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么叫做死亡?

张顺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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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么叫做死亡?

‧张顺忍‧

“死亡”有三种意义,也就是有三种死亡的事实,可能在一个人身上作三幕悲剧的排演,这是每一个人不可不知道的:

一、肉体的死就是灵魂离开身体,亦即“气绝而死”(创卅五29)“祂若……将灵和气收归自己,凡有血气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仍归尘土”(伯卅四14、15)。“他的气一断,就归回尘土,他所打算的,当日就消灭了”()。因为神“赐气息给地上的众人,又赐灵性给行在其上的人。” (),神若收回灵和气,人便死亡。神说:“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这一种死,对我们真信徒并不希奇,并不感觉惧怕。但是对于一般不信主的外邦人,却是深以为恐惧的。

二、灵性的死就是与神所赐的永远生命隔绝了(),虽生犹死(;)。这死自人类始祖就开始了,神对亚当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在亚当吃了那禁果的日子肉体并未死,且还活了九百多岁,但他们内在的灵命已在那一天死了,即“死在过犯之中”()。这一种的死亡,比肉体的死更严重,是人类受魔鬼最致命的诱害。不但身体受咒诅要死,连灵魂都要陷入更可怕的地狱受刑。

三、永刑的死就是永远与神脱离。圣经对这一种死的解释是:“要报应那不认识神的人,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9),这就是第二次的死,是在火湖里永永远远受痛苦的(启廿一8)。也就是进入那为魔鬼和祂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廿五41),永火就是永“刑”(太廿五46),“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这一种死,并不是一次消灭,化为无有,乃是灵魂和身体沉沦在刑罚里永远受痛苦。所谓“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由上观之,若我们能明了甚么是死亡的意义,与如何才能逃避那永刑的地狱之火。那就得趁早求告真神,撇开世俗的奢华享受与诱惑,查考探寻得救的福音,主必接纳拯救我们的,将来肉体虽腐坏,灵魂却能在天国!享受永生。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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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1752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