停地企望充实自己的空虚,然而他的企望永远没有结果,他的空虚永远得不到充实。人好比一匹被捆住的驴子,牠希望吃草,但是永远吃不到。”(《沙特论》7-8页、18页,刘载福编着,普天出版社印行)。

孔夫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如果早上悟得事物当然之理,就是当晚死了也无妨!)”(《论语》:里仁篇)。又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所谋求的是道,而未将生活问题放在心里萦扰。)”(《论语》:卫灵公篇)。

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生命,也是我所爱好的;大义,也是我所爱好的;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我就舍弃生命而取大义。生命虽然是我所爱好的,可是有比生命更值得爱好的──大义,所以不苟且偷生。死亡虽然是我所憎恶的,可是有比死亡更令人憎恶的──不义,所以有些祸患也就不逃避了。)”(《孟子》:告子上篇)。又说:“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能够尽存养、修身之道而死的,就是正命;犯罪而死的,就不是正命了。)”(《孟子》:尽心上篇)。

沙特认为人生在世,毫无意义,是一种盲目的生存;人的未来也是虚无,而且永远得不到充实。孔夫子却认为生存的意义是“谋道”,一旦“悟道”,随时去世都甘心。孟子则认为人生最宝贵的是“取义尽道”,为了取义,宁愿舍命;何况尽其道而死是正命,岂不是可以心安理得吗?

众所周知,木匠制作一张椅子的目的,是要拿它来坐;因此,就椅子来说,能满足木匠的需求,便是它“存在的意义”。据此推论,人既然来自神的创造(),则必定有神的目的;因此,就人来说,能满足神的需求,便是他“生存的意义”了。

“祂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要叫他们寻求神。”()。这段经文告诉我们说,要叫世人“寻求神”,是神创造世人的第一个目的;人生在世,晓得寻求神,满足祂的需求,他的生存才有意义。《传道书》的作者所罗门王,依据他丰富的生活经验、多方的观察、冷静的思考,以及内心的感受,费了十二章的篇幅,枚举许多事实证明,人生“凡事都是虚空”这个主题()。为了叫我们活得有意义,他下结论说:“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神是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主,也是我个人的根源,并且将“生命、气息、万物(包括日光、空气、水、食物)赐给万人”()。因此,敬畏神是我当尽的本分,犹如孝敬父母是我当尽的本分一般。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由神借着以赛亚所传达这项信息可知,期望世人“荣耀神”,是神创造世人的第二个目的;因此,人惟有凡事以“荣耀神”为原则,实现神的期望,他的生存才有意义。原来,神起初创造亚当之时,所以要照着祂自己的形像造他(),乃期望人活出神的形像来,借以荣耀祂自己。结果,亚当却因为违背神的命令而被定罪,又把罪带入世界,使世人都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三23)。如今,让神重获祂荣耀的途径是,接受主耶稣的救恩,受洗归入基督、重生、赦罪、成圣、称义(,;;);并且借着真道的培植、圣灵的帮助,加上个人的努力灵修,使基督成形在心里(,五16;)。换句话说,就是里面有基督的生命,外面有基督的生活样式,叫基督在我身上显大()。

神又借着以赛亚说:“这百姓是我为自己所造的,好述说我的美德。”()。由此可知,感动人热心“述说神的美德”,是神创造世人的第三个目的;明白神的旨意,到处述说神的美德,让普世万民得以同享神的恩典,便是人生在世的意义。在神的一切美德之中,最宝贵的是祂所施行的救恩。大卫说,他所要述说的神的美德是,救他脱离“死门”,使他得以在“锡安城的门”,因神的救恩欢乐()。“死门”象征灭亡,“锡安城的门”则象征永生;换句话说,就是“出死入生”()。彼得要我们宣扬的是,“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黑暗”象征罪恶,“光明”则象征圣善();这也是保罗所传扬的信息──从黑暗中归向光明()。

如果我晓得寻求神,尽人的本分敬畏祂,让祂达成创造我的目的;凡事都为“荣耀神”而行(),以实现神对我的期望;到处述说神救赎我的美德,使万民与我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换句话说,我若明白我所以要生存的理由,并且致力于完成我在世的责任(;),而未虚度此生。那么,我的生活不是很充实,我的生存不是极有意义吗?

二、圣经的死亡观

好生恶死,乃是人类的共同心理。正如孟子所说:“生亦我所欲……。死亦我所恶……。”(《孟子》:告子上篇)。然而,人生在世,既有生之始,则必有命之终;人的生死,并不能因为人之爱恶而有所改变。

孔夫子说:“未知生,焉知死?(生前的事尚且不能知道,怎能知道死后的事呢?)”(《论语》:先进篇)。这就是说,惟有知道人所以生的道理,才能知道人所以死的道理;今生既有许多不可解的谜,何况死后的事岂不是更难以捉摸吗?原来,孔夫子所重视的是人生的实际问题;把握今生,充实生活,比探讨死后的事更重要。说穿了,死蒙盖着神秘的面纱,已经超出儒家所能了解的范围,要凭什么去探索呢?

《淮南子》精神篇说:“生寄也,死归也。”生存确如寄居,死亡则是归回。问题是,要归回何处?循什么途径,才能归回到更美的地方去?除了神所启示的《新旧约圣经》之外,谁能提出正确的答案呢?

约伯说:“我只要在我一切争战的日子,等我被释放的时候来到(被释放,或作改变)。”()。约伯一连两次,遭受了空前绝后的大灾难。第一次是,他的一切产业、七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全部丧失于一日之间();第二次是,从脚掌到头顶,长了毒疮,而坐在炉灰中,拿瓦片刮身体()。此外,又加上妻子的责难(),以及三个密友的论断(、4-5)。这些不幸的遭遇和孤立无援,使他深刻地感受,人生如一场激烈的战争,死便是释放。国语和合译本细体字注明,“被释放,或作改变”;以《新约圣经》的观点来说,则是改变为灵体,而得以解脱血肉之体所受的捆绑。

约伯又说:“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所谓“我的救赎主活着”,就是说主耶稣虽然为了救赎我而舍命,却已经从死里复活,而且将永远活着;祂是我的救赎主,也是生命的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是说世界末日到了,主耶稣必从天上驾云降临到这个世界来();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有的受永刑,有的进入永生()。“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则是说一旦我死了,我的灵魂将离开身体,被接到乐园去,亲眼见到神的形像(,二十三43;、8;)。至于约伯所以说“我知道”,而不说“我相信”,乃因约伯得着启示,确实知道神所预定的救恩,到时候必定成就。这些启示不但使约伯得到莫大的安慰,而且也为他消除了对死的恐惧;适逢他正在忍受痛苦之极限,等候一场战争结束,被释放之日来临的时候。这岂不是不幸中之大幸吗?

关于人死后灵魂的归宿问题,除了约伯之外,大卫也有同样的信心和盼望。他曾对神说,一般世人都一味地追求今生的福分,只要拥有充裕的财宝,并且有儿女可以继承他们的产业,他们就心满意足了。接着,他向神表明他的心志说:“至于我,我必在义中见祢的面;我醒了的时候,得见祢的形像,就心满意足了。”()。“至于我”,表明大卫怀着更崇高的心志,而与一般世人迥然不同。“我必在义中见祢的面”,是说他将来必进入天国,亲眼见到神;因为天国是义人聚集的地方,恶人不配进去()。“我必在义中”一语,现代中文译本译为“因为我正直”,思高译本译为“因我的正义”。“我醒了的时候,得见祢的形像”,则是说我复活的时侯,能见到神的形像。那时,我“就心满意足了”。大卫是一国之君,身分极其尊贵,王宫的装潢和生活也极其奢华;这种身分和享受是一般世人所羡慕而得不着的,但大卫却认为最大的福分是见到神的形像。

《希伯来书》的作者提到亚伯拉罕与他家属的信心和盼望时,如此描述:“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亚伯拉罕和他的家属,至死信心不渝),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离世的时候,并没有进入天国);却从远处望见(用信心的双眼,远眺天国),且欢喜迎接(伸出信心的双手,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人生如客旅,世界是寄居之地)。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迦勒底的吾珥:;),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随时都可以回去)。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惟有天国才是他们所羡慕,更美的家乡,永远的住处)……。”(、15-16)。亚伯拉罕和他的家属之生死观,与《淮南子》的论述相同,都认为生存如寄居,死则是归回;但可贵的是,亚伯拉罕和他的家属深知将要归回之处是更美的家乡,荣耀的天国,而且至死深信不疑。

约伯得着神的启示,知道他的皮肉灭绝之后,他的灵魂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大卫深信当他复活的时候,他必看见神的形像,而令他心满意足;亚伯拉罕和他的家属则怀着归回更美的家乡之盼望,而且至死未改变起初的信心。因此,对他们来说,死既不足恐惧,又不是绝望;而是得以享受那“好得无比”,永恒的福乐之开端(;、8)。

然而,古代圣徒要归回天上更美的家乡,却不能抢在我们的前面。《希伯来书》的作者以亚伯为首(),循着历史的轨辙,叙述古代圣徒信心的作为和果效之后,下结论说:“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古代圣徒因信而得着的证据,诸如献祭蒙神悦纳、祷告蒙神垂听、看异象、作异梦、得启示等,不胜枚举),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仍未进入天国)。因为神给我们(新约选民)预备了更美的事(进入天国这件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古代圣徒必须与新约选民同进天国,而不能捷足先登)。”()。

主耶稣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职是之故,古代圣徒离世之后,便在如同没有桥的对岸等候;等到主耶稣成全救恩,河上筑了桥,他们才能过河与我们同得救恩。历史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曾在伯拉大河(幼发拉底河)的对岸,事奉偶像;后来,蒙神选召,他才过河来到迦南地()。“希伯来”(Hebrew)一词,原文的意思是渡过,希伯来人便是渡过河而来的人。顾名思义,《希伯来书》便是为了解释“渡过”这项真理而写的书信;即由旧约到新约,由律法到恩典,而基督是衔接新旧两约的桥梁。为了证明律法预表基督的救恩,基督是律法的终结(;),新约比旧约更完全(、13;),书中屡次用“更美”一词来作比较;诸如更美的指望、更美之约(七19、22)、更美的职任、更美之应许(八6)、更美的祭物(九23)、更美长存的家业(十34)、更美的家乡、更美的复活、更美的事等(十一16、35、40)。正因如此,亚伯拉罕才会存着信心,欢欢喜喜的仰望主耶稣显现的日子;既然看见主,神的应许兑现了,就快乐(;;)。

三、基督废去死亡

圣经说:“祂(耶稣基督)已经把死废去,借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自从亚当悖逆神以来,死就作了王(),使一切怕死的人都成为它的奴仆();因为对死亡心存恐惧,便是一种精神上的枷锁。但主耶稣却已经废去死亡,并且以永生取代它了。这是何等大的恩典呢!

为了废去死亡,释放我们这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主耶稣所采取的方法是:“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这就是说,①主耶稣原来是天上的神(),若不降生为血肉之体,就永远不会死;祂若不为我们舍命,就不能救赎我们,使我们出死入生(,五24)。②世人所以会死,是因为有罪(,六23),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除了本罪(本身犯了罪)之外,还有来自祖先的原罪(;)。③世人所以会犯罪,悖逆神,乃因有魔鬼的诱惑();而犯罪的是属魔鬼,终身卧在牠手下(,五19)。④从这个角度来看,魔鬼便成为掌死权的了。当然,掌握世人生死的“主权”在神(;),魔鬼所得着的只是“受权”而已。⑤主耶稣曾说,这世界的王(魔鬼),在祂里面毫无所有();祂满有圣灵的能力,足以胜过魔鬼一切的试探()。因此,祂未曾犯过任何罪(,十八38,十九4、6;)。⑥主耶稣不但没有本身所犯的本罪,也没有来自祖先的原罪。祂所以没有原罪,乃因祂原来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降生的途径是,圣灵临到马利亚,使她怀孕(),也就是“神在肉身显现”()⑦惟因主耶稣既没有原罪,又没有本罪,所以祂本来不该死。祂的死是,义的代替不义的(),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因此,祂“不能被死拘禁”,而得以从死里复活()。⑧“耶稣被交给人(钉死在十字架上),是为我们的过犯(背负我们的罪孽);复活(因而成为救赎主),是为叫我们称义(使我们的罪得赦,又被称义)。”()。因为主耶稣若没有复活,就不是救赎主,我们的信仰便是徒然;我们仍在罪里,未被称义,虽然受过洗礼也无效。就是在基督里离世的人,纵使生前信了主耶稣,也要因罪而灭亡了()。⑨如今,主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不再被死拘禁,便得以“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魔鬼”;同时,也能“释放我们这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了()。“败坏”(katargeO)一词,原文的意思是,没有效用、取消、废除、灭绝等,吕振中译本译为“无能为力”,现代中文译本译为“毁灭”;在他处经文,或译祂已经把死“废去”(),或译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或译“废掉”等()。由此可知,所谓“败坏”掌死权的魔鬼,就是使掌死权的魔鬼“无能为力”,或说“废掉”魔鬼的掌死权。

上述主耶稣所以不能被死拘禁,而得以从死里复活,乃因祂既没有原罪,又没有本罪。因此,为了脱离死的权势,不被死拘禁,我们必须先脱离罪的权势。依据保罗的信仰经历,脱离罪的权势之惟一途径是,信从主耶稣的福音。他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是受洗归入基督,里面有基督的生命(,二20);而且活在基督里,在生活上效法基督的人(;)。钦定版多加一句说明:“不随从肉体行,却随从圣灵行的人。”(who walk not after the flesh, but after the Spirit。)“不定罪”,吕振中译本译为“不被定罪”。他们所以不被定罪,乃因既往的罪(原罪和本罪)得赦,并且不再犯罪。罪得赦的恩典,发生在他们悔改受洗的时候(,二十二1);受洗后所以不会再犯罪,乃因靠圣灵治死情欲(;)。第二节的经文以“因为”为起句,说明在基督里的人所以不被定罪的缘故是,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他,使他脱离罪和死的律。“律”就是律法,具有约束力。罪的律就是罪的权势,凡是属乎肉体,做它奴仆的人,都胜不过它(;、18-24)。罪的工价是死(),属乎肉体的人既然胜不过罪的律,也就胜不过死的律了(、21上)。但赐生命圣灵的律,却比罪和死的律更强。圣灵所赐予的生命,便是主耶稣所应许的“更丰盛的生命”(),足以胜过罪律的“更新的生命”()。“在基督耶稣里的”,即随从圣灵行的人,既然在悔改受洗的时候,原罪和本罪都洗净,而且受洗后,靠圣灵的帮助,得以脱离罪的律,而不再犯罪,当然也能脱离死的律了。

何时才能完全脱离死的律呢?既往相信主耶稣的人,岂不是一个一个死去了吗?现在活着的基督徒,岂不是迟早也会死吗?答案是:“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尽末了”,就是世界末日,主耶稣再临的时候。那时,“死”这个强悍的仇敌(),将被主耶稣毁灭掉。因为在基督里离世的人都必复活,变成灵性的身体(灵体);活着还存留的人,则不经历死,活着变成灵性的身体。然后,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被接回天父的家,永远与主同住(、50-52;;)。

那时,我们将高唱凯歌,向死夸胜说:“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那里?(被毁灭了!)死啊!你的毒钩在那里?(被废去了!)死的毒钩就是罪(但我们已经脱离了罪的律),罪的权势就是律法(但我们却在恩典之下,而不在律法之下)。感谢神,使我们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借着主耶稣十字架的救恩,胜过罪和死的律,得享永生!)”()。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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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4703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