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特写

[青年团契]婚姻的暗礁──分居

谢秀芬

文章

谢秀芬

从圣经的查考,夫妻若非为了专心祷告,是不应该分房的。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些夫妻并非为要专心祷告而分房。乃因为夫妻间情感不睦,同居生活不愉快而分居。导致分居的诱因更多,随着社会结构变迁,有因为工作的关系分居两地,周末才相见的两地婚姻,亦有为了子女的教育而夫妻一方陪子女居住海外,每年寒、暑假才相聚者,也有夫妻一方为了求学而不得不分开者,不管何种原因造成两地分居,这对婚姻都会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

分居对多数婚姻而言都是不得已的,若非为了彼此无法共同生活,才会走上分居之路,在传统社会中,离婚是不容易的,也会遭到社会的歧视,夫妻感情不睦时,平时以分房而居,或是分别和不同的子女居住,而表面上仍维持着婚姻关系。以目前国内的法律即使分居多年,在法律上也不能构成离婚的条件,不像欧美国家,只要分居一年或几年以上,就可以申请离婚。以外国人的观点认为分居达一段时日,还维持表面的婚姻关系并无意义。若分居超过十年八载,彼此已无同居意愿时,分居和离婚并无差别。

若夫妻生活在一起不愉快,分居一段时日,重新思考彼此的关系,查看彼此的感情和问题所在,若想重新开始,再一次新的尝试,分居不失为使婚姻转机的一种方式。有些夫妻常因一时冲动办离婚,事后虽然后悔,但为了面子,使原本可以维系的婚姻,走上了不归路。当然亦有离婚的夫妻,再度和原来的配偶结婚或同居的例子,这都是因为原先欠考虑,太感情用事的关系。

目前国内许多家庭分居两地,不外是因为工作或子女教育的关系,留在国内赚钱、养家,逢年过节才相聚的家庭大有人在。如此两地婚姻,短期间或许还不致于对家庭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时间一久,不仅是夫妻间的感情日渐淡薄,且在成长过程中,少了一方父母的伴随,连亲子间的关系也会日渐疏离。许多外国人都很难理解为何有常年不见男主人的家庭,还能维系着婚姻关系。国内愈来愈多的家庭移民外国,教会同灵也有这种情形,由于社会状况不同,谋生不易,丈夫常回国或留在国内就业的不在少数,这在短期间还好,长期下来就令人忧心。

一个家庭是一个系统,家庭内有亲子关系系统和夫妻关系系统。分居的家庭就是自己把这系统打破了,双亲家庭变成了长期的单亲家庭,单亲家庭会增加许多双亲家庭没有的困扰和负担,为了去调适这些问题,慢慢的母子家庭就自成一个系统去适应父亲及丈夫(妻子)的长期不在家,当丈夫或妻子在回到这个家庭时,这个家庭已和他离开前不一样了。这个家已习惯他的长期不在,而当他回到这个家时也就变成了客人,许多家庭中的决策事务就不太容易插手,彼此的关系变得淡薄。加上社会不断在变迁,思想、观念不断改变,尤其移居国外者全然不同的文化和思考方式,一方渐渐被同化,而另一方却接触不多,长期下来,夫妻彼此的差异就愈来愈大,夫妻间的差距加大,生活在一起自然会有许多冲突或磨擦,甚至造成家庭的分裂。

人是不断随着生命周期成长,不断的与环境调适的,尤其夫妻必须共同成长,一起社会化,彼此情感能日增。亲子关系亦同,亲密的家人关系是需要培养的,并非期待就能达成的,何况在目前多元化的社会中,各种角色的期待,若非在彼此有足够的了解和心灵的紧密维系基础上,是不能够被对方认知的。

无论如何,分居是不被鼓励的,尤其在主里,若非夫妻的一方犯奸淫,离婚在神眼中看来只是分居而已,更不可因已离婚而再娶再嫁,故不应轻言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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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4145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