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婚嫁

辉

文章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家庭宗教教育之真正成功乃在于主内联婚──使一对新夫妇能同一信仰,蒙主赐福,同奔天路,共享永生。

门当户对与幸福婚姻

昔日为父母者,为追求子女一生幸福,遂以“门户相当”为幸福婚姻之要件,倘若心愿得偿,则人誉之,己乐之;惟白云苍狗,世事难测,岂知婚后,生活变迁,竟成“门不当,户不对”。此等人生境遇,破坏门当户对原则,孰能逆料!是故,讲究门当户对,常常仅能维持短暂一时而已。

夫贫贱,妻富贵,门户虽不相当,然而两厢情愿,结为连理,同甘共苦,生活愉快美满;有朝一日,自助人助,人助天助,沧海桑田,竟演成亲家间门当户对,则羡煞闲人。故所谓门户相当者,实无一准绳也。

然而,我们属灵的人,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女,乃天上国民,神家里的人。既蒙选召,同归神家门户,则弟兄姊妹,不分彼此,同门同户,相亲相爱,主爱无边。故“主内结亲,亲上加亲”,理所当然;绝不可像世俗一般人,有讲究“门当户对”之庸俗观念。以世家、名望、财富为评定标准,往往促成不幸婚姻,社会上不乏其例。

只要你在神前不缺“信心”,则主内青年皆为门当户对之好对象;一旦蒙神配合,则双方信心互相帮补,守道、修道、行道,携手主路上,相伴相爱,夫唱妇随,情投意合,心灵快活,则婚姻幸福美满矣!

嫁粧与聘金

婚姻非买卖,何必贪图嫁粧与聘金!

嫁女非售货,不必讲究聘金多少;

娶媳非购物,不必计较嫁粧好坏。

政府推行“节约运动”,主张“不铺张、不浪费”,乃为杜绝民间不必要的花费;主内同灵若仍计较嫁粧与聘金,则与世俗何异!

倘教会内规定聘金一律多少,这也大可不必,因常有女家不收聘金,故何必多此一举,增添贫者凑钱困难之麻烦?若限定买礼饼的钱也不妥当,因女方亲友人数不定,需礼饼若干盒很难肯定,而各门亲事,情况迥别,怎能一概而论?

今日婚姻,青年男女大多无啥意见;倒是双方家长对嫁粧与聘金斤斤计较。事实上,年青人相互间情投意合即可,而父母理当谅解,不可因固执己见而坏了好事。况且“嫁粧”之意,本为女陪嫁给女儿的纪念品;“聘金”乃男方给女方家长养老之用所代表的一点敬意,“要求多少”未免有伤和气,诚然影响亲家间之感情。

主内婚姻,得主赐福为首要;而在订婚、结婚之手续上,应尽量力求“简单化”。嫁粧视需要程度,在能力范围内,双方酌情购买,而聘金意思意思可也,不必像外邦人讲求风俗习惯,繁文缛节。如此,则可避免无谓麻烦,亦不致惹神不悦。

郎才女貌

过去中国大家庭里,结婚似乎是父母亲的事,大多讲究门当户对、嫁粧、聘金等等问题;现代社会,小家庭盛行,结婚真正成为青年男女的大事,而“郎才女貌”遂成为婚事成败最大的关键。

“郎才女貌”之赞语,似乎惯用于婚筵席上,借以平添喜气;然而,道地“郎才”乃由女方当事人裁定,真正“女貌”则由男方当事人评判。因每个人的身世、学识、与环境各不相同,是故其要求与标准不一;主内与外邦的观点不可能一样,青年人的看法与老一辈的父母,往往有许多迥异处。

概言论之,“凡五官齐全者皆郎才女貌”,实无可厚非;但喜欢“缺陷美”者,亦不乏其人。例如有的少女喜欢带眼镜的男士,因他看起来比较斯文可爱。是故,在男女双方相见之下,若神所配合,则“有缘分”,必能合意,且顺利结婚。

由于选择对象乃终身大事,轻忽不得,故人人谨慎行之;然七选八挑,不一定尽如理想。主内青年首须了解自己是属灵的人,所敬拜的是看人内心的真神,故当重视“灵性之美”,勿像外邦人,大多看重外貌;“外在美”越来越不可靠,“内在美”却越来越美丽动人。故重视内在美的婚姻必能持久,白头偕老,感情不渝;重视外在美者将因好美厌丑而改变初衷,致使幸福婚姻不得保障。

总之,同一信仰是婚配的必要条件。至于浓厚的感情,则需靠婚后长时期共同生活的培养;郎才女貌则取决于神所安排的“缘份”──一旦中意,看得顺眼,即所谓一见钟情,乃造物主美好的配合。

标准婚姻

蔡提摩太执事在“北部区第三次婚姻介绍委员联谊会”上见证卅多年前的往事:

‘我小时为孤儿,无父无母,廿二岁结婚。十三岁便开始在教会作圣工,因当时台中教会设在火车站前,亦即我上班的商行楼上。

青年时代的我,不追女孩子,但神安排一姊妹为我作媒,要介绍其同学给我,我说:“我不认识她,但我信任妳。”同学问:“美不美?”我只能说“不知道”。因不曾相亲故不知其容貌如何。不久就订婚了。

订婚后,有一次想约她去公园散步,但有人要派“宪兵”跟班,故不敢去。当时的她未信主,准岳父母在订婚前何时来看我也不知道,故“郎才女貌”对我如浮云。

我是个上班的青年,她家在做小生意,我本来也未曾打听清楚,故论婚嫁时,根本未提及“门当户对”的事。

婚期近了,媒人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不管她的“嫁粧”有多少;对方也不计较“聘金”是否足够。嫁来时,仅两个箱子,两把椅子。故无嫁粧与聘金的纠纷。

婚后,她以我的神为她的神。我廿四岁时,她生长子“正一”,幼婴多病,妻遂暗中许愿,将来要献给主当“传道”。此事后来才知悉,感谢主!如今已还愿了。

我今年五十八岁,结婚卅五年以来,不知“夫妻吵架”是何滋味;一家廿二口中,蒙主赐福,子孙个个平安。我廿四岁被立职,圣名“提摩太”,今八子女中,五娶三嫁,家中充满主恩,一切顺利。’

交托倚靠就必成全

“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惟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当将你的事交托倚靠祂,祂必成全。”

相关内容

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1812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