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 第 5 課
因信得著神的義
關鍵詞受割禮的外邦人審判律法恩典救贖未受割禮的猶太人相信/信任/信實真實稱為義/義立功之法罪耶穌基督
背景
保羅聲稱,一個真猶太人不是外在的,真割禮也不是肉身的。一個肉身受過割禮但犯了神律法的猶太人,與外邦人沒有什麼兩樣,而一個未受割禮但守神律法的外邦人,卻是真猶太人。這樣的教導似乎使猶太人和割禮變成毫無價值。此外,神的信實看似也受到了質疑。此段經文以回應這些可能存在的反對意見為開頭。
你知道嗎?
- 三章二至三節中的「委託」、「不忠」、「不信」和「信實」《中文標準譯本》,都享有共同的詞根 「相信」或「信任」。
- 稱義 (, , , , ):希臘文單詞「稱義」既是「公義」的動詞形式。字面意思是「使公義」或「確立為正確的」 1
- 三章十至十八節是一連串出自舊約的引文 (比照 ; ; ; ; ; ; ; ; )。
- 挽回祭 ():這個希臘單詞,表示贖罪的方法,在舊約中用在指施恩座 (比照 ; 等)。
大綱
- 神的公義被維護
- 眾人都在罪惡之下,無人因行為稱義
- 因信基督得著義
問題
全課的問題
1
觀察此段經文中「律法」一詞的各種不同含義。
· 神的公義被維護
1
保羅在此段落中使用了什麼樣的文學手法來傳達他的論點?成效如何呢?
2
為什麼被託付神的聖言是身為猶太人的一大長處 (v. 2)?
3
第三節的問題用意何在?
4
總結保羅在此段落中關於神的信實和公義的教導。
5
我們有時候會以什麼方式,像第七節和第八節的反對意見一樣,也為自己的錯誤找藉口呢?
· 眾人都在罪惡之下,無人因行為稱義
6
保羅是如何在前幾章中證明所有人,包括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呢?
7a
保羅引用的經文列出了一連串人類的惡行。聖經定了眾人的罪,是不是否定了在這世上有許多好人的事實呢?
7b
你如何與一個相信做好人對神來說就夠好了的人分享福音呢?
· 因信基督得著義
8
若沒有人能夠因行律法而稱義,那麼一個人又當如何稱義呢 (vv. 21-26, 28)?
9
為什麼在這一段落中提到的稱義被稱作是一種恩賜呢 (v. 24)?
10
在實踐中,相信/信任耶穌意味著什麼?
11
靠著信耶穌而稱義,如何顯明並維護了神的公義?
12a
在第二十七節至三十節中,我們知道神供所有人都能稱義。關於神,這個真理說明了什麼?
12b
在第二十七節至三十節中,我們了解到神供所有人都能稱義。它如何激勵我們去分享福音?
13
為何因信稱義不但沒有廢去律法,反而更堅固律法了呢 (v. 31)?
資料來源
-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ited by Gerhard Kittel, et al., translated by Geoffrey W. Bromiley, electronic ed., Eerdmans, 1964, pp. 211.