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小品

[圣灵月刊]以耶稣基督为至宝

念恩

文章

“十二门徒之中,有一个加略人犹大去见祭司长,要把耶稣交给他们。他们听见就欢喜,又应许给他银子;他就寻思如何得便把耶稣交给他们。”()。

犹大以“三十”块钱──当时生活水准约一年的工资──把主耶稣卖给了日日想杀害祂的一群犹太人。一年的工资,无论在任何时代,都是一笔为数可观的金额;故此,我们常称犹大是个“贪心”的人,所以做出如此的糊涂事来(、10)。但是……“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4)。

当主耶稣在公会受审定罪之后,犹大的良心始清醒过来,“三十块钱”与“一个无辜人的性命”相较,一年的工资算得了什么呢﹖于是他后悔,想退钱换回耶稣,只可惜他犯下的是无可弥补的大错,最后竟上吊而死()。然而可叹的是,他自始至终都还未看清这位和他相处许久的“拉比”到底是谁﹖主耶稣只是一个“无辜的人”吗﹖

“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当法利赛人盘问被主医好的瞎子时,那人回答说:祂开了我的眼睛,你们竟不知道祂从哪里来,这真是奇怪。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是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甚么也不能作。

一个蒙主医治的瞎子都能识主如此深,无奈犹大把自己的心放在金钱的事上(;),以致于对自己所出卖──“周流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因为神与祂同在();神借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神迹,将祂证明出来()。”──如此的对象,只能自觉到他以不义的手段卖了“无辜人”,而不是“从神来的人”,更无法了解“耶稣是神的儿子”的奥秘。

如果犹大能真正认清主的价值何等宝贵,便不易因自己贪财的心,以致给魔鬼留下可乘之机,而犯下滔天大罪;反观保罗,“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他明白这一切有形质的世界,在主的日子来临时都将毁灭(),满足今生欲望的有形物质和无形事物,都不是永存的,故他教导提摩太:“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甚么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

一个人对主价值的认识,可以决定我们看哪个﹖喜爱哪个﹖追求哪个﹖是钱财或是神﹖就如犹大可以因喜爱钱财卖了主,保罗却为了追求神而视万物如粪土,而摩西……“宁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他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赏赐。”()。主耶稣说:“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在属乎这世界与属乎神的一切事物上,你我所看重、所选择的是什么呢﹖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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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2724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