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顺道
2.轮回的目的
依据《前世今生》的报道,轮回的目的是还债和学习,而其终极目标则是像神。兹将该书所传递的轮回目的之信息,节录一部分如下,以资辨别“轮回说”是否合乎真理。
还债──目的之一
在上次催眠中,我要她仔细观察前世中有没有今生里重要的人。根据许多研究者的报告,一群灵魂会一次又一次的降生在一起,以许多世的时间来清偿彼此的相欠(26页)。
我想到莫扎特不可思议的神童天分。这也是前世带来的吗?显然,不仅才能可以传递,亏欠与偿债也都会带到下一世(48页)。
“我们有必须偿还的债;要是没有还完,就得带着这些债到下一世去,好让它们还掉。你在还债中能得到进步,有些灵魂进步得比其他快些。当你在肉体状态清完了债务,就结束了一生。要是有什么事打断了你还债,你就必须回到记忆的平面,等待你所欠的那个灵魂来见你。当你们两人能同时回到肉体状态时,才能再转世。但是由你决定何时回去,以及回去后该如何做。你不会记得其他的前世,只会记得刚过完的这一生。”(149~150页)。
“在这个平面里,决定你会带着什么回到下一世。我们都会有一个主要的特性,可能是贪婪,可能是色欲;不过一旦决定,你就需要对那些人偿债,而且要在那一世中克服这个特性。如果没有做到,将来还要带着这个特性,外加另一个,到下一世中,负担就更重了。你过完的每一生若没有偿清这些债,下一生就变得更难;要是完成了,就会有容易的来世,所以等于是你自己选择会过什么样的人生。在每一个阶段,自己过的生活是自己选的,要自己负责。”凯瑟琳接着沉默下来(150页)。
“我还没有结束必须在此完成的课业。在没经历完所有生命以前,不能再朝前前进,而我还没经历完。还有好多世,好多约定和债务未偿完。”“你在地球上经过几世了?”“八十六世。”(165页)。
本段质疑
轮回的第一个目的,是为了还债。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所要提出的质疑是:○1魏斯说,许多研究者报告:“一群灵魂会一次又一次的降生在一起,以许多世的时间来清偿彼此的相欠。”若然,则降生在一起的灵魂,必愈来愈多;多到无法计算,不可想像。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亏欠,往往不是一对一;乃是一对好几个,而那好几个又各自亏欠好几个;况且他们各人还一辈子都还不清,而需要“以许多世的时间来清偿”。结果,为了偿债而降生在一起的“灵魂群体”,必愈汇合愈庞大。弄到最后,谁欠谁多少?已还多少?未还多少?恐怕没人能说清楚!如此千头万绪,错综复杂,怎么偿还?○2以音乐家莫扎特不可思议的神童天分为例子,魏斯认为前世之人的才能可以传递给今生的人。这种想法若可以成立,请问:凯瑟琳已经轮回了八十六世,为什么看不出她赋有什么特异的天分?难道历时数千年,转世投胎过八十五次的她,世世代代全属庸碌之辈吗?再问:数千年来,世界各国曾出现过不少学者和艺术家,难道他们的前世,包括他们几千年来不断地转世投胎,每一世都赋有异禀异能?而且愈到近世愈有惊人的天分吗?○3低层次的灵魂借着凯瑟琳说:“今生未还清的债,必须带着它到下一世去,好把它还掉;过完的这一世若没有还清,下一世的负担就更重了。”照这种说法,则任何人的债都永远还不清。因为当一个人转世投胎之后,在成长的过程中,他虽然一面在偿还前世的旧债,同时却在积欠今生的新债;如此不断地轮回,不断地还债,不断地再欠债,周而复始,永无止境,债务愈积愈多,何时才能还清?凯瑟琳说:“我还没有结束必须在此完成的课业。还有好多世,好多约定和债务未偿还。”试想:凯瑟琳已经偿还了八十五世,直到八十六世仍未还清;而必须再轮回好多次,以偿还好多债务。事实若是如此,人类的未来还有希望吗?○4低层次的灵魂又说:“要是有什么事打断了你还债,你就必须回到记忆的平面,等待你所欠的那个灵魂来见你。当你们两人能同时回到肉体状态时,才能再转世。”所谓“记忆的平面”,就是灵魂七个平面之中的一个。在那个平面里,灵魂可以收集思想、想法,并且观看刚才过完的这一生(149页)。另一个平面是过渡,灵魂在那里等待,同时决定带着什么回到下一世去(150页、156-157页)。针对低层次的灵魂借着凯瑟琳所说这些话,我们要质问:各人在一生之中对别人的亏欠,往往牵涉到好多人;而那些你所亏欠的人,又个别亏欠其他许多人。于是,彼此亏欠的群众,便愈聚愈多;如此经过几十世之后,累积的人数必定非常可观。难道这么多人的灵魂都必须在“记忆的平面”相遇,而且会同时转世投胎,甚至都必出生在同一个地方,以便彼此偿还前世的债吗?○5在“前世回忆”的过程中,凯瑟琳首先出现在公元前一八六三年,地点在埃及,身分是皇家的女奴(14页、21页)。如果偿债是轮回的目的之一,而且愈欠愈多,纵使经历好多世仍然还不清;则凯瑟琳世世代代都必须出生在埃及,才有机会偿还她所欠的债。然而,凯瑟琳的今生却投胎为美国人,而不是埃及人;难道四千年前的古埃及也有美国人,被凯瑟琳亏待过,今生同时投胎到美国来吗?除了美国之外,在历时数千年的轮回过程中,凯瑟琳曾经投胎到西班牙(16页)、希腊(17页、72页)、埃及(21页、85页)、爱尔兰(28页)、亚洲某地(40页)、英国(43页)、德国(92页、177页)、巴黎(176页)、摩洛哥、意大利、苏俄、日本(177页)等许多地方,也曾出生为美国的印地安女孩(176页)。凯瑟琳真的亏欠这么多国家的人民吗?如果彼此亏欠的灵魂,必须同时投胎在同一个地方,才能偿还债务;则一群灵魂必须跟着凯瑟琳,投胎在她要出生的地方,而那些灵魂又会个别亏待别人。若然,则他们一面要跟着凯瑟琳投胎在同一个地方,以便接受她的偿还;一面又要投胎在各国,以便偿还自己的债务。如此经历几十世之后,每个灵魂都被搞得头昏脑胀,不知道该如何偿还;而且左思右想,投胎于何处都不对,根本无法动弹。请问:怎么偿还?○6接着,低层次的灵魂再说:“由你决定何时回去,以及回去后该如何做,所以等于是你自己选择会过什么样的人生。在每一个阶段,自己过的生活是自己选的,要自己负责。你不会记得其他的前世,只会记得刚过完的这一生。”对于低层次的灵魂所说这些话,我们要问:如果在出生前,我们可以决定今生该如何做,也可以选择我们要怎样度过这一生,甚至可以由自己选择每一个阶段的生活。则我们在一生之中,必记得出生前的许多决定──涵盖一切喜怒哀乐等遭遇;不但如此,对于今生的各种苦难,我们必因它是意料中的事而欣然接受。事实如何?我们真的记得出生前,我们曾作过什么决定吗?我们今生的一切遭遇,真的是由我们自己在出生前所选择的吗?对于任何突发事故,我们真的全不觉得很意外吗?其次,如果“我们不会记得其他的前世,只会记得刚过完的这一生。”请问:除了刚过完的这一生之外,其他许多前世的债务要怎么偿还?难道可以因为忘记而不用偿还吗?魏斯说:“一群灵魂会一次又一次的降生在一起,以许多世的时间来清偿彼此的相欠。”凯瑟琳也说:“还有好多世,好多债务未偿完。”但我们却只记得刚过完的这一生,其他许多前世的债务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怎么办?难道因为忘记而不知道该还,不是赖债不还,也要“带到下一世去”,使债务愈积愈多,而永远还不清吗?○7魏斯的儿子亚当,出生二十三天就夭折,使魏斯和他的太太难过了好几个月。凯瑟琳对魏斯说,亚当愿意为魏斯而出生;并说,他为偿债仅仅活了二十三天(35-37页)。请问:出生才二十三天的婴孩,真的知道他欠什么债,该怎么还吗?短短二十三天的时间,能还清前世的债吗?他的夭折使父母难过了好几个月,也可以说他是为了“偿债”而出生吗?
本段解读
上列的信息让我们看出,低层次的灵魂与前辈大师一鼻孔出气,臭味相投,都是邪灵的化身。牠所说:“今生未还清的债,必须带到下一世去还掉。”那一句话,乃是无稽之谈。因为任何人都只有这一辈子可以生活,既没有前世,也没有来生;事实如此,何有之不断地轮回、不断地偿债﹖
一般主张“轮回说”的人,都认为人之所行为“因”,所受为“果”;这就是业报,也就是“因果报应”的定律。他们更进一步说明:“过去造业,今世受报;今世造业,来世受报。”又说:“现世反映的是,前世作业的结果;善业得善果,恶业成恶果。”就正面的意义而言,这种思想固然有吓阻恶人之行为的作用,而收到劝化的效果。但就负面的影响来说,当我们看到残障者或遭遇苦难的人之时,却很容易想到这可能是“前世业报”,而减少对他应有的怜恤;尤其是当一个恶人在欺压弱者之时,我们担心,他可能认为“你前世欠我”,我今生来讨债,而大可理直气壮。如果发生这种偏差,我们的社会将变成什么社会呢﹖
主耶稣在世传道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个生来就是瞎眼的人。门徒请教主耶稣说:“拉比(老师)!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主耶稣回答他们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这一段对话告诉我们,先天的残障者往往会叫人联想到罪的问题,但主耶稣却否定了门徒这种观念。有些人所以会患病,固然是因为他犯了罪;罪一旦得赦,病便痊愈了()。然而,每一个人的疾病或不幸的遭遇,却未必都是因为犯罪的缘故;事实证明,以果为因的推论法,有时是错误的(,六24-25,八4,十7,十三4-6,一1、8,二3,四二7-8)。
当然,圣经上也有“因果报应”的教训。例如:“祂(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因为神不偏待人。”()。或如:“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等,便是。但圣经所说的报应,却不是以“轮回”的方式来运行,也不是以“转世偿债”的方式来抵销彼此的亏欠;乃是采取今生的赏罚(;、19-23;,二二34-38;),以及死后的审判(),来彰显神的公义()。而运行公义之报应的是神(),也就是耶稣基督()。
惟因人人都没有来世,只有这一辈子可以生活,所以圣经教训我们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凡事都不可亏欠人”:这是做人的基本态度,也是彼此和睦相处之道;我们所以要如此努力,乃因我们只有今生可以偿还。“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这是爱心的极致,必为世人带来温暖,革新社会风气;如果人人都有这个共识,则谁都不会亏欠人了。“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完全”(PleerOma)一词,在他处经文译为“满足”(;);这就是说,爱人的,就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因为爱是诫命的根本精神(太廿二37-40)。在消极方面,我们若凡事都不亏欠人;在积极方面,又认为彼此相爱是永远还不完的债。那么,神的国便降临在地上了()。
“由你决定何时回去,以及回去后该如何做,所以等于是你选择会过什么样的人生。在每一个阶段,自己过的生活是自己选的,要自己负责。”低层次的灵魂所传出这些信息的意义是,世人出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一生的遭遇,都是由自己的主权所决定的。因为世人转世投胎的目地之一,就是为了还债。人若无权决定自己要出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每一个阶段的生活,怎么能偿还自己的债务呢﹖这些信息的理论基础是,断定人人都必不断地轮回,而且不断地偿债;因此,出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生活上的遭遇,都必须由自己来选择。正因如此,所以一切后果都要自己负责。但圣经上的真理却否定这种谬论。
第一、神创造了宇宙万物,是天地的主()。祂在天上立定宝座,祂对一切受造之物拥有绝对主权,祂的权柄统管万有;连有大能的天使都要听从祂的命令,成全祂的旨意(诗一○三19-20)。祂是命运的主宰,举凡个人的前途(;)、废王、立王(;;,四28-37)、国家的兴亡(;)、各国历史的演变(),以及世界的终局等(;),都由神的绝对主权所决定。至于我们要出生在何地,一生的寿数多少,也都早就由神“预先定准”了();当然,连何时出生,也包括在内()。因为神自称为“我即我是”(I am that I am.钦定版:),表示祂是永恒的存在者,永远不改变;是那一位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祂的眼睛看透永远的未来,而且有绝对的能力;祂的筹算必立定,凡祂想做的,祂都必成就()。
第二、由新旧约圣经一贯的真理看出,“轮回说”与基督教的信仰格格不入,因为事实世人只有今生可以生活;所谓“我这一辈子欠你,我无法偿还,等待来世我必还清”,乃是自欺欺人的话。惟因世人不可能再转世投胎,所以既无须,也不能由自己决定出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一生的遭遇。低层次的灵魂所说,世人所以要不断地轮回,是为了不断地还债;骨子里头不外乎为了否定神的绝对主权,以及世界末日的大审判。因为这种信息所隐含的意义是,世人彼此的亏欠,可以经由转世投胎的管道自行解决,即使有神,祂也无须插手;况且世人若是真的会不断地转世投胎,不断地彼此偿债,神岂不是没有机会审判世人吗?
第三、我们每一个阶段的生活,虽然不能由自己选择,却仍然要由自己来负责一切行为的后果。理由是,神不但赋予我们自由意志,而且也尊重我们的自由意志。但神赋予我们的自由,却是受限制的自由;惟有神所拥有的自由,才是绝对的自由。因为神既有绝对的主权,也有绝对的能力(诗一○三19-20;,十八14),所以祂拥有绝对的自由(;);又因为祂是至圣、至善、慈爱、公义的神(;;),不会妄用祂的自由,所以祂可以拥有绝对的自由。但我们却没有绝对的主权,也没有绝对的能力,所以我们所赋有的是受限制的自由;而且我们又缺少像神那样的圣善、慈爱和公义,很容易妄用自由,所以我们所赋有的自由必须受限制。“”记载,神吩咐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这就是神赋予人的自由;“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这就是受限制的自由;“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则是妄用自由的后果。在新约圣经上,也有相同的教训。例如:“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或如:“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等,都告诉我们,因为神所赋予我们的是受限制的自由,而且祂也尊重我们的自由意志,所以我们若妄用自由,则我们一切行为的后果,当然要由自己来承担了()。不是吗?
(下期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