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祥
四月为教孝月,五月又有值得纪念的母亲节。其宗旨乃发扬父母的慈爱伟大。身为儿女者,应铭刻在心,不可忘也!人人皆知“善事父母为孝”之名训。孝是人类德性的流露。自古以来,人人无不竭力倡导孝道,其目的乃借着人性的流露,引导人类走向至善、至美的境地,更进而蔚为社会美好的风气。
观看古今中外之行孝史迹,其行孝的方式或各不同,但是殊途归一。圣经把孝敬父母列为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而在神的十诫中,前四诫为爱神的诫命,后六诫为爱人的诫命;在爱人的诫命中,行孝为首,即第五诫(出廿12)。以色列王所罗门,劝勉人要做孝子,做父母的娇儿()。至圣先师孔子说:“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于孝”。俗语:“百善孝为先”。这些是天经地义的金科玉律。行孝不是挂在嘴边说说罢了,乃在于行也!在此举出三点共勉之!
1. 不可藐视父母
人之发肤、智能,随年逐渐衰竭苍老(传廿二2~6)。头上白发增多,眼角的皱纹加深,不再有以前焕发的容貌、充沛的活力、高超的智能、敏捷的动作。以致使儿女们产生了藐视父母之念头,处处觉得父母之想法落伍、愚拙。更甚者以庸人、废物看待。殊不知世界上对儿女关切最深、爱护最切的,莫过于父母。况且人之肉体逐年衰竭苍老,这乃人类生理之过程,终有一日也必临到我们。故衰老的容貌,是藐视不得的。
圣经上说:‘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他。’(箴廿三22)。‘智能子使父亲喜乐;愚昧人藐视母亲。’()。‘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箴卅17)。因此:身为儿女者,怎可藐视父母,而不尊敬呢!
2. 顺从父母
圣经上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孝与顺不可分也;因不顺则不孝。顺从父母,乃善体亲心。为不让父母忧伤,决不做伤天害理之事,期能守住自己的岗位,尽自已的责任;在某些争执的事上,宁可让步,好顺从父母。许多为儿女者,不顺从父母之意,自己胡出主意,而使父母烦恼。虽有一片孝心,而不懂得顺从,不但表现不出孝心来,反惹父母生气。正如圣经上说:‘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父母之管教,必须顺服接受。经上说:‘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因为这要作你头上的华冠,你项上的金链。’()。当然父母非十全十美,但总比儿女有经验,爱心更大。今日不良少年之产生,乃因轻视、不顺服父母之管教。即使你在学术上、事业上、或地位上有卓越的成就,也是父母谆谆教导所得的结晶。
3. 奉养父母
我们深知父母无时无刻不为儿女们操心、打算。父母之爱纯出至诚之心,从不计代价,宁可牺牲自己一切,以期儿女得到幸福。自儿女呱呱坠地之日,到长大成人,不知耗费了多少父母的精神与时间。若有一天儿女被病缠身,父母更是废寝忘食的照顾。慈祥的脸上,浮现着一丝爱怜的微笑,期盼儿女能早日康复。
父母之恩,既然高如山、深如海。俗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是故,应当趁着父母健在时,给父母吃得饱、穿得暖、住得舒服,以温柔的态度,服侍父母,而不厌其烦的照料父母,使父母得到安慰,生活愉快。创世记所载,约瑟将年老之父,从迦南地迎到埃及地去奉养,即是佳范(;四八1)。
我们深知父母养育之恩,昊天罔极。但今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在报章上不难看到。社会上逆伦、弃养案件,竟然数不胜数。此等人不知父母慈爱的大恩,可谓不如禽兽;因为乌鸦尚且知道反哺。故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在神面前也不为容许,必遭神之咒诅(;廿20;卅11、17)。
人人应以“事父母为竭其力”之精神,共同发扬孝道,遵行上述三点,才能挽回固有孝道的美德。身为基督徒,更应尽力发扬孝道,做世人之表率,家庭必充满天伦之乐,更蒙神之祝福。
刀鞘保护刀的锋利,它自己则满足于它的迟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