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再婚,不难让人联想到目前状似传染病的离婚问题,在台湾,5:1的离婚率,又加上意外频传、车祸不断的情况下,要与原配偶相偕到老的概率不到三分之一(彭怀真,依八十三年底人口数据推估而得)。
就因为每个婚姻不都是“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婚姻的多变性,原是要让人深刻的知道人性的软弱,在人际中多一分宽容;但也有真是在难以维系下,黯然分手的。
人,是需要伴的,不论是丧偶、是离婚,都会面临再婚的问题。但是,真的可以离婚吗?什么样的人可以再婚?再婚的,自有一套说词;旁观者,又有一套看法,形成各说各话,各做各的事;然而,真理的立场在那儿?
为此,我们访问了联合总会总负责陈恒道长老谈本会的看法: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 就是犯奸淫了。
本会不赞成离婚,因为圣经是这样教导。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所以主的原意并不是要人离婚。
因为,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摩西时代已有的问题,现今亦不能免,凡为人,就不能脱离肉体的软弱,如果,我们心里时刻有神的教训、圣灵的感动,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了。由于社会的急遽变化,各种问题总会牵扯至家庭,家庭中首当其冲的是夫妻关系;众多的问题当中,尤以离婚最富争议。现代人为什么会离婚?大概有下列几点原因:
一是外遇问题。外遇男、女都有,一般说来男人较多,但基督徒绝对不可以。
一是金钱问题。对于钱的管理与用法是问题,有的太穷离婚,太富有更容易离婚,女人富有容易轻看丈夫,男人富有容易放纵,以致跳舞、喝酒,甚至养女人。
一是个性问题。脾气娇或独裁,久而久之就容易离婚。
一是姻亲相处的问题。例如姑叔、公婆、岳父母的相处都是问题。
一是信仰问题。信仰在恋爱时通常都不觉重要,一旦结婚,爱情淡薄,就容易成为导火线。
遇到婚姻难圆满的,就有人说:与其表面上合,不如让他们分。但教会的立场是不赞成离婚,且不是貌合神离的相处;诚如保罗所说的,你怎么知道你没法感动他?怎么知道不能靠祷告救他,或许神会感动他。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又说:你们又行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贡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
所以离婚绝不是神的旨意,这不论旧约、新约都一样。
基督徒不可离婚,若要离婚,必须有合真理的理由──为淫乱的缘故。就是一方完全守道、完全无辜,另一方犯了淫乱罪。虽犯淫乱的罪是可离婚,但不是非离婚不可。因为一方犯了淫乱罪,一方因许多的因素仍愿与另一方在一起,愿意同住的一方并不因此也犯罪。
对于不同信仰的教导也是如此: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
合真理的分开,方能合法的再婚。
中国人的传统,一向是可接受男人再娶,较难接受女人再嫁。其实一般人较能接受男性再婚,除了先存的观念外,也是因其处理生活事务能力较弱的缘故,女人年纪大尚能理家、帮忙带孙子等等,生活较有重心,这由圣经许愿的价格不同(年纪愈大,女人的价格比率提高)可窥见两性年纪愈大、价值愈有改变的事实。
其实男、女在再婚的事上是同样需要人的认同和祝福。圣经中要我们照顾孤儿寡妇,这照顾应包含各方面的体贴、同情;譬如摘葡萄、割麦穗,都要留下给孤儿寡妇,对那些不义的官欺负孤儿寡妇还特别咒诅、警戒;还说:我要做孤儿的父、寡妇的丈夫、倚靠;以此看来,女人的再婚不应被我们轻视,也不可视为不该。
人需要再婚有几项重要因素:
对男人来说:家务的料理是重要的问题。有的人年纪大,儿女各自成家,自己不会洗衣、煮饭,到处凌乱四散,有的甚至不洗澡;再婚,可以帮他营造生活的乐趣。
对女人来说:丈夫离世,留下孩子,子女的教育也是再婚的因素。现在学费高,单要维持最低的生活都困难。况且子女的教育也不单是经济问题,因为有男人配合教养孩子较完美,更能分担压力。
再者,是人性的需要。男人有男人的需要,女人也一样。因为性欲是神给人的一种本能。不论男女,一旦配偶过世,若没有一定的管道,又不能像未信者那样……,所以为了满足生理上的需求,是很实际的问题。我看过许多再婚者是为这个因素,或最低限度也该有伴排遣寂寞。
保罗虽曾说:守素安常较好,但他也鼓励年轻的寡妇最好是出嫁,生儿养女,治理家务,才不致挨家闲游,说长道短;但他说:要嫁在主里的人,相同的,娶也要娶在主里的人。所以,如此说来,男人需要,女人也需要。
当然,若能守素安常最好,圣经里也有多加,是寡妇,她又照顾一样为寡妇的,让那些寡妇觉得温暖。但寡妇再嫁也是有的,例如路得,且她的再婚比以前更好,并且是婆婆的同意。所以再婚也与传统、家族的支持有关系,家族若认同,再婚后美满的概率也较大;若家族反对,而硬是再婚,往往就不容易美满。
若不再婚,自己也有工作,不想再担个担子,就该对人生有正确的看法,知道悲欢离合本是人生常态,假如能把配偶的过世看为人生的过程,有所交托,不再婚也是好的。因为夫妻不可能在同一天离世,能有这认识,且既不用再服事配偶,就可专心一意经营家庭、教育子女,不觉得痛苦就好。但也不能因专心持家而忽略自己的社会生活,人生才有生趣、变化、快乐。尤其基督徒的教会事奉很重要,能协助教会事工,参加团契,有无结婚,都不再重要了。
有人说,不再婚,有时遇到委曲、困难怎么办?有的人是对着故人的相片讲话,有的是对神讲,将我们的心思意念说出来,借以排遣内心的寂寞。
有的人想再婚,却找不到理想对象。我想这也有几点因素值得探讨:
一、希望对象是初婚的心理。一般而言,我们都希望对象年纪大无所谓,但要是个初婚的人。若能打破这种心理,就较容易找到合适的对象。
二、为了特定原因再婚。例如为了孩子的教育、生活、双亲的奉养,这些条件听在对方的耳里会让人觉得是要养一家人,而没有结婚的快乐。
以上虽然都是再婚的理由,但过分的强调,容易让人怯步。其实有问题是该讨论没错,但一开始就以父母要一起过去、生病要人看顾、孩子要多少的学费……为条件,往往容易失败,因为婚后感情培养得好,这些条件都不是问题。再婚是人生命的第二春,既为春就是美事,再说,年轻人那么有活力、能去的场所那么多,他都需要结婚了,何况是中、老年丧偶的,这些人更需要个安慰、需要伴。
教会对再婚的问题应有的几点立场:
一是关心。凡是丧偶或合于真理之下离婚者(后者较少),教会应主动关心。目前我们的重心都是年轻人,对这种容易遭致微言的再婚者,较缺乏主动关心,其实这些人更需要关心,因为他的需要很难名正言顺提出来。
二是婚前辅导。一个结过婚的人,何以还需要婚前辅导?因当事人往往碍于情面,不敢坦言。再婚的辅导,因双方年纪已大,生活习惯与性情也固定了,所以辅导者应该让双方知道过去的家庭、婚姻的情形,婚后才不会对彼此失望或要求太高。再者,双方是大家庭或小家庭?富有或贫穷?尤其过去婚姻的对象也该谈。例如过去的太太很爱干净、或很会煮菜,若大家事先明白,一旦结婚较有心理准备。再一点是财产的问题。因为年纪大了,多少都有点积蓄,不要认为对方是为贪财产,但该有的处理应说明。曾有一个情况是,再婚后,父亲将一栋栋的房子过继给孩子,却没有为再娶的这年轻的太太设想,如此也是不该。相同的,若女方有财产,男方认为可以好好的花用、做生意,可是女方婚后都不拿出来,如此,也要事先让当事者有个共识。所以教会应协助双方先谈好这事,安排好,婚后才不会为这些问题伤和气。必要时,连子女也一起来谈更好。
教会有几对再婚确实不错的例子,我也很赞成。其实只要客观条件可以,就该赞同才是。像丁德周长老夫妇。曾有人说:以前的太太很辛苦,生了十个儿女,省吃俭用,现在娶的这个太太,一下子南洋、一下子澳洲……够好命的;这怎么说呢?一人一种命,早先因为生孩子,当然要养孩子,现在没有这种牵累,就不需像从前那么辛苦,我们应该为他们高兴才对。
再一个是黄恩堂执事的爸爸。他身体本来不太好,现在这个太太不但身体好,医学常识又够,经济上两人都没问题,不但有伴,又可互相照顾,多好啊!
另一个例子是最近的陈丁科弟兄娶关东桥李秋菊姊妹,大家都很羡慕,年轻人都比不上,一个会照顾,一个很体贴。
还有就是安老院的默桂姨再嫁台中的赵弟兄,自铁路发生车祸这么久,先生一直在旁陪伴,当初若没再婚,如今谁来照顾。
再婚好,好的原因是有经验,知道如何照顾配偶。所以再婚者应好好把握这生命的第二春,让后半辈子快乐地过。
当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因为那是你 生前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分。
夫妻的相处,应好好经营,防患未然,因为再婚要面对的除了家族外,尚有子女的问题。本会有许多美好婚姻的见证,圣经中也有各种夫妻的型态,我们应好好思想。
例如,李灵实长老喜欢拉琴,长老娘在一旁欣赏、打拍子,这也很好。但有的就相反,一开口就是“拉什么琴,像杀猪”,嫌东嫌西,如此就无法琴瑟和鸣。施福安传道也见证过:夫妻俩曾经发生不愉快,他在房间里准备许多材料,等着传道娘进来要好好吵一架。传道娘知道他在生气,故意不进房间,后来施传道自己读到:宁可让步,追求和睦,以善报恶。仔细想来太太也不是恶,自己怎计较这些,看看笑了起来,所以一场纷争就过了。
许多的婚姻问题大都发生在中年,但以传道的职分说来是较单纯,尤其到中年最是可以冲刺,记得当时二个月才能回家三天,有时她有什么看法也没办法说给我听,要吵架的机会也少,若真的彼此意见不合,也会因职分的问题忍耐,她会想自己是传道娘也不可固执、逞强,彼此还是会为这事情考虑到主耶稣。
所以夫妻双方应对真理、教会热心;主耶稣说,两人如果同心求什么,我必成全。
圣经中有几对夫妻的型态可供我们借镜:例如以撒、利百加,没有孩子,他们懂得祷告;雅各、拉结一样没有孩子,却用吵架的,甚至以死要胁。
米甲和大卫一个是出身王宫,一个是牧羊人。米甲也曾为救大卫甚至得罪父亲,为何会彼此不合?这就是对彼此的处境不了解,在上流社会的米甲,看大卫与老百姓在一起跳舞有失身分,所以婚姻有时是两边家庭环境、教育的不同,以致价值观、人生观都有差异,彼此相处就有困难。
假若我们有道理薰陶、圣灵感化,应该是可以拉近彼此,否则夫妻相处也确实不容易。年轻人常以为婚姻是白马王子与白雪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这是因为没有经验,但有经验后又太迟了。有时长辈说了,年轻人总以为那是你们,我们才不会这样,我们都是考虑好好的才结婚的。以前的婚姻最少限度尚能维持表面的和谐,其实能勉强维持也不错,这也是因为有主的道理在心中,会互相让步,相互体贴,不是真在痛苦中生活,这当中实在有他们的道理。
在信仰的路上,因有圣灵的同在,人与人之间比较会退一步想,至少一个稍做让步,一个有圣灵感动,就看得见对方的好处;夫妻相处更是如此!
再婚二问、二问:
问:未信主之前不是因为淫乱缘故离婚者,信主之后能不能再婚?
当然可以,因为神的恩典是既往不咎,过去的事,都在主耶稣的怜悯下赦免了。过去不管她是否因淫乱离欢,甚或妓女,教会既要为她洗礼,就是已审查通过,既已受洗就是个新人,一切都是新的了,当然可以再婚。
问:在再婚的事上,我们如何去看待与原配偶二人一体的夫妻关系?
婚姻是活着的盟约,死了,约束力就没有了。说: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法律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律法。所以,活着的时候,夫妻就是一体关系,这人对神、对人都要尽本分。一方离世,一体关系就丧失,与另一人结婚,就是新盟约的开始。
其实,再婚最重要的是自己心理上的调适,若当事人心里一直认为再婚不圣洁,那就不要再婚。
问:一方再婚,一方未婚,可以在会堂结婚吗?
这是可以的。本会已有实例,因为配偶已去世,再娶(或再嫁)的对方是处女(或处男),这是不违反教规的。甚至双方都是丧偶再婚者,也可以在会堂举行婚礼。依这角度来说,离婚的理由正当者,就会不应拒绝他们在会堂举行婚礼(但本会尚无这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