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西拉
俗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又云:“自作孽,不可活”其言不虚,兹以经上数例证之如下:
1. 亚比米勒
他是基甸的儿子,其作为足可警惕我们:
1.贪于名、利、地位,不分青红皂白,不念兄弟亲情,杀了弟兄七十人()夺取国位、欺骗他人。
2.甚至连抬举他的人,都刀下不留情,焚烧示剑楼,死者约一千。()
3.因此,他的罪归在自己身上,最后被一妇人所杀,毙于提备斯地上()
2. 扫罗王 。
他是便雅悯人基士的儿子,以色列的第一任君王。但行为却不为神喜悦:
1.他不听撒母耳的话,而把燔祭勉强献上给神()
2神命他将亚玛力人,并一切牛、羊、骆驼和驴尽行杀灭()但扫罗没有好好遵守。反怜恤他们,为自已立了纪念碑(、13)且想杀神的受膏者大卫。
3.不顺神旨意者必自食其果,他终被非利士人用弓箭射伤甚重,自己伏刀而死(撒上卅一2~6)
3. 押沙龙
他是大卫的儿子,一个谋划夺取王位的人。
1.杀其兄弟暗嫩后,大卫原谅他,然他不改前非,更行恶事,派他父亲的不是,且夸口说:“恨不得我作国中的士师,凡有争讼求审判的,到我这里来,我必秉公判断”,以此夺取民心()
2.欲谋杀大卫,使以色列人全部归顺他,但神不但没把大卫交在他手下,反而惩罚他(、10、14)
由以上三人的结局,可看到顺着情欲撒种的后果。使我们深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所以我们当以主的心为心()凡事依神旨意,遵祂命令()古人云:“恶事出于恶人”(撒上廿四13)愿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